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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功能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6-09-19 09: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用户电力规划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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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效果评估与效益计算功能

2.6.1响应有效性判定

主站应按照需求响应项目中的有效性判定原则,以及需求响应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用户用电负荷信息,判定用户响应的有效性;

主站应根据用户响应的有效性,维护更新参与需求响应用户的年度剩余响应次数等属性信息。

2.6.2节约电力计算

主站应针对特定的需求响应计划,按《GB/TXX-XXX电力用户需求响应节约电力测量与验证技术要求》,利用用户的历史用电负荷信息和需求响应实施过程中的用电负荷信息,计算用户的需求响应基线、节约电力。

2.6.3补贴计算

主站应根据计算出的节约电力,按照不同用户参与的需求响应项目类型,计算用户该获得的补贴。

2.6.4消纳效益计算

主站应针对特定的需求响应计划,按《GB/TXX-XXX电力用户需求响应节约电力测量与验证技术要求》,利用用户的历史用电负荷信息,计算用户的需求响应基线;同时根据用户在需求响应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用电负荷信息、电量数据,计算用户消纳的电量,并按照需求响应聚合商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分成模式,根据消纳电量计算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的消纳效益。

2.7其他功能

2.7.1模拟演练

主站可提供需求响应计划模拟编制、需求响应计划模拟实施、需求响应效果模拟评估、需求响应效益模拟计算等功能,为需求响应服务商提供仿真和业务培训能力。

2.8基础支撑功能

2.8.1信息监测与存储

a)主站至少应具备以下信息监测功能:

1)监测系统主站管理的,以及下级聚合商需求响应系统所辖的,所有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及居民用户的关口用电负荷信息,采集时间间隔小于等于15 min;

2) 监测主站所级联的需求响应聚合商用户的需求响应资源聚合信息,诸如可参与响应的资源容量、已经参与响应的资源容量等信息;

3)监测用户侧设备、系统参与需求响应的过程信息,诸如用户侧设备、系统针对需求响应事件、电价等信号的确认信息、反馈信息。

b)主站可具有以下功能:

1)监测用户侧智能用电设备/系统的用电信息,如电流、电压、有功功率等;

2)监测用户侧智能用电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如启停工况、转速、流量、压力、温度等运行状态参数;

3)监测用户侧需求响应终端的运行状态信息;

4)监测主站与用户侧系统、设备间信息交互通道的状态。

c)主站的信息存储功能,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存储时间≤5s,保留年限≥3年;

2)存储容量不低于25 TB,支持5000个以上接入用户侧系统、设备的同时接入;

3)存储系统应具备分布式存储特性,且具备良好的物理扩展性,以满足存储空间的动态扩容;

2.8.2安全防护

系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针对需求响应系统主站所接入的用户侧系统、设备进行合法性验证,同时针对需求响应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加密和签名,防止关键数据的泄露、篡改、抵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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