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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能源发展与监管创新

2018-11-02 08:54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作者:朱文毅关键词:火电企业电力企业天然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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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创新

监管就是服务,服务为了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发展,需要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为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提供根本保证。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创新,重在新时代,需要古为今用,继承前人,突破前人,超越前人,不走老路;重在中国特色,洋为中用,学习国外,借鉴国外,吸收国外,不走邪路。我们要着眼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立足于中国特色的基本定位,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新路,提升能源监管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创新能源监管理论。按照“五坚持”,即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从能源是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要素的 “基础性”特征,关系千家万户的“服务性”特征,生产、输送、供应、消费高度一体的“网络性”特征,行业资金技术密集的“专业性”特征,大型国有企业为主的“国资性”特征出发,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理论创新,用于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监管实践,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发展。

二是创新能源监管理念。在践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方面,作为国家能源局在地方派驻机构,当前应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当国家能源局的“守夜人”,又做地方政府的“参谋助手”,把监管就是服务落地实处;在践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理念方面,作为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机构,公平公正依法监管是监管机构“护身符”、是立身之本,当前应从“宽松软”监管转为 “严紧硬”监管,把依法监管落地实处;在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方面,作为能源市场改革的产物,应把市场建设、市场监管作为基本任务,起到“裁判”、“娘舅”作用,依靠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支持开展工作,把“为谁监管”和“依靠谁监管”一致起来,把阳光监管落地实处。

三是创新能源监管思路。能源监管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主要服务于大局,服务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服务于国家能源政策、战略规划监督实施,特别是中央政策在地方的有效落地,按照“站高一步、退后一步”,“谋大局、把大势、抓大事”的定位开展工作,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标准、项目的监管上来,坚持 “建市场、严监管、优服务”有机结合,并把“建、严、优”作为落实“放、管、服”的抓手。

四是创新能源监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有限监管突出针对性、有用监管突出实效性、有效监管突出严肃性的要求,开展问题监管。在电力监管与非电力监管方面,针对目前电力监管强非电力监管弱的问题,加强非电力监管,借鉴电力监管成功经验,从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监管方式方法丰富、依法行政力度加大、监管力量能力强化等方面全面加强;在市场监管与垄断监管方面,有重点地加强垄断领域监管,垄断领域监管以规则监管为主、许可监管为辅,市场监管以许可监管为主、规则监管为辅。

五是创新能源监管体制。能源监督管理体制设计,归根到底就是“横、纵、竖”。从横向体系看,主要是解决监管模式问题,即政监合一还是政监分开或是政监适度合适度分的问题;从纵向体系看,主要是解决监管幅度和层次问题,即监管分多少层次等级比较合适;从竖向体系看,主要是解决监管的对象内容和权力范围问题,即监管的职能问题,是专业监管还是综合监管问题,是大监管还是小监管问题,是集中监管还是分散监管问题,是完全监管还是有限监管问题。国家电监会时期,国家层面能源监管主要以电力监管来独立行使行业监管职责,目前采用国家能源局政监合一组织模式,存在着职能混淆、职责分散、定位模糊等问题。未来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自上而下的采用政监合一、政监分离或有所分有所合的组织模式,各有利弊,有待进一步理顺完善适应能源市场化改革的监管机构,解决监管组织模式,明晰监管幅度、层次、职能,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保障监督权威。中国省级行政实体的国情,决定了能源市场建设、能源监督管理不能脱离这一实际,管理模式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统筹兼顾国家能源战略、最大区域优化资源配置和各省发展需要。

六是创新能源监管抓手。突出三个方面重点:1、推进能源监管体系化,从安全性、经济性、市场性、垄断性、服务性、依法性、政策性、环保性、诚信性等方面,根据不同能源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能要求,设置指标体系,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考核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2、推进能源监管标准化,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监管措施、监管文书和监管人员行为,形成共同遵循的“手册”,使监管行为可追溯、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避免随意监管、人情监管。3、推进能源监管信息化,抓紧建设“数字中国能源”和统一、先进的能源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能源数字化、网络化、系统化、综合化监管与服务。

七是创新能源监管方式。进一步推动建立综合联动监管机制,开展部门内集中监管、交叉监管模式,统筹整合部门内部资源,实行集中监管执法,解决人员少等问题,并强化监管结果的运用;在国家能源局层面对违法违规重大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扩大能源行政执法的影响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实现检查手段的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加强监管,保证用权公正、公开、透明;建立能源行业信用体系,与许可制度、规则监管相衔接、相配合,形成“组合拳”监管效应;开展能源和电力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和监管并形成报告发布,增强监管透明度;学习借鉴审计、环保部门监管的好经验,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眼球”监管,以扩大监管社会影响力增强专业监管威慑力。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是能源发展的根本遵循,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是能源发展的根本方向,推动能源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是能源发展的根本要求,创新能源监管是能源发展的根本保证。

原标题:新时代能源发展与监管创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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