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年来,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不过电力市场模式仍十分模糊,电力市场化改革究竟应该向哪个方向、沿什么路径推进仍存在较大争议,甚至仍有反对市场化改革之声。本文以电力市场模式为切入点,简要地表达几个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观点。
(来源:微信公众号 能源研究俱乐部 ID:“nyqbyj” 作者:冯永晟)
1电力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市场化
电力体制需要深化改革,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内生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的根本趋势。
改革开放以后,电力行业投资不足与国民经济电力需求强劲共同催生出以促进电力投资为导向的电力发展模式,以及适应这一导向的传统电力体制。改革开放40年时间里,电力体制形成了一套适应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互相促进的强容量激励机制。计划电量和管制定价的组合为电源和电网投资提供了稳定的投资激励,庞大的市场空间则给予发电和电网企业以挖掘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空间。在这些条件下,大机组、大电网的技术路线是各类电力企业的一种理性选择。这种体制及体制下的企业行为所形成的直接结果是,电力投资长期快速增长、电力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得到有力支撑。概括而言,传统电力体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表现为一种“总量保障”型特征。
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电力行业和电力体制的“需求层次”也在提升,经济结构调整使得一些传统用电大户难以再成为电力需求的强劲增长源,同时也使电源和电网既面临已有投资的回收问题,也面临新投资风险的增大问题。总量保障已经不构成一个突出困难,提升结构性的配置效率则成为当务之急。形象地说,就是让最有效率的企业获得市场,让最有效率的用户获得电力,以此来提升电力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电力体制改革已经随着经济发展而进入“质量提升”的新阶段。
构建“质量提升”型电力体制的根本方向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总量保障”型电力体制发挥作用的逻辑是有容量就有电量,这虽然能够为容量投资提供强大激励,但计划电量和管制定价的科学合理决策本身就是一个难题,政府有形之手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上已经捉襟见肘。总量虽然可以保证,但运营效率缺乏约束,投资激励被扭曲(实际上过度强化投资激励);同时在管制定价之外,政府还经常采取计划性的容量调控政策,直接控制电力产能(比如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等),这就导致总量增加与结构优化难以兼得。问题根本上归结到政府主导的计划体制在保障容量的同时牺牲了太多的效率。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针对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电力市场的逻辑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向各类主体传递准确的经济信号,形象地说,就是让市场主体彼此之间更加清楚企业能做什么,用户需要什么,本质上就是让电力行业更加适应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市场在生产效率、配置效率和投资效率方面的优势,已经为我国40年来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历史所证明,现在已经到了深入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的阶段。
2正确理解并接受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让市场在电力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是通过竞争发现价格,通过价格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竞争性电力市场首先要改变电价不能准确反映成本,不能合理传导成本的局面。担心成本传导和价格波动是首先要克服的心理。诚然,国外许多成熟电力市场在引入竞争后,都出现了价格剧烈波动或快速上涨,这就更容易引起国内决策者的担心。
这个“问题”是否真是问题,需要辩证看待。首先,价格波动是竞争发挥作用的体现,建立电力市场首先要接受电价波动。决策者真正应该担心的是价格的不合理波动,而这需要完善事前市场设计,加强对滥用市场势力行为的监管和反垄断执法,而绝非事前就扭曲市场设计,甚至放弃市场或变相强化计划。其次,国外成熟电力市场中出现的电价上涨往往是上游原料价格波动所引发,而不能简单认为是电力市场本身的问题。将上游价格波动传递给终端用户,恰恰是电力市场发挥作用的体现。上游原料价格如果存在不合理上涨,那么应在上游市场中解决,而不能让电力市场去消化。再次,由于长期的用电模式和用电习惯,社会可能会对电价波动产生抵触心理,甚至形成阻碍力量,但这涉及到理顺价格机制的方式和节奏,而不是该不该推进电力市场化,毕竟这涉及到一个局部和全局、短期和长期利益的根本权衡。
