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中能监局日前发布了《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原则上全部电量进入市场,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取消目录电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向售电企业(包括保底供电企业)购电;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由所在地供电企业(含拥有配电网的售电企业)按政府定价提供供电服务。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由各省自定,最大不超过±5%。售电公司作为一个结算整体进行交易清算。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由各省自定,最大不超过±5%。
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指跨越发电调度控制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以及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电力中长期交易可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进行。
详情如下: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的通知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国网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省、重庆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和《关于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2017〕45号)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拟定《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了《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7年11月20日
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
电力直接交易是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之间的电能量交易,是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组成部分之一。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双边交易电量,签订厂网间购售电合同,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其全部电量交易、执行本规则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其中,省内部分适用于湖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含地方电网)内市场主体之间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跨省跨区部分适用于华中区域不同省市(含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四川省和重庆市)市场主体之间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第四条 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能依法履行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职责。
第二章 市场成员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市场成员包括参与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和提供交易服务的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第七条 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优先发电等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按规定报送、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提供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信息;
(二)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
(三)按规定报送、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四)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按调度机构要求安排用电;
(五)遵守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执行有序用电管理,配合开展错避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并承担售电公司全部的权利与义务;
(二)拥有和承担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
(三)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代收政策性交叉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电网企业;
(四)承担该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五)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配电网,负责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得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
(六)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不得跨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
(七)承担代付其配电网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的责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规则参与辅助服务交易,签订和履行辅助服务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调度指令和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按规定报送、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辅助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障输配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配套技术支持系统;
(四)向市场主体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
(五)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代收代付电费和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
(六)预测并确定优先购电用户的电量需求,执行厂网间优先发电等合同;
(七)按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提供售电服务,签订和履行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
(八)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向市场主体披露和提供电网运行信息;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电力交易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组织开展市场交易,负责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二)拟定相应电力交易实施细则;
(三)编制交易计划;
(四)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
(五)组织签订并汇总交易合同;
(六)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电量电费、辅助服务费及输电服务费等)及相关服务;
(七)监视和分析市场运行情况;
(八)建设、运营和维护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
(九)配合监管机构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对交易规则进行分析评估,提出修改建议;
(十)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向市场主体披露和提供电网运行信息;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电力调度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安全校核;
(二)按调度规程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系统实时平衡,确保电网安全;
(三)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安全约束条件和基础数据,配合电力交易机构履行市场运营职能;
(四)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保障电力交易结果的执行,随着市场的发展因电力调度机构自身原因造成实际执行与交易结果偏差时,由电力调度机构所在电网企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向市场主体披露和提供电网运行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十四条 参加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以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保留的调峰调频电厂除外)、电力用户经法人单位授权,可以参与相应电力交易。发电企业以电厂(水电站)为单元参与市场交易,同一电厂不同批复电价的机组可以分别参与市场交易。
第十五条 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准入条件:
(一)发电企业准入条件
1.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规定的环保设施正常投运且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3.火力发电企业为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及以上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火电机组可放宽至 10 万千瓦,享有特殊政策的火力发电企业可根据意愿参与直接交易),水力发电企业为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的企业。国家统一分配电量的发电企业暂不参加直接交易。
4.并网自备电厂在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支付系统备用费后,可作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二)电力用户准入条件
1.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电力用户,鼓励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电力用户自愿进入市场;
2.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落后产能、违规建设和环保不达标、违法排污的项目不得参与;
3.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当按规定承担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4.符合电网接入规范,满足电网安全技术要求。
5.参与省内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的准入按省级电力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售电企业准入条件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条件:
(一)具有辅助服务能力的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经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技术测试通过后,方可参与;
(二)鼓励电储能设备、需求侧(如可中断负荷)等尝试参与。
