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电力急先锋:纵观全局 广东售电侧又取得一大突破!

2016-11-21 10:21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公司电力交易中心电力急先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争申报电量上限=月度市场电量上限-选择物理执行的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

对于合同转让交易的受让方,双边协商交易电量及转让交易电量之和不得超过其市场电量上限。

(二)根据各发电企业集中竞争申报电量,计算各发电集团所占的市场份额。当发电市场份额不满足集中竞争交易有效开展的要求时,则调增k0,相应增加各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争申报电量上限,直至满足防范发电侧市场力的要求。

第七十二条[特殊机组申报电量上限]对于存在特殊原因需开机运行的发电企业,其允许参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的申报电量上限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于热电联产机组,按第七十一条确定的上限不满足“以热定电”发电需求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集中竞争申报电量上限:

热电联产机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发电企业预测的“以热定电”电量需求–月度基数电量计划(含基数合同转让电量)-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含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转让电量)

申报电量超出第七十一条确定的上限时,发电企业需对其预测准确性负责,预测偏差需接受考核。申报电量不超过第七十一条确定的上限时,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对于受电网运行约束的必开机组,必开电量对应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按以下公式计算:

必开电量对应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电力调度机构事前发布的安全约束必开电量需求-月度基数电量(含基数合同转让电量)-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含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转让电量)。

若必开电量对应的申报电量上限超出第七十一条确定的上限,则按本款公式确定其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若低于第七十一条确定的上限,则按第七十一条确定其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

第七十三条[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日的1个工作日前,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通过技术支持系统分批次发布次月集中竞争市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次月市场用户总需求、双边协商交易总电量、集中竞争交易电量总需求。

(二)次月发电企业基数电量(含合同转让交易无约束交易结果)、双边协商交易电量(含合同转让交易无约束交易结果)。

(三)次月关键输电通道输电能力。

(四)次月机组运行约束情况,包括必开机组(或机组群)及其电量下限,送出受限机组(或机组群)及其电量上限,受限断面的具体信息以及受影响的机组。

(五)次月发电企业参与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

(六)机组运行负荷率上限。

第七十四条[发电企业申报原则]拥有基数电量且市场电量未超过上限的发电企业,都应参与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企业持留发电能力、不参与集中竞争交易的,应主动向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说明具体原因。鼓励发电企业在充分考虑综合成本与合理收益预期的基础上,申报集中竞争交易价格。

第七十五条[双边协商交易排序]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默认按照最高价格纳入需求曲线排序并保证出清。若申报的次月用电需求小于月度协商交易电量,按申报的次月用电需求参与排序。

发电企业选择物理执行的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默认按照最低价格纳入供给曲线排序并保证出清。

第七十六条[集中竞争交易申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大用户均通过技术支持系统申报交易电量、交易价差,以申报截止前最后一次的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

售电方(发电企业)和购电方(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双向报价、报量。发电企业申报与政府核定上网电价的价差,电力大用户与售电企业申报与目录电价中电量电价的价差,电价下浮为负,电价上浮为正。现阶段,申报价差应小于或等于0。

交易电量维持三段式申报方式不变,售电方各段累计不超过可参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的申报电量上限,购电方各段累计应等于申报的次月需求增量。售电方和购电方各段申报电量应占其申报电量一定比例。

第七十七条[集中竞争交易排序]售电方各段申报电量按价格升序纳入供给曲线排序,购电方各段申报电量按价格降序纳入需求曲线排序。

按第七十二条中公式计算的“热电联产机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必开电量对应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上限”,按照最低价格纳入供给曲线排序。必开机组超出必开电量之外的申报电量,按常规机组参与供给曲线排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售电公司查看更多>电力交易中心查看更多>电力急先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