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国资委、生态环境部、审计署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能投、国电投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行业协会(联盟)、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我们组织研究起草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请你单位结合职能研提意见,并请于3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联系电话:010-68555030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 1.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编制说明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
第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并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
第三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
第四条 各省级电网企业负责组织经营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完成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对本经营区域完成配额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二章 配额制定
第五条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简称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简称非水电配额)。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国家能源规划、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运行条件等因素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第七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同一省级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承担同等配额指标,并公平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拥有燃煤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承担的配额指标应高于所在省级区域的配额指标。
第八条 计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包括: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直接购入并在本主体经营区覆盖范围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计量的自发自用(全部或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从其他售电主体购入并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向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售出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计入购入企业,不再计入售出企业。
第三章 配额实施
第九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保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的政策和措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中将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在电力市场改革方案中鼓励和支持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十条 跨省跨区输送通道送受端地区通过政府间送受电协议或市场化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送受电协议应明确其中可再生能源最低送受电量,并纳入本省电力电量平衡。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监测并提供跨省跨区送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信息,存在争议时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裁决认定。
第十一条 各省级电网公司制定经营区域完成配额的实施方案,指导市场主体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在市场机制无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充分利用时,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进行强制摊销。
第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对行政区域内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提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最低指标,并进行监督管理。自备电厂承担的配额指标应高于所在区域指标,可通过与电网开展电力交易等方式完成。接入公共电网的自备电厂应接受统一调度,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
第十三条 电力交易机构应保障可再生能源电量和其他种类的电量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指导市场主体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专项交易。
第十四条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项目所在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生产运行管理要求,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生产。各类发电企业均有义务配合电力调度机构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
第四章 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
第十五条 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简称“证书”)制度。证书作为记录计量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生产、实际消纳和交易的载体,用于监测考核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完成情况。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证书核发、交易、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生产者(含个人)按照1兆瓦时交易结算的电量一个证书的标准核发,自发自用电量按照发电量核发。对常规水电电量核发水电证书,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非水电证书。水电证书仅用于总量配额考核,非水电证书可用于非水配额考核和总量配额考核。证书有效期暂定为一个考核年,过期自动注销。
第十七条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证书核发。证书核发后水电证书随水电交易自动转移给购电方。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补助目录的项目产生的非水电证书,在购电方按照购电协议规定全额结清购电费用后转移给购电方。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以及各省级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交易登记注册后,组织开展证书交易。各电网企业对营业区域内证书的产生和转移进行核算,并将汇总信息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 各市场主体可通过与其他市场主体或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证书交易完成配额指标,电网企业对于经营区域内各市场主体持有的证书进行核算。未完成配额的市场主体,须通过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购买替代证书完成配额。电网企业出售替代证书形成的资金,用于补偿经营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费用的支出。
第十九条 证书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水电和非水电替代证书价格由各省级电网公司依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成本等因素提出定价方案,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考核,按年度发布可再生能源配额监测考核报告。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电网企业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区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报送上年度经营区域可再生能源配额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报送所在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各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汇集本省级行政区域全部市场主体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情况后,提出初步考核意见一并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未达到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申请示范项目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按区域开展的能源类示范称号等措施,按区域限批其新增高载能工业项目。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市场主体,核减其下一年度市场交易电量,或取消其参与下一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的资格。对拒不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违反可再生能源配额实施有关规定的企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因可再生能源资源剧烈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可再生能源配额完成,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认定后,在考核时予以相应核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名词解释
本办法中所指电网企业是指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及其所属省级电力公司,以及其他地方电网企业等。