另一方面,电力市场作为未来能源系统的核心,电力市场化改革会对相关能源市场,尤其是化石能源市场化进程起到促进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要求抓住电力市场化这一主要矛盾,最基本的一点是允许并让电价动起来。
3实现批发与零售之间的有效衔接
构建竞争性电力市场,重点应放在批发环节。现货和中长期交易都是批发市场设计的基本内容;批发与零售市场的有效衔接是批发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正因如此,经济学家相对更强调批发市场的概念。
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的关系和安排对批发市场的构建具有关键性影响。批发市场解决的是系统层面的配置问题,而中小型用户的配置问题则涉及到零售市场的市场设计和规制政策。零售市场的作用是将批发市场发现的价格信号传递给终端用户,如果能传递,那么适宜引入竞争,现货市场发现的价格也更有意义;如果不能传递,那么就需要规制政策发挥作用,比如二部制的零售定价等。另一方面,零售市场的改革政策会影响着批发市场的构建,不仅直接决定了批发市场的买方主体是否具有生存空间,更影响着批发市场中现货市场的运行效率。
忽视批发与零售的衔接,批发市场难以有效地建立和运行。众所周知,加州电力危机原因之一就是批发与零售电价间的传导机制不畅,但我们目前还看不到此轮改革中批发与零售电价机制的衔接。终端电价的变化更多体现在“市场化交易”和指令性降价上,但现货市场改变了批发层面竞争方式后,零售环节的价格传递就将成为一个现实的困难。批发层面虽然在推动多种电量交易方式,零售层面也放开了部分用户的选择权,但之所以取得这些进展,是因为电量降价的大趋势(以及指令性降价措施)掩盖了机制衔接的迫切性。此外,由于缺乏对批零关系的正视和理顺,交叉补贴问题也被置于了错误的解决环节之中。总之,如果现货市场实质运行,那么零售电价规制政策必须重构才能承受现货之重。
此外,目前售电侧放开形成的零售市场格局也给电改造成一个现实困难,即如何协调推进批发竞争与零售竞争。这给我们的市场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给规制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何况这是在纵向组织结构未清晰划分电网环节与竞争性环节的基础上推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电力市场建设不自觉地选择了一个难度系数最高的动作。正因为如此,笔者一直强调,必须要从结构重组的角度审视我们的电力市场化改革。
4理解作为起点的传统电力体制特征
中国构建的竞争性电力市场是要从强容量激励机制逐步转化为竞争性电力市场。认识到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是选择市场模式和进行市场设计的重要决策维度,遗憾的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是否选择纯电能市场,如何引入容量市场和容量机制,应成为现货市场设计的基础设计元素。对中国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如果市场模式直接放弃容量激励因素,那么发电企业面临的“搁浅成本”风险将会急剧增加,改革阻力无形中已经被最大化。因此,中国的市场模式选择必须考虑如何保留容量激励因素,这就在实际上降低了市场模式直接采用纯电能市场的可能性,同时也决定我们应该选择包含容量支付的市场设计。巨大的跨度容易引发过度的改革风险,这一点似乎仍被现货试点设计者所忽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所推进的主要市场建设方面的内在不一致性。一方面,为什么现货试点设计者会优先考虑纯电能市场?我们的市场建设是以放开计划电量,推动中长期电量交易为重点的。后面还会提到,中长期交易实际上是一种缺乏现货价格基准的电量交易。对电厂而言,交易价格是包含投资成本的长期平均成本或长期可变成本。所以说,容量激励因素在中长期交易中得到了保留。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发电侧并未充分理解现货市场对其成本回收的深刻影响,现货试点设计者也感受不到可能造成的容量成本回收问题,从而把容量保障的问题放在次要位置,先电能,再容量。不过在现货市场运行之后,现货与中长期交易之间套利机制将会很快压低中长期交易价格,从而消除现有中长期交易中的容量激励因素,这是一个风险因素。有现货方案也提出容量市场的设想,但也低估了容量市场设计的难度。
尽管计划电量制存在明显弊端,但也有可取之处。一个直接的影响就是我们面临的改革压力与国外不同,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激励电力投资,但中国却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因为电源相对过剩便忽略容量激励,则是我们改革面临的一个“陷阱”。这个陷阱主要体现在对现货模式的选择上。实际上,现有现货试点方案在根本上受到传统特征和现有改革政策的制约,导致一些“先进”方案的现实可行性实际上非常之低。因此,现货市场方案的选择,必须从一开始就必须把容量机制考虑在内,这是市场模式选择的标准之一。
5理解电网环节对市场模式选择的影响
输配电价和电网体制改革对市场模式有根本性影响。在这一点,国内存在许多误解,比如很多人认为电网企业就是收“过网费”,粗略一看并无问题,但不同的理解方式是会产生不同的改革思路。现有输配电价政策与电量配置相适应,仅仅是搭建起一种过网交易(规定好输配电价)模式。这种过网交易相对于计划电量分配具有一定灵活性,可以针对部分市场主体展开,但也正因如此,这种交易并不体现电力系统的技术特性,也无法发挥真正发现电价的真实价格。
构建竞争性电力市场要更重视“系统运营”的概念。电网只是物理平台,真正支撑电力市场交易的是依托于物理平台的各类系统运营功能。电网收钱不是因为建了电网,而是实现了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更进一步,构建电力市场根本上是要确保系统运营具有“竞争中性”,所以我们才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在电网体制上所做的各种调整,比如纵向和横向的结构重组(像网运分离、调度独立、交易独立等)。
