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是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前三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鼓励设备企业进行创新。
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
发改产业〔2018〕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是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前三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但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首台套示范应用不畅成为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制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协同创新,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着力健全保障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为装备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顶层设计、公共服务和制度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市场失灵;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的积极性。
坚持政策激励与制度保障相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科技、产业、财政、金融、保险、军民融合等政策衔接,构建有利于首台套示范应用的政策体系;明确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有利于首台套示范应用的保障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
坚持供给提升与需求牵引相结合。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计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补齐检验检测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首台套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认可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加强首台套产品供需对接,形成市场需求与研发示范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格局。
坚持重点突破与协同推进相结合。聚焦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确定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首台套示范应用的主攻方向,实施重点突破;充分发挥地方和行业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分业施策,在优势和特色领域协同推进首台套示范应用,全面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体系、首台套检测评定体系、示范应用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全面形成,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重大技术装备综合实力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满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
二、完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体系
(四)确定重大技术装备创新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应用需求,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确定研发重点和时序。加强目录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实施动态调整。根据目录确定的重点,抓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涉及重大技术装备现有专项的实施,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待启动专项中,进一步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研发。
(五)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平台。
依托大型科技企业集团、重点研发机构,设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面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顶层设计,构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体系。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为基础,形成重大技术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聚集相关领域优势资源,增强研发创新能力。
(六)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合作。
组建由科研院所、制造企业、行业协会等参加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联盟,增强创新主体实力,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紧密围绕应用需求,加强研发与应用衔接,加快创新成果示范应用。支持研发、制造、使用单位合作建立重大技术装备中试基地,搭建产品研制与示范应用之间的桥梁。
(七)健全重大技术装备众创引导机制。
编制重大技术装备众创研发指引,面向社会发布研发需求,发挥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创新模式的作用,聚集各类创新要素,引导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众创成果评定和供需对接,促进成果转化。
(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参加)
三、健全首台套检测评定体系
(八)规范首台套评定管理。
制定首台套评定办法,明确首台套定义、标准、范围,制定申请、受理、评价、公示、发布等评定程序,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确定首台套评定有效期,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通过评定的首台套产品目录,作为示范应用的依据。
(九)建立首台套评定机构。
依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行业协会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平台,建立首台套评定机构。评定机构根据首台套评定办法开展工作。制定首台套评定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评定机构的职责范围、检测评定能力等方面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评定机构的公信力。
(十)提升首台套检测能力。
根据首台套检测评定需求,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质量检验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建设,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方法和认证制度等,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流程工业等在线检测需求突出的行业,加快建设生产试验线,对首台套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可靠性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参加)
四、构建首台套示范应用体系
(十一)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
依托重大工程建设和有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等,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作为长期承担相关行业首台套示范应用任务的平台。统筹示范应用基地建设与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实施,优化示范应用基地布局。加强示范应用基地管理和评估,适时对基地布局进行调整。
(十二)组建首台套示范应用联盟。
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建由用户、工程设计、设备成套、研发、制造、检测等单位参加的首台套示范应用联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鼓励组建示范应用联合体,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示范应用生产线。发挥工程公司、设备成套商的集成作用,结合研制和使用需求,制定实施首台套示范应用方案。
(十三)做好首台套示范效果评价。
组织首台套评定机构等单位,按照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科学量化的原则,对首台套示范效果开展评价,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评价意见可作为标准制修订、保险理赔、评审评比、表彰奖励等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参加)
五、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和装备融合发展
(十四)加快先进适用军用技术转为民用。
加强《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与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的衔接,统筹推进“军转民”相关工作。逐步扩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等军工科研设施向民口单位开放程度。通过联合孵化、专利转让、技术入股和知识产权托管等方式,加快军工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拓宽民口企业参与军品研制渠道。
从军品研制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民参军”相关工作,通过军品装备采购体系、定价机制等改革,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军品研制和配套,鼓励军工企业开展首台套示范应用。
(十六)搭建首台套研发及示范应用合作平台。
建立军民两用首台套研发及示范应用会商机制和合作平台,研究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交流合作、示范应用等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和工程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参加)
六、加强首台套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十七)优化知识产权布局。
对首台套产品的核心关键专利申请,依法给予优先审查支持,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增强授权及时性和专利权稳定性。加强首台套产品和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围绕首台套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培育高价值专利。鼓励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加强首台套知识产权服务。
