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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018-09-13 09:4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生物质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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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截图20180913093527965.jpg0.png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说明: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光伏发电项目。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360截图20180913093539222.jpg

QQ图片20180913093605.png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说明: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光热发电项目。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

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360截图20180913093736076.jpgQQ图片20180913093758.png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说明: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生物质发电项目。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

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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