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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区域电力市场实验 缘何第二年就折戟沉沙?

2018-12-24 09:04来源:晶见作者:享能汇工作室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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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新经济自由主义思潮澎湃,世界范围内掀起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热潮;加之国内对于改革的期待和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电力改革就在这样的形势下启动了。改革效仿了盛极一时的英国模式。原国家电力公司拆分,成立电监会,从而进入厂网分开、政监分离的阶段。国家发改委、国资委、能源局、电监会等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责。

(来源:晶见 ID:JingReport 作者:享能汇工作室)

这场在90年代起步的电力体制改革,随着200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也就是俗称的“电改5号文”的下发,出现了第一次高潮。

“电改5号文”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建立区域化电力市场,实行竞价上网。

东北电改三大有利条件:电网统一、电量富余、电价差小

第一轮电改,诞生了东北、华东和南方三个市场。上期已经介绍了华东市场当时的情况(历史回顾(华东篇):曾经无疾而终的电力现货 这次会走远吗?),本期要介绍的,是东北市场。

东北能够首批入选区域化电力市场试点,当时具备很多有利条件。

首先,与其他区域不同,东北地区历史上长期是一张统一的电网。早在1948年,东北地区就已成立东北电管局,后改组为东北电力集团,电力系统生产、调度实行高度集中的区域化管理,即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其次,在东北电网中,辽宁和黑龙江分处两端,辽宁是负荷中心,黑龙江则是煤炭大省,外送电能力强。依托黑龙江的煤炭资源和坑口电站,东北区域电力整体富余,甚至过剩。从东北全区的角度看,2002年最大用电负荷为2403万千瓦,仅为全网装机的六成左右。按照备用容量17%,负荷每年增长5%测算,东北当时的现有装机可以满足6年之内的高峰需求。这也是国内几大电网中供需环境最宽松的地区;东北区域的第三个有利条件是省间电价差异小。当时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平均销售电价分别为0.410元/每千瓦时、0.416元/千瓦时、0.412元/千瓦时,最高与最低之间仅差6厘钱。

基本确立了要在东北试点区域电力市场后,2003年4月1日,供电监管部门邀请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东北公司代表及国内部分从事电力市场研究的专家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讨论东北电力市场初步框架和市场模式思路。有些人提出了不同意见:在“电改5号文”中,要求每个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能超过20%。但具体到东北区域下属省份,这一平衡被打破。华电集团在黑龙江省内拥有全资和控股电厂573万千瓦,占到黑龙江省总装机规模52%;大唐集团在吉林省内装机规模所占比例也超过了20%。在这样一种发电商结构下,设立以省为界的电力市场很难进行竞价。

各方势力博弈电改初期已埋隐患

座谈会后,为了统一意见,后来的电监会副主席宋密再次带队赴东北调研,这一次调研的重点是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中涉及的市场框架模式、区域及省级电力监管机构设置等问题,同时也征求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政府、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对区域电力市场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的一个焦点是调度问题。

国家电网公司认为,调度与交易统一有利于保障电网安全,坚持“短期或长期,都应实行调度与交易一体化”。东北三省地方政府及各省电力公司则希望设立省级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各发电集团则认为,调度、交易和结算机构都依附于电网,不利于电力资源的公平配置,建议成立独立于电网之外的交易结算中心。

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后来的电监会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不设省级电力交易市场,但可设省级结算机构,实行区域统一交易、调度,分级结算。东北电网公司对这一方案没有异议。不过省政府还是坚持设立省级交易中心。

此外,同意在东北电力市场初期,允许未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争的非竞价机组,在省级电力监管机构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的指导下,与省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就这样,在吸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2003年5月中旬,数易其稿之后,《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终确定,这是国内推进区域电力市场的第一个指导性意见。

平衡各方利益电改指导意见终下发

《意见》明确,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要在东北电网覆盖区域(含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蒙东的赤峰市、通辽市以及兴安盟、呼盟)内建立一个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设电力结算中心,区域电力市场实行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交易平台和统一电力调度;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通过市场准入程序的电力企业,可以成为区域电力市场主体。

《意见》对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初期目标是组建东北区域电网公司,网、省电网公司之间构建母子公司关系;开放部分发电市场;逐步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允许发电权转让;有步骤地开展发电公司与大用户双边交易试点;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和市场运营规则,初步形成以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的,以省为结算中心的、统一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

中期目标是进行输配分开的改革;逐步加大电力市场竞争力度,开展发电公司与独立配电公司和大用户的双边交易;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完善区域电力监管体系,形成以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的、输配电网开放的、统一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

