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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大趋势: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

2018-08-02 08:19来源:国资报告关键词:国企改革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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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落实“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原则。其中,产权制度的建设、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规范化是一个关键内容。

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99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但是,原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是遵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企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并指出应该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改革:继续推动政企分开,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等。

2006年,结合国有企业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公司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特别规定了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内容。从而为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公司制改制作了法律上的准备。现代公司治理逻辑的引入,把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新型企业运行机制之间的连接问题凸现出来。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从当时国有企业的情况来看,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一,通过董事会制度建设,实现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在组织结构上初步具有了矩阵式管理的模式。第二,通过董事会制度,有效分离企业的决策层与执行层,改变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高度重合的状况。第三,通过完善董事会治理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

国资委的设立与定位。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的机构性质、职能配置、监管范围,以及与企业的关系等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纳入监管的中央企业196家。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前,国有企业产权监督管理和产权转让交易重组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一、产权交易立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相对滞后,监督管理薄弱。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转让和重组行为不规范。三、国有企业产权交易重组机制尚未形成,全国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重组和转让机制未能形成,阻碍了国有企业通过产权交易优化资源配置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就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管理层收购等涉及国有企业产权监督管理的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和政策要求。国资委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性工作,健全了相关制度和政策,承担起监督检查和整合国有企业改制以及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和审批职能,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重组和交易更加规范、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这一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强化战略管理。2004年,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此为基础,国资委以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角色,展开了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指导工作,其目标是:加强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指导,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正确引导企业投资方向,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加快结构调整和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强调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这充分说明,国有企业改革单一推进是不行的,需要配套改革、分类治理、共同推进,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与目的。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视察时谈到国有企业改革“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有利于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是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国有企业改革之魂,也是激活和壮大实体经济之魂。

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概念,16年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此同时,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进入了攻坚阶段。混改要促进构建国民共进、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要与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协同联动,与产权保护、释放人的积极性同步推进,企业混改后要及时转变和完善经营机制,以更完整地发挥混改的积极作用。混改已经具备了战略性展开的基础,下一步需要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混改机制设计,改进改革落实方式,实现激励兼容,同时推进相关配套政策及时跟进。

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国务院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一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要求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强化了三项管资本职能,精简43项监管事项,其中授权8项。三是《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全面进入公司制时代。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摆在了重要位置。授权经营体制为主的国资改革,成为新一轮改革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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