(十八)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分享。
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原则,鼓励首台套研制、系统集成、示范应用等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依法分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专利池建设,在重点领域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加强合作交流与协同创新。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以重大技术装备为重点,根据通过评定的首台套产品目录,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在重大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
(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加)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二十)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支持。
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共性技术研发。对于符合重大技术装备众创研发指引,经过评定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的众创成果,鼓励其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
(二十一)重点支持公共平台建设运行。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首台套相关公共平台的支持,重点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检测评定机构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二十二)积极支持示范应用基地和项目。
利用产业投资基金等渠道,支持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运行效果显著的示范应用基地和创新性、重要性突出的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加)
八、强化税收政策导向
(二十三)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从事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首台套产品,符合现行税收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四)调整相关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情况,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根据首台套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情况,兼顾国内产业需求,动态调整《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项下《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金融支持和服务
(二十五)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落实融资租赁业发展要求,大力推广以租代购、分期偿还等方式,完善首台套产品租赁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融资租赁促进首台套示范应用。鼓励有条件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首台套租赁部门或专业子公司,更好地满足首台套等重点领域融资租赁需求。
(二十六)加强银行信贷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建立首台套企业和项目贷款绿色通道,构建内外部评级相结合的专门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二十七)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企业资产证券化。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对首台套企业申请发行债券,纳入现有政策支持范畴,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首台套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
(人民银行牵头,财政部、商务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加)
十、增强保险“稳定器”作用
(二十八)继续实施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
总结首台套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经验,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需要,细化并动态调整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二十九)优化首台套保险运行机制。
优化保险公司共保体的运行模式和机制,完善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事故责任鉴定流程,建立健全理赔快速通道,积累有关保险数据,不断优化保险方案,提供优质服务。
(三十)鼓励地方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产业基础、行业特点自主研究制定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的区分和衔接。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在中央和地方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之外,创新险种、扩大承保范围。
(财政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参加)
十一、发挥国有企业作用
(三十一)落实国有企业责任。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增强对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保障能力。大力推动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评定机构、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示范应用联盟等建设,积极采用首台套产品。
(三十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在事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强对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在业绩考核中将首台套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等纳入特殊事项清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三)建立容错机制。
制定首台套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合理界定并适当豁免相关企业及负责人的行政、经济、安全等责任,充分调动和保护应用首台套的积极性,营造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十四)增强创新示范能力。
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创新链,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之间或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加快兼并重组,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大力培育集研发制造、工程设计、系统集成和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示范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应急管理部、审计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参加)
十二、明确法律规定要求
(三十五)落实保障国家安全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等关键领域,积极开展和大力支持首台套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鼓励使用首台套产品。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加强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风险。
(三十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
根据通过评定的首台套产品目录,项目单位在招标采购同类型产品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则上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首台套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对于已投保的首台套产品,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对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首台套投标的行为,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等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十七)加大政府采购等支持力度。
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首台套等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其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要求,鼓励采购首台套产品。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实施保障机制
(三十八)加强组织实施领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首台套示范应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地区首台套示范应用的组织实施。
(三十九)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根据首台套示范应用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制定出台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促进首台套示范应用的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资金、金融、保险、国资监管等实施细则或政策措施,做好国家安全、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释义和解读工作。
(四十)强化监督检查评估。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跟踪分析工作,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不断完善首台套示范应用政策。
(四十一)建立咨询保障机制。
