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6-09-29 15:5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发改委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合理收费标准,有条件地区的收费标准应覆盖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处置成本。积极探索计量化、差别化收费方式。落实对垃圾处理相关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经费保障,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在征收的处理费无法满足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费用时,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适当补偿,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各地要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三)建立多元机制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社会化运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鼓励跨地区、跨部门的合作,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垃圾处理企业,健全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应用。

(四)加强技术支撑

把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纳入国家相关科技支撑计划,加强对垃圾资源化利用、分类处理、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等关键性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示范和推广应用,针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关键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提高垃圾收运处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围绕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建设和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提高垃圾分类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将生活垃圾处理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片、宣传册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从我做起、垃圾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

(六)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提高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意识,强化垃圾处理设施环保执法监管,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故意编造、篡改排污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和排放浓度。运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进场垃圾量剧增等突发事件。对垃圾渗滤液、焚烧烟气等监测不达标的项目,必须及时关停整顿。加强公众监督,完善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机制,健全居民诉求表达机制。

五、规划组织实施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要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流域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衔接。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发展改革委继续安排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设施建设,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有利于《规划》执行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全力支持和推进《规划》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垃圾焚烧发电查看更多>垃圾处理查看更多>发改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