现有的输配电价和电网体制已经影响到市场模式的选择。比如主张双边交易的观点会发现,所谓的双边只能是电量的协商,如果要拥有自主调度权(确定发用曲线),那么电网面临的系统运营压力将会继续增大,从而产生矛盾;主张先进节点定价的观点会发现节点电价根本难以发挥结算作用(将阻塞剩余返还交易双方又会扭曲报价激励)。那是否存在一种适合目前形势的更合理的市场模式呢?答案是肯定的。在对电网环节进行必要但较小的结构性改造基础上,保留电网企业现有权力配置,依托已经形成的电力交易中心(相比现状加入短期交易),实现系统层面的电力库交易。简单说,就是将计划电量的分配方式转化系统层面的曲线交易(短期实物交易,不考虑网络约束,电网负责阻塞管理)。这种安排明显不是一种完美的设计,但却是能够最大限度包容现有输配电价和电网体制的一种选择,且具有极大的延展性。
6理解现货市场的基本作用方式
与上一条相联系,现货市场的设计应选择简单稳妥的方案。这里不再赘述现货市场的作用,但要强调一下现货市场的基本使用方式。现货市场的直接结果是使电价能够反映不断变化的供求条件,相应地现货价格也会不断变化,简言之,现货的作用就是让电价动起来了。当然,现货价格能够做到更加准确,发送电力的位置价值信号,不过这是一个如何动的问题。分清这两个层次,对于选择可行的方案至关重要。
在中国现有的制度、结构和既有改革政策下,让电价先动起来,比直接选择“先进”的波动模式更加可行。有观点认为中国传统的系统运营技术系统不改造就不支持现货交易,所以要先建系统。但实际上这很难站住脚,本质上是预想了一种“先进”的现货市场。有效电价确实应该传递出体现位置信号,但对中国而言并非最迫切。让系统具有“节点”特征也只能体现在调度上,问题是如果无法按节点电价结算,那么节点调度的效率能保证吗?最终仍由电网消化阻塞管理的任务,市场主体行为被扭曲,相比于不考虑网络约束的简单匹配,能提高多大效率?有现货试点中区域内网络阻塞不严重,那么问题在于,既然不严重,采取节点调度的价值究竟有多大?当然,单就技术水平而言,节点调度肯定代表更先进的系统,但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变革而言,这是一种舍近求远、困难重重的改革思路。
对中国而言,现货市场的主要效果更应体现在现有基础上提升电力供给侧的效率水平,并对投资提供竞争约束和价格引导,这种作用并不必然需要节点电价。笔者最推崇PJM市场,但正因为如此,才更需了解如何才能正确地向更先进的市场模式过渡。工程师往往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但这种想法并不现实。更何况节点电价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对输配电价和电网体制协调改革,而这在现有条件下仍具有相当难度。我们不应纠结于是否要让系统具备形成15分钟或5分钟一次的调度能力,相对于一年不变的电价,即便只分为52个时段,这种周电价波动对电力资源配置也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和引导力;如果采取1小时或半小时时段,那么效果会更加明显。总之,让价格动起来才是最基本的问题,这是我们应该而且可以寄予现货市场的最现实期望,不必好高骛远。
7理解现货市场建设与现有中长期交易改革
中长期交易的组织应该与现货市场协调推进。但目前的现实是,中长期交易已经如火如荼,而现货市场建设滞后。中长期交易名义上讲是为了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但实际上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的考虑更多。在现有制度安排和经济背景下,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却给电力市场建设形成了一个客观的难题。现货市场如何建,涉及到现有中长期交易的性质怎么变,电力市场到底是采用纯双边交易的模式,还是采用全电力库,抑或是采取净电力库模式?就目前情况而言,三种选择都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在中长期交易发展方向上已经存在分歧,中长期交易下一步是应该约定曲线,还是应该转变为金融合同成为一个问题。很明显,中长期交易的性质变化会预示着不同的现货模式。
目前,现货市场构建必须要应对体量越来越大的中长期交易的性质调整,及与现货交易的衔接问题。何况,中长期交易是新型电量分配双轨制中的一轨,双轨在现货环节的衔接也成为一个问题;此外,普适性的中长期交易规则与分省区的现货试点之间,以及试点与非试点地区均存在着跨域衔接的困难。
当然,在中长期交易改革方面还面临着一个现实的调整压力,也就是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宏观调控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不过对此要有清醒认识。现有中长期交易之所以能够得到推进,是因为我们既制定了输配电价,又由电网企业包揽合同执行。交易双方只就电量议价,不需考虑输电容量的配置,交易便利性得到极大增强。同时,中长期交易的价格基准实际上是长期平均或长期可变成本,且这一成本低于标杆电价,于是电厂和用户都有极大的参与激励。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市场化交易”在短期内得到极大发展,电价也下降了。但这种效果不是因为现有“市场化交易”多好,而是原来的安排太差。
值得注意,现有中长期交易规模的扩大与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之间存在内生矛盾。随着市场化电量交易规模的扩大,电网的合同执行责任越来越大,系统运营压力相应增大,因为原有的调度自由裁量权被压缩,更准确一点,调度制定短期曲线的方式受到一定约束。如果进一步推进发用曲线一致,那么若没有现货市场衔接,合同执行与系统运营之间矛盾会更加突出:合同执行要求电网让渡调度权,而系统安全可靠性会内生出限制此类交易规模的要求。这就衍生出两种不同选择。
