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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机组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竣工环境保护先期验收公示

2016-10-26 14:4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上大压小超低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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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我厅(广东省环保厅)拟同意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机组脱硝除尘脱硫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期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20-85513795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1#机组脱硝除尘脱硫设施

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机组脱硝除尘脱硫设施项目位于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项目实际建成的是:1台2037 t/h燃煤锅炉、1台出力660MW超超临界凝汽式汽轮机、1台660MW发电机;配套建设锅炉低氮燃烧装置,烟气SCR脱硝装置、高效低温高频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法电除尘器、烟囱。2#机组于2016年5月建成,2016年6月21日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连续试运行。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0)号,本次先期验收范围为2#机组配套的烟气脱硝除尘脱硫系统,包括2套烟气SCR脱硝装置、2台高效低温高频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台湿法电除尘器。

项目总投资2656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083.9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5月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2年7月16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报告》(粤环函﹝2012﹞725 号文)出具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初审意见;2012年8月2日,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214号文)予以批复。

(一)废气处理设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其烟气经SCR脱硝装置、高效低温高频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湿法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210米烟囱排入大气。

(2)氨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氨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装卸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置有压力表、安全阀、报警仪、喷淋装置、事故应急池、限制储氨量等防护措施。

(二)脱硫废水处理设施。

脱硫废水在脱硫石膏脱水和清洗过程产生,脱硫废水经石灰乳调整pH及加聚铁和有机硫进行絮凝澄清后回用,作为干渣调湿、输煤系统煤场喷淋抑尘等用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炉渣、脱硫石膏,分别储存至干灰库、渣仓和石膏仓库。全部由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处置,综合利用。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制定了《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4414002016001)。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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