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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71项能源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电力4项)

2017-02-21 10: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行业天然气行业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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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7年第4号公告,决定废止《带电更换330kV线路耐张单片绝缘子技术导则》(DL 784-2001)等4项能源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并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2004)、海上石油设施电气安全规程(SY 6560-2011)等71项能源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属性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具体情况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结论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带电更换330kV线路耐张单片绝缘子技术导则》(DL 784-2001)等4项能源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中石油天然气行业1项、石化行业2项、电力行业1项;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2004)等71项能源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属性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石油天然气行业62项、石化行业6项、电力行业3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废止的4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一览表

2. 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的能源领域71项行业标准一览表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0日

附件1

废止的4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一览表

附件2

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的能源领域71项行业标准一览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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