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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山东:推进“四减四增”污染源头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年底前淘汰燃煤机组81.35万千瓦

2018-08-06 10:0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机组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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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清洁能源使用

1.大力增加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规模化发展风能、太阳能、核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统筹风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和市场消纳,积极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推进太阳能利用与常规能源体系相融合,以推广应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光伏产业规模化和跨越式发展,力争到2020年,太阳能年利用量可以替代1920万吨标准煤以上。科学推进光伏电站建设,重点打造鲁西南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和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基地。推动生物质能资源规模化和市场化开发,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力争到2020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可以替代515万吨标准煤。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到202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争达到150万吨。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安全稳妥推进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启动沿海第三核电厂址前期工作。到2020年,全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400万千瓦、1300万千瓦、260万千瓦、108万千瓦、270万千瓦,合计达到3338万千瓦。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在符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海洋能产业,重点支持深远海牧场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试验,试点开展海水源热泵供暖技术。

2.大力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内外并重,构建多元化的天然气供应体系,稳定省内天然气勘探开发,积极引进省外天然气和海外液化天然气(LNG),2018年、2019年、2020年,天然气供气量分别达到133亿、146亿、158亿立方米,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10月底前,各级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实施气化山东工程,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省天然气“镇镇通”。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传输通道城市,实现“增气减煤”。

3.大力扩大外电供给能力。在全面建成榆横、锡盟、扎鲁特、上海庙四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基础上,积极做好与送端省份衔接,有序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快推进潍坊至临沂至枣庄至石家庄特高压环网建设,增强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能力。积极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加快配套电源开发建设,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发挥好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作用,到2020年,外电入鲁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

4.大力调整能源布局。优化煤炭开发布局,保护性开采省内煤炭资源,稳步推进省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优化油气资源输入保障,稳定省内油气产量,科学布局原油、液化天然气(LNG)等接卸设施。对接西气东输等国家骨干输气工程,形成覆盖全省、连通海内外的油气供应格局。科学有序布局发展煤电,重点规划建设百万千瓦等级高效超超临界煤电项目。在“外煤入鲁”通道沿线地区合理布局高效煤电项目。按照区域生物质产出类型,在不影响植被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胶东负荷中心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增强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在鲁西北、胶东、鲁中南等中深层地热丰富地区建设地热供暖、温室种植、休闲养生地热等综合利用项目。

四、调整运输结构

通过压缩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实施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加大多式联运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能力,着力控制移动源污染。到2020年,公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显著降低,铁路货运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周转量比例较2017年提升7个百分点。

(一)减少公路运输量

1.着力压缩公路货物运输量。大幅度提升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年底前,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的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已经实施禁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措施的环渤海港口,要加强监管,严禁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2020年年底前,全省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达到5%以上。

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进一步增加瓦日铁路运量。已有铁路专用线的重点工业企业,到2020年,铁路装车能力利用率达到85%,卸车能力利用率达到89%,已有铁路专用线的重点工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加快钢铁、焦化、电解铝、电力等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显著提高大宗货物非公路货运比例。加快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信发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督促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等原材料公路运量在100万吨/年以上的企业尽快修建铁路专用线。开展中小企业原材料铁路敞顶集装箱配送工作,2019年年底前,铁路配送运量比2018年增长50%,2020年年底前,比2018年翻一番。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压减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加快建设“九进三出七连”的原油输送网络和“两横四纵三专线”成品油输送网络,到2020年,全省主要炼化企业、港口和成品油消费区域的原油和成品油主要采用管道运输。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五纵六横一环”天然气输送网络,到2020年,基本实现天然气管道“县县通”。

2.着力控制柴油货车污染。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2018年年底前,淘汰全部2万辆国二及以下车辆(包括“黄改绿”车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依规予以公告牌证作废。落实国家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和高排放、高污染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移登记。加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管控,对不达标排放的车辆,采取前处理或后处理等多种技术手段降低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推动车辆节能降耗、达标排放。同时,对采取后处理技术(DPF)手段的,配备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强化对已吊销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行为。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信用治超,对严重违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构建“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采取路面联合执法检查、黑烟抓拍、遥感抽测等方式,加大对道路行驶柴油货车检查力度。开展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共交通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环卫、邮政、旅游、长途客运、物流和工矿企业等重点单位停放地抽测。2019年起,每年监督抽测执法和遥感非现场执法的柴油货车比例不低于柴油货车保有量的90%。对超标排放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将超标车辆信息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共享,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对于逾期未维修治理或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内三次以上监督抽测超标的,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吊销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对于问题严重的运输企业依法依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入鲁主要路口,每周开展外埠营运柴油货车排放检查行动,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依法处罚。

强化柴油车用油品和尿素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开展车用柴油、燃气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炼油厂、加油(气)站、油库、企业自备油库油(气)质量专项检查,实现市、县两级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监督检测年度全覆盖,对制售不合格油气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快查快处,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开展整治打击“黑加油(气)站点”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黑加油(气)站点,一旦查处,全部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省级监督抽查每年要实现100%全覆盖;对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市、县两级监督检测要实现每年100%全覆盖。到2020年,车用油品、车用燃气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立在用油品溯源机制,强化物流通道、施工工地、沿海沿河港口等重点区域油品使用环节的质量检查,对使用不达标车用柴油(燃气)和尿素的,根据购油(气)发票和油品示踪剂追究销售者责任。将添加不合格尿素和油品、屏蔽和修改环保监控参数、屡罚屡犯的货车车主和司机,纳入不良信用体系。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实施柴油货车限行措施,17个设区的市加快划定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研究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重型柴油货车跨省、市快速通行主通道及副主通道的路线设计方案,优化绕城通道,减少城市建成区机动车污染。

提高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能力,在柴油货车通行主要路口设置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检查点,2018年年底前每个设区的市至少设置2处。增加冒黑烟抓拍系统数量,加密冒黑烟抓拍系统密度。2018年年底前,按照国家要求,建成国家—省—市联网的遥感监测网络和系统平台。2018年年底前,济南、淄博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及青岛、烟台、潍坊、临沂4市各建成至少10套遥感监测设备,其他设区的市各建成至少5套遥感监测设备。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远程监控系统。

减少重污染期间柴油货车运输,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沿海沿河港口、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重污染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各设区的市应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全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

3.着力提升公路运输效率。降低货车空驶率,利用“互联网+”高效物流等业态创新方式,深入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促进供需匹配,逐步降低空驶率。推进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跨领域、跨运输方式、跨区域的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利用交通运输大数据流量分析等方法,设置科学合理的交通运输导向和方式。培养发展壮大现代物流运输主干企业,提升整体治理或换代的规模化效益。

加快推进城市集约货运配送,优化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在城市周边布局建设公共货运场站或快件分拨中心,完善城市主要商业区、校园、社区等末端配送节点设施,引导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方式。

4.着力实施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将绿色低碳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融入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养护全过程,推广济东高速公路、青岛港、日照港等绿色交通试点、示范经验,积极争取将青岛及周边水域纳入船舶排放控制区,在全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将京杭运河航道打造为低碳内河水运通道,实现京杭运河绿色岸电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达160座以上。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0%,普通出租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90%。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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