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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07-10 16:30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炭火力发电新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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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6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把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作为底线,多措并举统筹做好煤炭、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为我市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到2025年,力争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标准煤以上;煤炭产量保持在45万吨;通过谋划一系列新能源发电项目,若能突破省新能源消纳指标限制,电力装机规模可达到289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30%左右。

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及成型燃料运用,推动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推进已核准的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做好东辽经济开发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万千瓦左右。

详情如下: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辽府办发〔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也是整个世界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驱动力。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辽源全面振兴及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为根本目的,做好“十四五”期间能源工作,不断破解我市能源领域发展瓶颈,助推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我市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8号)有关要求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辽府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成果和面临形势

(一)我市资源禀赋。

煤炭资源。截至2020年末保有(可利用)1177.6万吨,主要分布在西安区。

生物质能资源。2020年秸秆产出量为194.8万吨,可收集量为175.3万吨。

风资源。我市部分地区100m高度年均风速为6.40m/s,适合开发风电项目。

太阳能资源。据市气象局监测,我市2020年全年日照小时数为2171.8小时。

我市无石油、天然气、油页岩资源。为有效利用地热能资源,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省级部门部署开展全市地热能勘探工作。

(二)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在辽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能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能源产业稳步发展,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填补两个“空白”,即填补风力发电指标空白和光伏发电量空白。

1. 能源保障水平持续强化。

辽源是能源调入性城市,能源保障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头等大事。2020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9.9亿元,单位GDP能耗为1.233吨标准煤/万元,当年调入能源总量为480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9.5%,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年均增速依次为13.9%、10.8%和8.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速5.5%。能源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

截至2020年末,全市电力装机规模76.09万千瓦,较“十二五”末期年均增长1.03%。其中,煤电装机规模67.2万千瓦(含友谊热源公司1.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79万千瓦(含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公司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5.1万千瓦(含吉林清龙米业发电厂0.6万千瓦,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1.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共计8.89万千瓦(含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公司1万千瓦),年均增幅11.75%,占总装机容量的11.68%,较2015年提高4.63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发电量33.25亿千瓦时,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到3.68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29%,占总发电量的11.07%,较2015年提高1.48个百分点。

2. 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520.53万吨标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69%;单位GDP能耗1.233吨标煤/万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升高5.4%。其中:煤炭消费量536.44万吨,占比80.14%,较2015年降低2.04个百分点;石油消费量40.73万吨,占比11.45%,较2015年增长3.87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0.31亿立方米,占比0.79%,较2015年上升0.5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量59.99万吨标煤,占比11.52%。全社会发电量33.25亿千瓦时,与2015年(24.61亿千瓦时)相比增加8.64亿千瓦时,年均增长6.19%。全社会用电量33.27亿千瓦时,与2015年(21.14亿千瓦时)相比增加12.1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49%;全社会最大发电负荷77.04万千瓦,与2015年(73.75万千瓦)相比增加3.29万千瓦,年均增长0.88%。

3. 煤炭产量呈现总体下降趋势。

2020年全市煤炭产量为52.55万吨,比2015年下降155.38万吨,年均下降24.05%。

4. 能源项目扎实推进。

“十三五”期间,东丰县大阳丰盛光伏电站、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4兆瓦)、(6兆瓦)项目分别建成投产。

白泉青龙、仁爱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和东丰沙河镇庆余、盈仓风电项目共得到省能源局分散式风力发电指标5.3万千瓦,并完成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核准。

电网供电能力和网架结构进一步加强,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220千伏变电站5座,变电容量105万千伏安,线路长度329.5公里;66千伏公用变电站38座,变电容量94.43万千伏安,线路长度706.12公里。

持续推进“气化辽源”天然气利用工程,已建有LNG、CNG双气源天然气场站、CNG/LNG合建站、天然气接收门站、调压站各1座,高压、次高压、中低压燃气管线累计228公里,市区内已形成环状天然气管网布局。

5. 能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我市着力加强能源发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国家、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动向,加强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和标准的实施,编制《辽源市“十四五”综合能源利用规划》《辽源市“十四五”用能指导意见》等。完善煤炭资源管理,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建立健全能源监管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降低重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损害事故风险。能源管理水平提升,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天楹垃圾发电项目、国能生物发电项目运行稳定。

6. 节能减排工作有效加强。

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出台了《辽源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辽节减〔2018〕4号),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提高管理技术等方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限制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十三五”期间煤电装机规模“零增加”。

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完成东辽县悦安煤矿(9万吨/年)、东辽县良鑫煤矿(9万吨/年)、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150万吨/年)、辽源市生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万吨/年)、辽源市山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万吨/年)、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三区(20万吨/年)6座矿井落后产能的淘汰,累计淘汰落后产能206万吨/年。

