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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做为发电企业的一名营销人员,自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行以来,在工作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并因此而困扰。这些问题有大有小、有难有易,许多问题还会涉及电力市场理论、政策以及规则等方面,往往苦思冥想不得其解,虽然有的问题有时候也会豁然开朗。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规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有些理论为什么不能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问题的结症在哪儿?有没有其他的方法或途径?《电力市场之现实思考》系列就是汇集了对这些问题的感受与看法、心得与辨析。
作者力争近期推出的系列包括:
《电力交易不交集之惑》
《烦人的偏差电量》
《剔除容量之差别》
《一锤子买卖之风险》
《嘿 我是直购电》
《初探电力现货市场--揭开你的神秘面纱》
《市场力的现实表现》
敬请期待!!!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赵克斌
烦人的偏差电量——电力市场之现实思考系列二
厂网分开以来,发电用电长期“背靠背”,调度机构基本按照“同类同权”原则对发电企业实行“三公”调度,年度利用小时偏差控制在±3%即可。多年来,利用小时成为发电企业间一个极其重要的对标指标,发电企业“跑调度”的目的就是都想实现年度+3%而不是-3%。但跑归跑,重要的是机组的可靠性,特别是一旦机组在12月出现大的故障,负偏差可能就不可避免,除非你这时还有备用机组。对发电厂而言,同样的非计划停运发生在12月份和发生在其他月份是有区别的。不过,事就那么大点事,有时只能怪运气。
自从有了市场电而且占比越来越大后,电量平衡与偏差问题就变的复杂起来。一般情况下,采取市场电优先于计划电的结算次序,目的是想优先保障市场契约的执行,电量平衡矛盾即电量偏差由计划电“兜底”。但这不是难点和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电量“双轨制”以来,产生市场电量偏差的因素复杂,不同的原因尽可能采取对应的处理方法。
忽视周期内电力电量平衡工作,不遵守下列电量平衡公式,就会使市场电量与优先发电以及其他非市场电量之间在发电总空间中产生冲突,有人把这种冲突叫相互“挤占”,于是有了优先发电次序。挤占现象的主要根源是周期内所有发电权指标盘子大于实际可发电空间。
① 总发电量=优先发电量+其他发电量+直接交易发电量
②总用电量=优先用电量+其他用电量+直接交易用电量
③优先发电量≠优先用电量
④其他发电量≠其他用电量
⑤优先发电量+其他发电量=优先用电量+其他用电量
⑥直接交易发电量=直接交易用电量
违反上述电量平衡情况在大多地区还不大可能发生。但是,优先发电占比过大的地区(如甘肃、青海、云南等),要做大直购电规模,就必须把部分优先发电也纳入市场。纳入市场的优先发电可以“价格接受者”身份优先发电。直购电规模超限以及按年度开展直购电是造成某省2015年发用两侧偏差电量大且发电侧直购电合同完成率低的主要原因。但愿这只是一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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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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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4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意见的通知。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提到,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初期,市场化机组、市场化用户和电网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括《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部分修订条款。补充增加独立储能结算相关条款,明确独立储能充放电分别按照用电侧、发电侧进行结算。第
3月6日晚直播中,我们就《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电价市场化改促进新能源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进行了首次学习。黄师傅根据自己近期的思考和研究,罗列出20项可以探讨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次学习在总概述后对136号文下的新能源搁浅成本补偿,差价合约与差价结算机制,场内场外的竞价方式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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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四川省泸州市首个虚拟电厂运营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由泸州发展能投公司投建,新上线的运营平台已成功聚合9家工商业用户,总聚合容量达1.5万千瓦,可调节能力达到1.13万千瓦。目前,平台正加快聚合工业园区、大型商超、生产企业等更多主体,持续扩充可调节负荷资源池。据悉,在即将到来的迎峰
近日,青海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三届七次会议,西北能源监管局出席会议并提出相关要求。会议通报了2025年一季度青海电力市场运营及二季度和全年电力供需预测情况,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青海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草案)》《设立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三方机构委员单位议案》《青海省2025年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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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其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能源法律法规在顶层设计上的空白,重构了我国能源法律体系,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法治意义。为贯彻落实宪法法制统一原则,需加快修订电力法,并确保精神与能源法保持一致。加快修订电力法是当务之急能源法是能源革命的顶层制度设计。自20
4月2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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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机缘巧合,参与过,也见过一些虚拟电厂软件。(来源: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个人认为,从信息化角度,最合理的一个逻辑:虚拟电厂不是一个独立的软件,而是一个数字化平台的模块。系统论的视角看:虚拟电厂是负荷侧各种运营要素组合后,涌现出的一种资源调度和交易能力。为虚拟电厂而开发的虚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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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消纳的重要手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重要装备,以及融入电力“源网荷储”和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环节,储能产业发展已迈入“快车道”。截至2024年底,我国抽水蓄能在运装机规模达5869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
2025年4月22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5年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在江苏南京正式召开。会上,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业用户侧储能江苏区域总经理马良军就工商业储能投资盈利模式、行业发展挑战及长期价值创造进行了深入剖析。马良军指出,目前工商业储能的盈利点已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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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电力零售交易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签订时限。电子合同文本的签订,包括交易下单、电子签章(或登记申请)等各环节,应在合同执行起始月前完成。详情如下:附件:零售合同电子签章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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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了《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36倍,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2024年全国绿证交易4.46亿个,同比增长3.64倍,其中绿证单独交易2.77亿个、绿色电力交易绿证1.69亿个。此前文件指出,钢铁、石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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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探索新型分布式光伏发展模式。开展“源网荷储、光伏+绿电、光伏+低碳”等新应用研究,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鼓励光伏项目开发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关于分布式光伏交易、结算方面的案例如下:湖北省黄石市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并网验收意见单、供电企业营销系统中并网容量不一致,分别为1260千瓦、1600千瓦、1600千瓦;某分布式光伏发电
2025年4月1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以下简称结算细则)。相较2024年,新版结算细则全面优化结算机制,涵盖发电侧、用电侧、新型储能及资金管理四大领域,为四川电力市场结算提供制度保障。(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新疆能监办《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25]24号)。文件明确,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电力市场监管,其中涉及跨省跨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疆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市场成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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