第十七条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 号)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原则上全部电量进入市场,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取消目录电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向售电企业(包括保底供电企业)购电;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由所在地供电企业(含拥有配电网的售电企业)按政府定价提供供电服务。在任何交易机构注册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交易平台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各电力交易机构对注册信息共享,无需重复注册。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市场主体注册情况按月汇总形成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注册或者撤销注册,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申请,经 10 个工作日公示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或者撤销注册决定,并完成相关手续。当已完成注册的市场主体不能继续满足市场准入条件时,经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核实予以撤销注册。第十九条 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退出的,原则上 3 年内不得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省级政府或者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向社会公示。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须向售电企业或电网企业购电,向电网企业购电价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市场主体被强制退出或者自愿退出市场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电力调度机构不再继续执行涉及的合同电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进行解读。一、政策背景新型储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我省“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促进独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
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共同组成调研组,赴山东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行专题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快推进新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调研组一行与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深
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在山西电力交易大厅里,一场“春天的交易”正在进行——山西电力市场正式启动2025年3月至8月连续电力交易,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建设又实现重要突破。“市场经营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次博弈让价格发现更透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广东电力市场实现了从“价差传导”向“顺价联动”、从“只降不升”向“能升能降”、从现货“间断运行”向“连续运行”等根本性突破,从2015年全国第一个实现中长期集中交易,到2019年全国第一个开展现货结算试运行,再到2021年全国第一批现货市场“转正”,广东电力市场为电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
2025年4月10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启幕。本届峰会齐聚全球储能一线品牌,共探行业发展大势。作为全钒液流储能领域的领军企业,星辰新能携星辰装备、星辰材料、灵动矩阵三大业务板块惊艳亮相,全面展示能源科技与数字智能深度融合的创新成果,打开能
新形势下,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量、价”全面推向市场。而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又为市场化交易带来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4.36亿千瓦,
两个月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件”),引发了业界持续、热烈的讨论。理解政策意图、分析政策导向,对于凝聚共识、推动政策落地至关重要。近期,本刊编辑部就此向相关各界专业人士约稿、约访,并与国网能源研究院共同举办学术沙龙,努力为
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消纳后,收益变动、系统调节、规划利用率、入市细则、协同机制等问题,仍然需要认真思考解决。136号文件的发布,体现了新能源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的成果,也对下一步推进和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国新能源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
在山西电力交易大厅里,一场“春天的交易”正在进行——山西电力市场正式启动2025年3月至8月连续电力交易,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建设又实现重要突破。“市场经营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次博弈让价格发现更透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广东电力市场实现了从“价差传导”向“顺价联动”、从“只降不升”向“能升能降”、从现货“间断运行”向“连续运行”等根本性突破,从2015年全国第一个实现中长期集中交易,到2019年全国第一个开展现货结算试运行,再到2021年全国第一批现货市场“转正”,广东电力市场为电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公示公告,对2家售电公司注册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有效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5年第七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成都小马腾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南、陕西发布关于公示恢复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的公告,涉及4家售电公司。河南: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对正瑞供电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恢复交易资格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通过核验的售电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恢复在河南电力交易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随绿色电力交易由发电企业转移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已建档立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
随着能源消费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电力市场主体对多年期绿电交易的参与度不断增强。多年期绿电交易在更大范围的应用,将在稳定用电预期、保障发电收益、激励源荷互动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沿河西走廊一路向西,在“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三峡安怀一体化光热电站内,光伏板呈矩阵式排列,远处排排风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通达售电有限公司被投诉情况的披露,2025年2月以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陆续收到6宗电力用户关于广东通达售电有限公司的实名投诉,通达售电未履行向电力用户的告知义务,未尽到合同签订主体审核责任,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已对其启动不良行为调查,并将根据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售电公司管理细则》(冀发改运行规〔2023〕3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
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售电公司涉嫌利用“发售一体”优势扰乱电力市场秩序。针对这一情况,新疆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对涉事发电集团和所属售电公司进行监管约谈,宣讲政策要求,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立行立改。目前,涉事企业已按整改要求对市场交易策略进行了
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中区域“两个细则”部分条款修订意见的通知。修订内容包括:新型储能按照《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36547)、《参与辅助调频的电厂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范》(DL/T2313)要求,自第一台PCS并入电网时纳入。并网主体应严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文件明确,至2025年一季度末,安徽省电力市场已参与市场化交易暂未与售电公司完成签约绑定的零售用户共有779家(有抄表电量)。依据《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4年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
近年来,虚拟电厂概念火爆,政产学研各界参与建设的热情高涨,但实际进展却较为缓慢。关键原因之一在于虚拟电厂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尚不完善,难以获取支撑常态化运营的稳定收益。针对这一现状,国网能源院虚拟电厂研究团队开展了深度调研分析,提出了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机制的实施路径。(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深入实施,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向源网荷储多元互动发展。虚拟电厂作为主要载体形式,能够科学聚合需求侧资源,基于市场价格信号,发挥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优势,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当前,我国虚拟电厂仍处于发展探索阶段。一方面,亟待建设
3月6日晚直播中,我们就《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电价市场化改促进新能源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进行了首次学习。黄师傅根据自己近期的思考和研究,罗列出20项可以探讨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次学习在总概述后对136号文下的新能源搁浅成本补偿,差价合约与差价结算机制,场内场外的竞价方式这
一个电力市场主体,在中长期市场上经过多番交易后,会在全部交易窗口关闭时,形成对于未来某个交易周期的中长期电量和对应的交易均价。如果说在现货市场中需要物理交割的话,市场主体需要就中长期合约达成的电量进行实际的物理生产或消费,否则将会受到市场惩罚。(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
2月26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市场部专责梳理2025年度绿电交易数据。在这场交易中,河北南网49家光伏发电企业、7家风电企业与24家售电公司、1家电力用户、1家独立储能用户达成绿电交易35.01亿千瓦时。近年来,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河北省能源结构转型加速,绿电和绿证交易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
136号文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文件,出台后立即引发行业热议。经过三周的激烈讨论,行业各界在新能源全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单个项目结算价不等于机制电价、新能源入市与现货电价走低无必然联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但由于文件的专业性、电力系统的系统性,以及各地发展的差异性,业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其中提到,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包括厂网双边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回退)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
当涂发电公司以起跑即冲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抓生产、增效益、谋发展。1月份煤电利用小时数沿江区域排名第二,来煤入厂标单同比下降8%,经营实现连续盈利,实现“开门红”。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走势。一月份“开门红”的实现,靠的是“营”的能力,靠的是“赢”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转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