远期目标是在售电端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所有市场主体参与的全面竞争;建立电力期货、期权等电力金融市场;形成政府监管下的、公平竞争的、全面开放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

在交易模式上,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主体统一在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交易方式分为远期合同交易和现货交易,以远期合同交易为主。

按照《意见》的时间安排,2003年6月底前将提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8月底前将完成《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等市场监管和运营规则,10月底前进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模拟运行,2004年1月将正式运行。

由于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一项试点工作,对今后推进其他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将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为使各方正确理解《意见》,便于贯彻执行,国家电监会当时还特意邀请了电力市场方面的权威专家,编撰了一份《名词解释》附在《意见》后一起下发。

模拟运行出现亏空失败教训值得借鉴

2004年1月15日,经过了一年的筹备时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在沈阳市宁波路18号,东北电网公司二楼交易大厅启动模拟运行,装修一新的交易大厅中,原国家电监会领导和相关部委代表,以及东北三省一区分管工业的副省长(副主席)、经贸委主任悉数出席。穿着绿马甲的交易员,第一次取代了经贸委,承担起分电的职能。

“根据一开始的设计,东北区域市场经过模拟运行、试运行后才正式运行。但后来东北区域市场实际上并没有实际运行。模拟运行阶段是从2004年1月到当年11月。因为当时在东北区域市场的电价政策上还存在不同观点,所以我们将模拟运行期分成两个时间段,2004年1月到4月份,东北区域市场模拟运行采用的是‘单一过渡式电价、有限电量竞争’,6月之后,则采用‘两部制电价,全电量交易’。对比出来的结论是两部制电价更适合东北的情况。但是到了2005年试运行阶段,电煤市场化之后开始涨价,抬高了上网电价,但销售电价传导不出去,中间出现亏空,就中止了一段时间。后来大家认为还有必要再试验一把,结果出现了东北电网北部发电高价上网,南部用电低价销售的情况,以致东北电网公司16天亏损了32亿人民币。于是到了2006年5月,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进入了学习总结阶段。”回忆起那段历史,时任中国电监会供电监管部处长、东北电监局筹备组副组长、几乎全程参与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改革的戴俊良表示,有人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失败的原因归于煤价上涨,他并不认同。

戴俊良认为,煤价的上涨只是一个诱因。在当时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单一购买的竞价市场条件下,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不能联动才是主要原因。

“其实在方案之初,我们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们设置了一个‘蓄水池’,当东北电力市场供大于求,形成竞争,上网电价应该会下降,由于销售电价仍维持国家规定标准不变,其中就会多出一部分‘盈利’,这部分钱将会放置在‘蓄水池’中,等到到达一定规模再补贴到电网公司,使其面向用户可以降低销售电价。反过来,当东北电力市场供不应求,上网电价上涨,而销售电价维持不变,其中就会出现‘亏损’,同样达到一定量之后,再传导到最终的销售电价,由电网公司收取,弥补损失。”

戴俊良表示,这是在电网公司是唯一购买方,而电价又需要审批,无法实时变动的情况下,设计出的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功能。当时发改委已经下文,同意东北电价可以六个月一联动,上下幅度不超过1分钱。

“然而,这个资金由谁先出是有争议的,一开始考虑由财政部出资,最后没有落实。其实这个资金由电网公司垫付也是可以的,因为‘蓄水池’里的资金最终会通过销售电价的联动来得到平衡。但是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到了要涨电价的时候,出现了各省意见不统一的情况。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电力过剩,输往辽宁,认为辽宁省有责任多涨电价,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不涨或少涨一点。而辽宁省并不同意,认为依靠本省市场消纳其他两省多余电力,不应承担更多责任。这就需要大量说服和沟通的工作,也需要一个人最终拍板,形成文件向上汇报。可惜的是最后并没有人来做决定,后来就不了了之,又回到原来通过计划分配电量的老路上去了。”

“2002年东北的电力改革,和现行市场比较像,是单侧竞价,只有年度、月度交易,没有用户侧参与,并不是现货改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东北市场以“猛打猛冲”的“全电量竞价”出名,其中年度占比高达80%,更夸张的是按实际报价结算,比如市场电价如果是4毛,大家都奔着3.9毛去报价,既中标,又接近市场电价。运行两年之后,因为哄抬价格,市场亏损了几十个亿,结束。

时隔十几年翻出历史,不是简单的为了查找失败原因,更重要的是总结经验教训,希望能为明年到来的现货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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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首个区域电力市场实验 缘何第二年就折戟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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