一种是推动发用曲线一致,这就意味着选择纯双边交易或净电力库模式。这会增强对现货市场需求的迫切性。如果没有现货市场,合同执行的约束力就来自偏差考核。偏差考核标准如果采用竞争投标机制,还相对好说,但如果采用行政指定,那么发用一致所实现的配置效果,与原来相比并无本质区别。何况竞争投标式确定考核标准本身也有明显缺陷,比如英国电力市场。这也就意味着要推动发用一致,必须先建立现货市场。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如果要推进发用曲线一致,就直接要动调度体制,但这显然有难度,因为根本上涉及到电网体制改革;二是发用电一致观点也违背电力物理性质,发用一致仅仅是假设的合同路径,计划下如此,市场下亦如此。
另一种控制现有中长期交易规模,这就意味着选择全电力库,或净电力库,以现货市场建设带动中长期交易性质转变。实际上,大规模中长期交易从市场建设角度(而非宏观调控角度)来说没有任何必要,因为这不过是在用“命令式竞争(Ordered Competition)”来实现一个电量的再分配,跟电力竞争的秩序(Competitive Order)相去甚远。现货建立起来,计划电量的性质必然要变,根本没必要先改变电量分配方式,再改变电量交易的性质。即便出于服务经济发展的短期考虑而推进中长期交易,从长远来看,控制交易规模也是必然。更何况,如果不控制会给未来市场建设带来改革风险。如前所述,现有中长期交易保留了容量激励因素,如果现货真正运行,内嵌容量激励消除,那么除非有新的容量保障机制及时到位,否则现有中长期交易规模越大,引发的过渡难题就越大。
8理解具体现货模式的作用方式
现货试点推进过程往往遇到许多现实困难,这里仅谈一下电源类型的同平台竞争和价格上限的设定。现货市场的价格信号不仅引导电源投资水平,还引导电源结构,也就意味着不同电源类型(主要指集中式电源)必须同平台竞争。设计者应该担心的是市场设计,而不需要替特定电源类型企业考虑能否在竞争中存活,不必越俎代庖。比如有观点担心气电成本高,在引入现货后难以生存,但实际上,只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需要,气电成本再高也会在市场中占有份额。如果不能生存,那么意味着市场和系统运营不需要。当然,气电相对于煤电具有环境优势,但这种优势是应该体现为气电的额外收益,还是应该体现为煤电的环境成本,也不是现货设计者要考虑的。现货设计者就是要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设计者往往不愿意设定较高的价格上限。对此可从两个层面解释。第一个层面是如何理解价格上限。现货价格上限并非传统意义的价格规制,而是融合系统可靠性和投资激励的综合决策。直观一点,这个价格上限是为尖峰机组设计的,是为保障系统可靠性而设计的,不是为了控制价格水平。理论上,价格上限要根据用户可靠性偏好来确定,但这太难了,只能用可靠性的技术指标来代理,再反推上限价格,不过实际上,价格大概上涨到一定水平(比如10000美元/兆瓦时,有容量市场时可能只需要1000)时就足够用了。或者说,逻辑是个科学性问题,但实操又是个艺术性问题,但本质上,一个真正的现货价格上限的设定理念是因为无法确定要多高,所以要设定得足够高;而国内对现货价格的理解则反其道而行之,价格上限不能让价格涨得太高。
第二个层面解释现货设计者应如何理解设定上限后出现的价格。现货会带来价格波动,有时会达到上限水平,但上限价格是否值得担心?大可不必,首先,对市场主体更有意义的是一段时期的平均价格,短时高价会被消弥在平均值中,没有投资主体会因短时高价而盲目投资,反而是用户会因短时高价而优化用电行为。如果市场供求整体宽松(就像中国目前),那么高价格时段非常有限,设定高上限并不意味着必然出现高价。当然,还有个现实的考虑可以理解,就是市场势力。如果设定高上限,那么市场主体就有激励使用市场势力。在监管体制、手段和能力比较匮乏的条件下,设计者容易通过事前规则设计来回避这种风险。不过低价格上限也在根本上限制了报价机制的设计,从而在开始时就扭曲了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很难想象这种设计下的现货市场该如何运转。
设计者往往把这些因素作为市场设计的边界条件,是因为确实面临现实的约束。但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或底线是,不应在市场的关键特征上妥协。问题往往还在于,一个妥协要产生一串妥协,最终的市场也就难免一声叹息。针对这里分析的两个问题,思路很简单,将价格上限至少设定在气电成本水平。能否做出这个决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考验市场设计者是否真正理解和信任市场。
9推进科学电力市场模式的探索
电力市场不同于其他商品市场,至今还没有哪个竞争性电力市场不是设计出来的,这也是电力市场的难度和魅力所在。笔者从几个方面简要说明了市场模式选择所要注意的问题,尤其其中几项仍未得到足够重视,并强调市场模式的选择需要系统思维。要真正的形成电力市场模式的选择方案,仍需要深入的研究,当然现实政策往往涉及到科学性与艺术性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但以科学性和原则性为前提,则是保证市场成为真正市场的前提。
现有的电力市场建设仍未形成内在一致的政策体系,特别是工程思维主导特征明显。比如现货试点往往被先入为主的模式主导,从而使改革侧重点往往置于技术层面,回避了许多体制改革内容,导致偏离合理路径。从现有披露的试点方案来看,整体特征体现为有“现货”之形,无“市场”之神,尚难预期有哪个方案真正具备实质稳妥运行的可行性。
