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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眼中 风电与煤电到底差在哪?

2017-05-16 14:19来源:能源杂志作者:张树伟 林文斌 殷光治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煤电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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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性结论

基于投入产出法的分析,图2给出了两个典型地区五年内及寿期内直接地方财税收入,以及考虑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上游拉动效应的地方收入的汇总与比较。

从单位万元建设投资带来的税收而言,风电煤电都在万元50-70元之间。如果按照年度来算,风电这些税收的产生通常发生在建设期的1-2年内,而煤电建设期一般更长(2-4年); 投资更加密集的风电的建设期总体税收效应要大于煤电。建设期风电与煤电创造税收的差别,主要来源于项目的规模差别,煤电项目一般比风电要大得多(容量20倍、投资额10倍以上)。

运行期风电的直接税收创造要小于煤电,特别是在前5年,由于设备(增值税)抵扣、弥补亏损的需要,风电税收几乎很少。福建案例中,全寿期火电税收是风电的2.9倍,代表火电与风电间最小的差距。如果存在比较严重的弃风限电,比如本研究关注的宁夏自治区那样,这种差距将更大,火电与风电在单位MW及单位全寿期万元税收分别是6倍与10倍的差别量级。对形成创造税收能力差别有贡献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煤电拉动煤炭消费的相应税收,它可以解释两者全寿期税收收入差别的一半左右。

未来的可能变化

未来这种差距有很大的可能趋向减少,在不存在严重弃风限电的地区, 风电单位万元投资收益甚至有可能超过煤电。未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火电的年利用小时数很可能进一步下降。如果弃风问题能有所改善(当然,这是不确定性的),固定标杆电价政策仅此一项就已经能够对风电提供足够的发展激励。基于这一认识,再基于煤电2500小时数/年,及取消风电的“三免三减半”政策,对火电与风电两者税收差别的变动进行分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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