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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建设热情:2011年与2015年为何如此不同?

2016-08-18 09:07来源: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作者:张树伟关键词:火电项目煤电项目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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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建设的激励过度可能已经消除

目前,电力部门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中得以更大范围与程度实施的,就是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包括地方政府的撮合干预)给出交易价格。旧有的标杆电价体系已经逐步坍塌。煤电的价格保障已经消除了。

今年7月,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它规定,对2017年3月15日后投产的煤电机组,各地除对优先购电对应电量安排计划外,不再安排其他发电计划。这意味着在明年3月15日,新建煤电机组将无法获得发电计划指标。如果这一文件最终得到切实的执行,煤电的市场份额保证也取消了。

这是很关键的政策安排改变。有了这一变化,基本可以认为,火电机组已经充分暴露在市场份额与价格风险中,而不像之前,价格有标杆电价,新建机组小时数的进一步减少的总体成本由所有机组一块承担,而本身只承担一小部分,存在建设机组的巨大冲动。那么,煤电建设激励过度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化解,现在应该已经不足为虑。

未来一段时间,我们有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计划中的煤电停止前期工作,甚至中途“止损”退出的消息,对于已建成的机组,其存在具有长期的容量价值与短期的促进竞争降低成本的价值。广大的电力消费者,特别是能源使用密集型行业,也能从充分的竞争中享受供应安全与更加廉价的电力。这其中,似乎并不需要其他额外的干预,特别要警惕对煤电发展审批权的进一步加强的苗头。

文/张树伟 卓尔德环境研究中心(DERC)

原标题:煤电建设热情:2011年与2015年为何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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