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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保厅受理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2016-10-10 08:3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热电联产华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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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论与建议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天水市的供热普及率偏低,秦州、麦积两主城区的供热以小锅炉为主,其热效率低及除尘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本工程建成后,可以实现集中供热,节约能源,大大改善天水市的城市环境和投资条件,满足当地供热需要。对改善当地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本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工程为2×350MW发电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四、电力 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热电机组的热电联产”。

1.3 规划符合性

拟建厂址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三阳川东,厂址东侧紧邻渭河,南侧、北侧为荒地、西侧紧邻陇海铁路及445县道,周边交通便利。厂址东南距天水市秦州区约8km,西北直线距离渭南镇约6.0km。厂址西北距平凉华亭煤矿约105km。

根据《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20年)》,规划在《市域基础设施规划》部分提出“利用天平铁路,在三阳川建设天水电厂2×30万KW热电联产项目”,选址符合相关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厂址现状为农田和滩地,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属于《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远期中的建设用地。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

1.1 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期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设计煤种:SO2 381.89t/a、NOx602.836t/a;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确认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来源的函(甘环函[2016]78号)核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542.33t/a、775t/a。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来源于华能平凉电厂1号机组取消烟气旁路后二氧化硫的减排量,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来源于其实施SCR脱硝工程后氮氧化物减排量。

本工程运营期废污水回用率可达到100%,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1.1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华能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及灰场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装备和工艺,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生产水源,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考核指标的要求。工程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区域NO2和SO2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2 建议

(1)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确保环保设施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液氨运输的安全管理,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对沿线造成污染。

(3)加强对厂区和灰场周围的绿化,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对道路路面的养护和维修,对破损道路应及时维修,减少汽车运输扬尘。

(4)加强施工期管理,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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