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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5个!华能集团风电相关项目招标汇总(3.13~3.16)

2018-03-16 10:0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招标华能集团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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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采购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2081-01)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采购框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项目单位所属风电场的风电机组上使用的直流开关电源及附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风电场分布于辽宁、吉林、内蒙、河北、山西、陕西、山东、浙江、四川、云南、广东、广西、上海等省区市境内。 2.2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与招标直流开关电源品牌型号一致或是兼容的升级改进型号。 2.3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每种直流开关电源的权重合理报价,最终将以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评标单价,以每种直流开关电源的投标单价作为中标单价。 2.4 招标人将与中标单位按照中标单价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由招标人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单价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2.5 过去一年,招标人项目单位采购直流开关电源数量共计 674 台,未来一年采购数量会有变化,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中标人不能因采购数量偏低而调整产品价格。 2.6 直流开关电源质保期一年。 2.7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采购框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采购框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4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5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9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3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4 根据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15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3.16 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及以上。*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18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华能大厦 10、 11 层

联 系 人: 宋昊霖

电 话: 010-68297636

电子邮件: 352461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 258 号

联 系 人: 刘晓兰

电 话: 18230013563

电子邮件: hnzblxl@127.com

8、华能新能源蒙西分公司李汉梁风光电站 99 台风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2082-01)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蒙西分公司李汉梁风光电站 99 台风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华能李汉梁风光电站 99 台风电机组振动状态监测系统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三年质保、系统升级、数据分析及培训取证等技术服务,备品备件、易耗品、安装调试设备、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新能源蒙西分公司李汉梁风光电站 99 台风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能源蒙西分公司李汉梁风光电站 99 台风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3.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 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4 具有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本标段接受经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3.5 具有国家或国际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认证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6 根据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17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3.18 专项资格要求:具有 300 套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的良好运行业绩。*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18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华能大厦 10、 11 层

联 系 人: 宋昊霖

电 话: 010-68297636

电子邮件: 352461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 258 号

联 系 人: 刘晓兰

电 话: 18230013563

电子邮件: hnzblxl@127.com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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