本办法中所指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为纳入国家能源统计体系的常规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
附件: 1、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2020年总量配额指标
2、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2020年非水电配额指标
3、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核算方法
附件1
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
附件2
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提升电力安全监管水平护航电力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十四五”收官之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以下简称“电力安全监管司”)深入总结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成效,主动谋划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思路,以电力高水平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
前不久,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2024年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了2025年需要落实的重点任务,为能源监管机构进一步指明了主攻方向,提供了实践路径。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司”)在能源监管中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期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文章分为2024年能源工作总结、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三大部分。在2025年重点任务内容中,现将有关今年光伏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制定依据已失效、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主要内容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原因,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任务安排,扎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涉及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氢能应用,具体如下:相关阅读: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3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分析能源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紧密围绕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要求,提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原文如下:各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文件提出,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包括:电力市场和供电服务、电力需求侧管理等。电力市场和供电服务:A501电力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包括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参与
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专项监管时间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工作安排:(一)企业自查自纠(专项监管期间持续开展)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度,组织所属电力建设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对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清洁工业协议国家援助框架》(CISAF)草案,并启动了公众征求意见程序。该草案将为欧盟成员国提供投资支持,助力能源转型。欧盟于今年2月正式启动《清洁工业协议》,计划投入1000亿欧元推动欧盟的能源转型。根据拟定的国家援助框架草案,欧盟成员国可获得以下支持:可再生能源与
3月12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在集团总部与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举行会谈。中国华电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吴敬凯,怒江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文辉,怒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永铸参加会谈。江毅对洪维智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中国华电经营发展情况。江毅表示,中国华电深入学习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俊瑞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瑞内蒙古”)与内蒙古东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科技集团”)正式签署了绿氢购销意向书,标志着双方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意向书,俊瑞内蒙古将投资建设大规模一体化项目,通过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
3月5日,海尔新能源以全新品牌形象亮相意大利里米尼国际可再生能源展览会(KEYENERGY),全新升级的数智化绿色家庭及工商业解决方案获得行业认可,并与行业TOP3专业运营商Greensun、电器运营商Giovannini达成战略合作,此次签约也标志着海尔新能源在欧洲市场的进一步深耕。此外,海尔新能源还在现场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优先项目清单,其中包含56个加速推进的项目,包括24个输电项目和32个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储能项目。这些项目在完成联邦、州及地区层面的规划和环境审批后,将为澳大利亚贡献16GW的新增发电容量和近6GW储能容量,可满足全国超900万户家庭的年均
二十载砥砺前行,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走出了一条法治筑基与创新突破双轮驱动的独特路径。近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20周年”主题活动在北京举行。立法者、
打好“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收官战#x2014;#x2014;从全国两会看能源发力点能源行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保障,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承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新能源汽车产量超1300万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3%#x2026;#x2026;今年政
废塑料化学循环作为解决塑料污染、推动石化及材料领域低碳循环转型的关键技术,已获得全球广泛认同与推广应用,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预计到2030年,全球化学循环产品的需求量将超过1000万吨。欧洲已有数万吨产能处于运行状态,全球范围内在建产能超过五百万吨,其中中国有约一百万吨产能在建设中。现阶
在近日举办的2025意大利国际可再生能源展(KEY-TheEnergyTransitionExpo)上,采日能源携三大工商业储能产品及解决方案惊艳亮相,展开一场横跨丝绸之路与文艺复兴之路的绿色对话,为南欧储能市场注入东方智慧。地中海边的欧洲储能市场意大利地处南欧,三面环海,是典型的地中海气候,温暖宜人,光照充
案由农林生物质发电是新能源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自2006年首个项目启动以来,历经19年的积累与发展,如今装机容量已达2000万千瓦以上,遍布全国500多个县市,行业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产业链上下游关联着数百万人口的生计,其细分领域位居全球第一。生物质发电既是新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定了约束性指标,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立了预期目标。根
编者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今天推荐一篇文章,作者在此前发表的《权威|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思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9.4%,与2020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与2021年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29.4%持平。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
7月22日,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运用“集中+套餐”模式,利用现有的兰溪市孝顺镇3兆瓦/1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站作为配额集中站,为第一批3家光伏企业提供储能配额。此举标志着“新能源+配额制储能”模式在金华落地,是浙江金华供电公司助力浙江建设省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的重要措施。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消纳责任权重履行主要分:(一)主要履行方式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简称“消纳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二)补充履行方式1.购买其他市场主
北极星售电网从湖北省发改委官网获悉,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做好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湖北实际,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2018年3月,我国首次就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2019年5月《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正式发布,同绿证相结合的强制性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正式建立。该通知从顶层架构出发提出了保障机制的各主体的责任,但没有公布具体的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