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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全文)

2017-12-05 08:4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电项目超低排放自备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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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机组改造提升。统筹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在2017年底前完成具备条件机组的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大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力度,有效降低供电煤耗,努力实现减排与降耗双赢,提升我省煤电产业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水平。积极实施灵活性改造(提升调峰能力等)工程,深入挖掘煤电机组调节能力,提高系统调节运行效率。(牵头单位:省经信委,各市人民政府)

(五)规范自备电厂管理。燃煤自备电厂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环保排放标准,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调峰义务。相关单位按照《山西省燃煤自备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58号)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严格监管。(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

(六)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加强电力预测预警分析,定期监测评估电力规划实施情况,并适时进行调整。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山西能监办、省电力公司)

(七)落实产业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电力容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电力市场机制,研究通过电量补贴、地方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对承担调峰任务的煤电机组、非供暖季停发的背压机组给予合理补偿。列入关停计划且不参与等容量替代的煤电机组,关停后可享受最多不超过5年的发电权,并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并在确保按时完成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列入关停计划的机组容量可统筹使用,按等容量原则,与暂缓核准、建设项目的恢复挂钩,或按一定比例与在建项目挂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八)积极推进重组整合。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鼓励煤炭、电力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加强煤炭、电力企业中长期合作,稳定煤炭市场价格;支持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煤电资源。(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九)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煤电企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的信贷支持。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和批建不符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贷款、发债、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资。对纳入暂缓范围的在建煤电项目,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风险管控,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有效保护金融债权。(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十)盘活土地资源。煤电机组关停拆除后的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回,也可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 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牵头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十一)做好职工安置。参照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的职工安置政策,对关停淘汰发电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依法依规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开展再就业帮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优先在发电企业集团内部安置解决分流职工,煤电改造和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招用关停机组分流人员。当地人民政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问题,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安监局、省金融办、山西能监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各参加部门根据任务分工,会同相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或提出问题部门召集,研究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的专项问题。重大问题报省人民政府决策。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政府要支持企业做好淘汰、停建、缓建等事宜,确保我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发电企业承担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主体落实责任,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及社会影响。各市、各发电集团公司按季度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企业煤电项目建设情况。停建项目要确保施工现场不作业, 缓建项目可选择立即停建或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

各地区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任务落实情况将列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依法依规约谈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和规范企业做好自律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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