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评论正文

百科 | 电力市场竞价交易结算价格机制系统价格权拍卖机制

2016-12-06 08:44来源:售电网5SPower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交易售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所谓系统价格权,就是按系统边际价格结算的权利。卖电单元失去系统价格权时则按其投标报价结算。

该价格结算机制的基本思想是在电价超过高价市场启动后,根据卖电商是否拥有系统价格权以及报价是否不利于缓解供需矛盾,执行SMP或PAB价格结算机制,从而加强对卖电商减少经济持留和物理持留的经济激励,以便更有效地限制市场操纵行为,抑制拍卖价格的飞升。其基本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供需状况、市场规则和电价控制目标设定适当的高电价市场启动价格PH(如可根据系统中典型电厂额定生产能力时的边际生产成本乘上适当的高电价市场启动系数kH得到,也称为软价格帽)。

若系统边际价格PSMP<=PH认为市场处于正常竞争状态;若PSMP>PH则表明市场供求关系开始紧张,卖电商行使持留行为的可能性增大,需启动系统价格权拍卖机制。

所有卖电单元首次进入高电价市场时,都不具备系统价格权,其竞价成功后都只能按其投标报价结算。

若高电价市场在某一竞价单元启动后,边际单元和其他竞价失败的卖电单元将丧失下一竞价单元的系统价格权。而在所有竞价成功的非边际卖电单元中,若其具有系统价格权,且无下列情况出现时,则按系统边际价格结算,并持续获得系统价格权;否则按其投标报价(要低于系统边际价格)结算,并丧失下一竞价单元的系统价格权。

报价上升;(针对经济持留行为)

虽然报价不变,但其低价单元段容量上限或高价单元段容量下限下移:(针对经济持留行为)

最高容量段单元减出力;(针对物理持留行为)

这种价格结算机制对成本较高的峰荷卖电单元不利,可通过其他市场规则来鼓励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如可根据不同性质电源采用分类多价格限制或分组竞价等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查看更多>售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