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七)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研发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协同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和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农业农村部牵头)
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东北地区要针对秋冬季秸秆集中焚烧问题,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科学有序疏导。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在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加强示范推广。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重点用膜地区,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做好100个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加大新修订的地膜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力度,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加大研发力度,争取在降解地膜应用配套技术、高强度地膜替代产品、地膜回收机械、地膜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到2020年,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华北节水压采、西北节水增效、东北节水增粮、南方节水减排”战略,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在3720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开展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牵头)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要及时划入严格管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牵头,财政部参与)
(八)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要湖泊、重要河口、重要海湾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海洋、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和海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沿海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充分利用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鼓励公众监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相关部门已开展的污染源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的县域,应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结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牵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卫生健康委参与)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规模以上养殖场生产、设施改造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加强肥料、农药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部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加快治理本地区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各省(区、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省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对照本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从实际出发,重点对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水体控制单元等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规划。各省(区、市)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市级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十)完善经济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以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料。研究制定有机肥厂、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第三方处理机构等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享受农业用电价格。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生产、运输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统筹加大秸秆还田等补贴力度。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发电并网运行、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生物天然气并网。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
(十一)加强村民自治。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宣讲政策要求,开展技术帮扶。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充分依托农业基层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和指导,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开展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十二)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向符合支持范围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十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地方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并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让农村贫困人口在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中受益。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四)强化监督工作。各省(区、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本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作为本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0月19日,吉林省能源局答复《关于加快我省乡镇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建议》中指出,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能源替代工程”,在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锅炉、秸秆发电、生物气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生物天然气项目。发展秸秆直燃发电项目。一是有序推进农林生物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6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把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作为底线,多措并举统筹做好煤炭、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为我市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到2025年,力争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标准煤以上;煤炭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7月6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及成型燃料运用,推动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推进已核准的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做好东辽经济开发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生物质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8日,吉林省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及成型燃料运用,推动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推进已核准的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做好东辽经济开发区
9月30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旨在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9月2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提出,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中国融通公司等中直、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统筹垃圾焚烧发电布局,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先进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本规划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绿色动力环保公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3亿元,同比增长12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亿元,同比增长39.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8亿元,同比增长41.95%;基本每股收益0.5元。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达30%以上的说明本报告期,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27日,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7日,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力争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推动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和分摊机制,促进区域电网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2月28日,国能扶沟1×30MW生物热电联产工程首次并网一次成功。
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并网风电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7月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7月7日-7月11日)。政策篇重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7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2025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304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EnergyEfficiency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等43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集运鱼系统设计规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7月8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工信厅、云南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适用范围方面,根据方案,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电源原则上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9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提升调节能力。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并网型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性调节潜力等方式,确保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有关责任。分析电源与
第六章非化石能源发展本章作者伍梦尧(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总体发展概况01非化石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长主要力量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2024年度发
2025年7月4日,北京衡燃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港市人民政府、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东港绿色低碳农业循环经济项目合作协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迟长春,沈阳城投副总经理、新基发展公司董事长李治民,清华大学长聘教授张衍国,北京衡燃科技总经理陈宣等出席签约仪式。市领导于非主持仪式,并代表市政府
7月15日,河南零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SCR脱硝系统催化剂采购(二次)谈判采购评审公示。第一成交候选人:启源(西安)大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军联大荣(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康宁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7月15日,陕西省西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该项目总占地约40.45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0842.25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2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座,配备1条200吨/天生活垃圾二段式焚烧线以及1台5MW汽轮发电机组等配套设施,包含垃圾接收及给料系统、垃圾焚烧炉系统、烟气净化系
7月14日,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炉渣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炉渣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
日前,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置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厂内渣吊操作运维、炉渣车辆配备及运输至厂外处理服务,计划年处理量9.125万吨(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并按招标人要求在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在商砼园区内高标准建设炉渣处理厂。
7月14日,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烟气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废标公示。因本项目预算资金发生变更,招标文件已无法满足现行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废标。据悉,该项目于7月4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浙江伊布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报价:3339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垃圾发电作为一种将废弃物转化为能源的有效方式,逐渐成为环保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2025年上半年,垃圾发电市场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呈现出一定的发展态势。北极星统计上半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从中标单价、中标企业、项目分布等
7月11日,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飞灰原灰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2000吨/日,年处理能力73万吨。配置4×500吨/日焚烧炉,2×22MW凝汽式汽轮机及2×25MW的发电机。本次招标范围为飞灰原灰(转运联单危废名
7月6日,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北京哈泰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北京中能诺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500吨/天,其中一期
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6月发电企业注册注销情况备案的公告,本月新注册生效3家电厂,总装机容量1400兆瓦。其中:光伏电站1座,风电场2座。本月注销生效8家电厂,总装机容量3.18兆瓦,均为小水电站。截至6月底,累计注册生效电厂814家、装机73158.67兆瓦。其中,火电22家、装机3918.4兆瓦;
7月4日,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烟气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浙江伊布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报价:3339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江苏琥珀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报价:3387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968万元。本项目原址改建,无需新增
7月3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城发环境提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对用水权、排污权、碳权进行了要求。请问公司在这里方面是否有布局?对公司有何影响。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的关注!城发环境垃圾发电、水务等核心业务与文件涉及内容直接相关。碳权收益可为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