加快煤电产能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改造规模66万千瓦。

稳步推进电能清洁供暖。“十三五”期间,共为2所农村学校争取省级电能清洁取暖改造奖补资金35万元,助推全市节能降碳、散煤治理工作。通过强化电网配套建设、提升服务质效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全市清洁能源供暖比重。

7. 能源安全生产保障有力。

“十三五”期间,全市持续加强安全防范、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月”和“龙山辽水安全行”宣传教育活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运行水平显著提升。适时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和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检查,研究制定了《辽源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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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内为5年累计数。

(二)存在问题。

能源自给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化石能源自给率不足。我市煤炭开采量逐步降低,以2020年为例,煤炭产量为52.55万吨,消费量为536.44万吨,自给率在10%左右;我市无石油、天然气储量,全部靠外部输入。 能源利用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共计8.89万千瓦,仅占总装机容量的11.68%,非化石能源发电量3.6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发电量比重为11.07%。火力发电仍是全社会发电量的主力军。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智能电网普及率、农村电网智慧化程度等均有待提升,重点能源生产供应企业在智能生产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不完整,关键核心技术、设备、材料对外依存度高,产业配套和集聚效应不明显。

(三)面临形势。

1. 优势。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革命,同时也为我国未来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绿色、低碳能源技术是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资源丰富,为新能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 劣势。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性蔓延等因素导致国际局势不稳,能源价格、产量动荡,能源行业雪上加霜。原油市场供需结构不确定性加大,国际天然气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煤炭未来一段时间内仍是主要消费能源。

3. 机遇。 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我国能源发展不断呈现新趋势,经济发展新常态趋稳,能源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正在产生深远影响,风电并网、光伏发电、分散式能源等不断挑战原有能源管理体系。正值我省全面振兴的发展关键期和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变革期,我市将充分抓住发展机遇,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4. 挑战。 “十三五”以来,我市能源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受自然资源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影响。化石能源对外依存度大;火电装机相对过剩,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优势得不到充分利用;从需求侧看,能源需求总量小,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用能价格偏高。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电力上,省内新能源发电消纳指标多落户于松原市、白城市、四平双辽地区,诸如“陆上风光三峡”、绿电产业园等重大能源建设项目集聚性强,偏重于我省西部地区,这些都将极大制约我市能源发展的积极性,影响新能源项目在辽源市落地和实施、导致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不快。

(四)需求预测。

进入到“十四五”期间,国家对能耗“双控”考核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不再对能耗总量进行考核,只考核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14号)要求,“十四五”时期,省对我市下达的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目标为下降15%,以“十三五”末期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233万吨标煤/万元为基数,到2025年我市单位GDP能耗应达1.0481吨标煤/万元。

煤炭。为保障民生供电、供暖和工业企业新增需求,煤炭消费量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预计达到573.77万吨,年均增速1.35%;

石油。石油消费总体呈小幅增长态势,预计到2025年增至58.94万吨,年均增长7.67%;

天然气。随着“气化吉林”惠民工程的稳步推进,借助俄气的引进以及下游市场的培育,天然气消费量将较大幅度增加,预计到2025年达到0.4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8.68%;

非化石能源消费量。随着新能源行业不断发展壮大,非化石能源消费量逐年增加,预计达到70万吨,年均增长3.13%;

全社会用电量。全社会用电量预计到2025年达到34.8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73%。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生态强省建设和辽源全面振兴为根本目的,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作为根本遵循,推进能源革命,不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实施能源行业统筹、能源网络优化、能源生产保障、能源利用提效、能源管理强化五大工程,实现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助推“双碳”目标,为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展原则 。

1. 科技引领,绿色发展。坚持科技引领,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和持久的技术支撑;按照低碳、循环、生态、绿色的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促进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2. 扩大总量,跨越发展。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大项目、大集团工作。通过大项目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一批相关能源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实现跨越发展。

3. 节约高效,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对能耗“双控”考核的政策调整,不断优化我市用能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让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惠及民生。

4. 规划先行,统筹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发展。要特别注重产业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工业布局等相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意能源产业的适度发展。

(三)发展目标。

能源生产总量稳步增长。坚持把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作为底线,多措并举统筹做好煤炭、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为我市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到2025年,力争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标准煤以上;煤炭产量保持在45万吨;通过谋划一系列新能源发电项目,若能突破省新能源消纳指标限制,电力装机规模可达到289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30%左右。

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202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5%,完成省下达我市目标。

能源消费结构稳步优化。按照“控煤扩新、减油增气”的原则,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75.8%,石油消费比重增加到13%,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20%,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10%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达到3.73%。

能源合作网络不断强化。不断加强与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能源合作,利用区域对口合作机制加强能源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引进新的能源生产、利用、节约技术。

能源安全发展持续保障。持续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智慧能源技术,加强能源生产的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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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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