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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厅关于穆棱市亿阳热电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的审批意见

2018-09-26 16: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黑龙江省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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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厅发布关于穆棱市亿阳热电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环保厅关于穆棱市亿阳热电经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穆棱市亿阳热电经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8日.

电话:0451-87113060传真:0451-8711306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1500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穆棱市亿阳热电经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穆棱市

建设单位:穆棱市亿阳热电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大街北端穆棱市亿阳热电经营有限公司厂区内。主体工程包括利用现有1台75t/h锅炉,新建1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新建1座160m3渣仓,在现有电袋除尘器的基础上新增湿式电除尘设施;在现有双碱法的基础上新增炉内喷钙加烟气尾部增湿工艺;在现有低氮燃烧和SNCR基础上新增SCR联合脱硝系统(脱硝剂为尿素),设置1处地下水监测井。锅炉系统、除灰渣系统、燃烧系统、供排水系统、冷却塔、烟囱、煤场、灰库、危废暂存间、在线监测系统、原料库、尿素间等均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4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大街北端穆棱市亿阳热电经营有限公司厂区内。主体工程包括利用现有1台75t/h锅炉,新建1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新建1座160m3渣仓,在现有电袋除尘器的基础上新增湿式电除尘设施;在现有双碱法的基础上新增炉内喷钙加烟气尾部增湿工艺;在现有低氮燃烧和SNCR基础上新增SCR联合脱硝系统(脱硝剂为尿素),设置1处地下水监测井。锅炉系统、除灰渣系统、燃烧系统、供排水系统、冷却塔、烟囱、煤场、灰库、危废暂存间、在线监测系统、原料库、尿素间等均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4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

该项目符合《穆棱市八面通镇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7-2030年)》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牡环函〔2017〕67号)要求。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电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联合除尘、双碱法+炉内喷钙+烟气尾部增湿脱硫后通过80m烟囱排放,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协同控制技术减少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 mg/m3)。采用旋流凝并技术和高效除雾装置等氨逃逸的控制措施,厂界氨气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增的渣仓设置1处布袋除尘器,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运营期脱硫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除尘冲渣。渣仓采取防渗技术,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厂区东侧设置一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高噪声设备应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措施,设备进出口风管设置消音器,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施工期工程弃土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外售综合利用,确保不在厂区长期堆存;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穆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至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穆棱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拟批复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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