依托有关单位,加强首台套示范应用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咨询机构的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及时反映示范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等手段,搭建首台套示范应用信息服务平台,跟踪和研究国内外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动态,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资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知 识 产 权 局
2018年4月1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从可耐受地震烈度9度的特高压1000千伏变压器,到能提升能源供应效率400%的超导电缆,再到打破进口垄断的全国产化直流电子式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2个项目25类设备通过评估,总体数量创历年新高。这些在国内率先
3月17日,贵州省拟推荐申报国家能源局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公示。拟择优选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申报的“首套超(特)高压多直流换流站远方集中监控平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支撑智慧用电的首套电力指纹标准装置”、“热波成像涂层测厚
为落实《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巩固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实施《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节〔2025
日前,五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通知见下: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2)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3)自2025
2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5〕26号)。其中《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中包括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
2月6日,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
1月26日,北京发布关于征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京发改〔2025〕154号),其中明确,本次重点面向医药健康、集成电路、交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特色智能专用装备、高端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航空航天、前沿领域关键设备8个领域征集首台(套)产品。原文如下:关于征集首台(套)重大技术
2月6日,工信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评审结果,共有116项重大技术装备公示,其中包含6项氢能相关重大技术装备,涉及甲醇燃料供应系统、氢气压缩机、加氢反应器等。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南方电网公司牵头研发应用的9项重大技术装备成功入选,入选项目与申报成功率创历年新高,充分彰显公司在电力行业重大技术装备方面的技术引领水平与自主研发应用能力。据悉,这9项重大技术装备分别为“400MW级变速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重装函〔2024〕400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改革重点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共同抓好化肥生产保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最低生产计划;鼓励环保绩效先进企业充分利用生产能力,应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为何出台规划?规划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22日进行了解读。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其中涉及《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等,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委领导”栏目更新信息显示,黄如已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此前,黄如担任东南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公开资料显示,黄如,女,回族,1969年11月出生,福建南安人,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理学博士,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她还是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瀚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粤丰环保发布联合公告,近日收到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并购粤丰环保不超过92.78%股权的项目予以备案。这标志着本次交易已完成国家发改委备案,先决条件(v)的第(b)项已达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近日发布署名文章指出,不折不扣做好2025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提及: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抓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刘德春提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事关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这既有利于促进当期的经济增长,也有利于中长期的固本培元。2025年,我们将在2024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称,2024年“两新”工作的实施情况,可以概括为四个“效果明显”:激发消费活力效果明显、拉动投资增长效果明显、促进产业升级效果明显和支撑绿色转型效果明显。其中,在激发消费活力方面,赵辰昕称,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到,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要建立完善适应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要求的规则制度体系,明确交易规则制定权限、适用范围和衔接不同交易规则等原则。应组织制定、修订完善适应本地区需求的交易规则或交易细则。要坚持总
2025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制定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就是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具体来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华明装备披露2024年业绩快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24亿元,同比增长18.51%;营业利润为7.04亿元,同比增长13.15%;利润总额为7.34亿元,同比增长13.67%;归母净利润约为6.14亿元,同比增长13.17%。据公告,公司业绩变动主要系公司核心业务--电力设备收入保持增长,其中电
在设备研发的过程中,空间往往是最大的挑战之一。尤其是当设备需要集成更多功能时,连接器的尺寸和针数就成了关键问题。尤其是当设备内部空间狭小,却又需要连接大量信号和电源线时,如何选择一款既紧凑又功能强大的圆形工业连接器,成为了工程师们头疼的问题。浩亭为大家推荐一款能够完美解决这些痛点
春回大地,农事渐起,洛南县广袤田野上,春耕春产的忙碌景象正徐徐展开。在这关键时期,电力供应成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推进的重要支撑。2月25日,洛南公司四皓供电所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春季安全用电线路特巡工作,为区域内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驾护航。精检细查,筑牢电力设备防线。本次特巡工作,四皓供
1月27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名单。其中能源及生态环保设施包含五个项目,分别是2025年电网建设重点工程、南京六合(近)零碳绿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唐南电二期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金陵石化“近零”排放改造、大唐晶桥80MW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类
最近,随着国网宿迁供电公司110千伏万茆764线最后1支相间间隔棒安装工作顺利结束,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圆满完成输电线路抗冰防舞能力提升工作,为能源的高效传输与利用、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彰显了其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坚定决心与强大执行力。读完这则消息,笔者生出许多感慨来。
1月26日,北京发布关于征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京发改〔2025〕154号),其中明确,本次重点面向医药健康、集成电路、交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特色智能专用装备、高端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航空航天、前沿领域关键设备8个领域征集首台(套)产品。原文如下:关于征集首台(套)重大技术
2月7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征集用能设备更新供应链平台的通知(沪经信绿〔2025〕58号)。其中提到,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征集一批用能设备更新的专用工业品供应链平台,参与“上海市工业通信业用能设备更新专项扶持”工作。在上海市工业通信业用能设备更新专项扶持工作适用设备报备表中提到,本次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等同于主设备的管理要求为指导思想,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设备部在PMS3.0上线在线监测综合管控应用,照亮了电力设备管理迈向深层次数字化转型的道路,为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将在线监测设备等同于主设备进行管理,绝非易事,这
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其中涉及《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等,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
1月19日,海南电网万宁供电局在东澳镇成功打造了海南首个“电力鸿蒙化”试点台区,并顺利完成了全台区电力设备的“电鸿化”改造。运维人员只需使用手机轻轻扫描并触碰电表、终端等设备,设备的运行数据以及档案信息便能迅速传输至手机端。
1月13日至14日,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2025年工作会议在沪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各项要求,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