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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的指导意见》

2018-11-01 15: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沼气发电上网电价天然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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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资源开发强度大、生产经营方式不合理、历史欠账多等原因,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仍是长江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意见》指出要加强政策支持: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8〕154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农业(渔业)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门、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 利 部

2018年10月2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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