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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8月电力市场交易于23日展开:省外入湘电量为13.0亿千瓦时

2018-07-23 09:08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市场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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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内市场交易方式

1.省内双边协商交易

省内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开展2018年8月交易。

本次月度双边协商交易只能申报一组电量及电价。

2.省内集中竞价交易

(1)如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未满足用户需求,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开展集中竞价。

(2)本次集中竞价购方或售方交易可申报三组电量及电价。

(3)本次集中竞价申报价格(价差)应小于或等于0,大于或等于-110元/兆瓦时。

(4)集中竞价采用统一边际价格法进行出清计算。

统一出清价格=最后一个匹配对形成的匹配价格;

匹配价格=售方申报价格+(购方申报价格-售方申报价格)×K。其中,发电企业为售方,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为购方,K=0.5。

七、偏差电量处理方式及增补交易

1.对于月度交易计划电量与实际发电需求之间的偏差,通过预挂牌月平衡偏差方式处理。

2.火电企业分别对2018年8月上调、下调机组进行预挂牌报价。本次上、下调预挂牌只申报一组电价,不申报电量。

3.上调申报价格(价差)不得高于0元/兆瓦时。发电机组出力可上调至额定容量(含扩容容量)。

4.下调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10元/兆瓦时。发电机组出力可下调至0。

5.以申报价格(价差)为该交易单元成交价,各交易单元按价格排序,报价相同时以时间优先原则排序,时间相同时以节能优先原则排序。

6.根据《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改增补条款(第一次)》和《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18.01版)》规定,可以视情况启动增补交易。

八、交易合同

1.经交易双方申报和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一经发布后,交易合同即为成立,其中大用户或售电公司即为合同购电方,发电企业即为合同售电方,电网企业即为合同输电方。

2.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批发交易结果作为电子合同,无需交易各方另行签订。

3.售电公司应与电力用户、电网公司签订《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

4.参与本次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通过交易平台查看和下载本单位电子合同。

九、交易时间安排

本次交易由交易中心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在省内组织四轮交易。(交易平台https://pmos.hn.sgcc.com.cn)

(一)第一轮省外入湘(祁韶直流)电量挂牌交易

1.2018年7月23日8:30-12:00,重点、优势企业进行挂牌交易申报。

2.2018年7月23日14:00-17:00,贫困县企业进行挂牌交易申报。

3.2018年7月24日10:0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形成初步交易结果。

4.2018年7月24日12:00前,省经信委和湖南能监办对初步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发布通过审核的交易成交结果。

(二)第二轮省内双边协商交易

1.2018年7月24日16:00前,各参与交易的省内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行协商交易电量和电价。

2.2018年7月24日16:00前,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具体程序为:

(1)省内发电企业登录电力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交易意向信息,包括电量、电价等。

(2)大用户、售电公司登录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发电企业录入的交易意向信息。

3.2018年7月24日16:30前,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汇总、审核交易申报信息,并将符合规则的交易意向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4.2018年7月25日10:0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符合交易规则的交易意向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5.2018年7月25日12:00前,省经信委和湖南能监办对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发布通过审核的双边交易成交结果,并通过交易平台形成交易电子合同。

(三)第三轮省内集中竞价交易

1.2018年7月25日12:00-17:00,省内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交易平台申报除双边协商成交结果外需参与交易的电量和电价;

2.2018年7月26日10:0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形成集中竞价无约束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3.2018年7月26日15:3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集中竞价无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4.2018年7月26日17:30前,省经信委和湖南能监办对集中竞价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按照统一出清价格发布通过审核的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结果。

(四)第四轮火电机组上、下调预挂牌报价

1.2018年7月26日14:30-6月28日16:30,省内发电企业对2018年8月上调、下调机组进行预挂牌报价。

2.2018年7月26日17:3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排序,形成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

十、2018年8月湖南电网电力市场预测分析

见《2018年8月湖南电网电力市场预测分析》(附件七)。

十一、有关交易事项说明

1.参与交易的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应增强电力市场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和履约意识。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进入市场,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应合理、准确预测、申报所需用网电量。因交易实际结算电量与合同电量偏差导致的违约将严格按照交易有关合同、规则执行违约考核、结算。

暂定用户正偏差考核系数K1=1.02、用户负偏差考核系数K2=0.3。湖南能监办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电力交易实际结果对K1、K2取值进行适当调整。

如未发生发电机组下调,或当月参与申报的发电企业数量少于3个,结算时市场下调电量补偿均价暂定为当月发电侧市场合同的加权平均价的15%,即K补偿系数=0.15。

2.所有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均在购电基准价的基础上参与本次市场批发或零售交易。

3.在安排月度电量计划时,如该月清洁能源优先发电量与市场合同电量之和过大,导致该月供应能力超出统调用电量需求预测时,将调整清洁能源优先发电量,直到满足该月电力电量平衡要求。

4.合同管理、交易申报与出清、结算清算等工作的具体流程与算法执行交易规则和《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18.01版)》有关规定。

5.7月23日-7月26日电力交易中心受理双边协商方式形成的年度电能交易合同调整申请。购电方和售电方需协商一致,在保持合同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提出年度合同电量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调整的合同名称及编号、8-12月的合同电量调整值、调整原因等)纸质件,并加盖购售电双方公章。

6.对于发电企业持留发电容量、有发电能力而不参与集中竞价交易和预挂牌招标申报、市场主体串谋操纵市场电量及价格、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违规输送利益等行为,由监管机构会同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查处。

7.交易平台用户手册、Ukey使用说明、常见问题处理、推荐浏览器下载、技术支持电话等见交易平台网站的“常见问题”栏目。

登录平台需使用Ukey(数字证书),请妥善保存Ukey密码,若Ukey密码遗忘重置需邮寄至Ukey代理方办理,联系方式010-82812901、010-66597062、010-66597045。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咨询电话:

规则咨询:0731-85332005、85332589

交易咨询:0731-85332013、85332590

合同咨询:0731-85332006

注册咨询:0731-85332587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0731-85334328、18684890532、15291387582、17611063399、18569072303。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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