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贵州省推动企业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

2018-11-05 09: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一带一路贵州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4.实施“平台构筑”行动。

一是扩大我省境外商务代表处布局半径。按照“设立一个境外商务代表处,辐射一个区域”的原则,发挥我省现有肯尼亚、瑞士、柬埔寨、印度、马来西亚、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等商务代表处“窗口、协调、桥梁、服务”作用,每年有计划在东欧、西非、南美等地区建设1-2个境外商务代表处,为我省各级政府、商会、企业提供经贸信息收集、境外投资指南、法律服务、融资保险咨询等服务,实现资源交流和共享。

二是拓展多层次的对外合作交流平台。把友城作为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平台,不断扩大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城规模,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发展一批经济合作伙伴城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双边经贸交流活动。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酒博会、贵洽会、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民博会、澜湄合作、妥乐论坛等国际论坛、合作机制为依托,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活动。支持我省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等市场拓展活动。

三是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针对我省企业“走出去”需求,加强与京东、阿里巴巴、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将“走出去”业务向价值链后端延伸,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实现产品和服务差异化,提高“走出去”国际竞争力。

四是推进境外营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老干妈、茅台集团、詹阳重工等企业已有的国(境)外销售(代理)商渠道,实现国(境)外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拓展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不断增加国际航线和班次,增进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员交往和贸易往来。推动具备条件的综合性贸易企业、国际物流企业和大型电商企业到境外设立物流配送中心、在区域销售集中地区搭建展示展览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开设品牌连锁店、设立售后服务站,提高贵州产品国际市场销售份额,在境外形成产、供、销、物流、服务等配套发展体系,带动省内产品出口。

(五)开展四类服务。

1.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对外投资合作领域“放管服”改革,将企业在省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的境外投资备案权限依法下放至各市(州)及贵安新区,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严格执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制,取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投(议)标核准,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3个工作日内“一站式”办结,确保透明、高效、公平。对开展“一带一路”项目洽谈等因公出国(境)手续予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因项目需要拟派的国有企业出(国)境人员,经申请可办理“一次审批、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境)任务批件、长期签证或多次往返签证。不断推进人员、货物出入境和通关便利化。

2.强化跟踪服务。按照“建设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建立省、市联动“走出去”重点项目库,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要素保障、风险安全评估、国际法律服务、会计税务咨询、金融、外汇、税收、保险等“一对一”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根据“走出去”备案项目,每年联合确定10个重点“走出去”企业和10个重大“走出去”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并孵化培育3-5个“走出去”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国资委等行业、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建立“走出去”重点项目库,每年孵化培育2-3个“走出去”项目。

3.加强信息服务。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华商社团、外国商协会、我省友城的对接联系,依托“中国一带一路网”和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实时追踪和汇总所在国及周边地区各类外经贸发展项目信息。通过贵州省境外商务代表处门户网站、贵州省“走出去”QQ交流群、微信群与企业实时共享,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提供产业导向等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通报或其他信息互通方式,将我省“走出去”企业、项目共享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跟踪并提供针对性服务。

4.强化风险防控服务。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定期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引导企业强化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前期风险分析和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积极融入国家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境外投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维护我省“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落实以省“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为基础的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个人“五位一体”的境外安全保护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外交部领事服务信息平台(领事直通车),健全财产、人身安全保障机制,鼓励“走出去”企业为出国外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规范企业海外安全经营行为,加强境外企业经营投资监测,对我省“走出去”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我省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工作,协调解决“走出去”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成立“走出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安排专人配合,负责“走出去”工作的日常联络、情况汇总、问题梳理、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人才培养。通过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企业“走出去”政策、法律法规、保函、外汇、金融、税收、保险、风险防控等知识培训。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研发团队,建立国际经贸人才库。积极支持我省相关单位申报各类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并为符合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人才签证或工作许可。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为契机,支持鼓励我省高校、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办学,优化专业配置,加强涉外事务管理专业的研究生教育,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深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加强智库团队建设,支持贵州省高校、科研院所与东盟国家联合设立研究中心。支持企业通过与院校或机构合作办班、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通晓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和法律法规、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逐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本地化”。

(三)强化政策扶持。对我省“走出去”企业境外厂房建设费、保函费、安全保障费、人员保费、设备物流费、贷款利息费、境外仓储等费用符合贵州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申报管理规定的,每年给予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各市(州)、贵安新区参照省级资金支持方向,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相应比例支持。鼓励“贵州省商务发展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我省“走出去”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对接,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提高授信额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开具保函、提供政策性保险等措施为我省企业创造“走出去”便利条件。加强对境外投资合作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培训和境外税务指导,对境外投资企业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境内外主流媒体、展会、推介会、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国家、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营造我省企业、产品、文化、旅游、服务、装备、技术“走出去”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走出去”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一批“走出去”典型,宣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为全省“走出去”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