不过,随着既有各项改革政策的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会逐渐显现,这会促使我们改革不断向正确的方向调整。现有试点探索的作用将更多体现在“试错”上,同时局部的探索经验也只有上升到顶层设计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所以我们更要秉持系统思维的方式来认真地分析中国的电改问题及背后的逻辑,由此才能科学地选择电力市场模式及改革推进路径。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过从国际经验来看,欧洲经过三次能源法案后才逐步建立起统一电力市场(如果加上之前的欧盟条约可以算四次);美国则经历了1992能源法、96年FERC888/889法案、99年FERC2000号法案、2005能源法等重要节点,部分州或区域电力市场才逐步成熟,我们对此要有冷静清醒的认识。9号文所开启此轮电改的真正意义在于重新撬动电力市场化的进程,但道路险阻且长,在此过程中,我们除了关心能做什么外,更应该思考需要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归结到一点,我们要着眼于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着眼于长远,切实推动科学电力市场模式的探索!
原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9年1月4日第1、2期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期,华东新华、新疆粤电、江苏日托、江西省水投能源、川投(乡城)新能源最新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北极星整理见下: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系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扬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5.75亿元,总资产已超过145亿元。作为新华发电在华东六省一市的区域清洁能
为深入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增量配电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持续推动河南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辖区内25家增量配电企业召开座谈会。同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以电力体制改革思维破解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难题,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精准政策工具。一、突破传统电网架构模式,构建源荷直连的电力新生态从“网为枢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党的二
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新路径,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推动提高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专题会,听取5月结算试运行总结和6月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前的准备情况汇报,并交流相关意见。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任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是全国统一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能源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加强各类能源规划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能源市场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应当明确能源总量规模、能源结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绿色电力市场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购买
文|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根据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5年5月,国内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共计6.32GW/15.85GWh,同比+193%/+228%。其中表前储能新增装机6.17GW/15.38GWh,同比+213%/+248%;用户侧储能新增装机150MW/473MWh,同比-19%/+14%。相较去年同期,一季度新增装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8座小水电站市场自动注销结果的公告。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依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中第三十七条“电力交易机构每年开展经营主体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必要时组织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符合正当理由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一百一十二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2025年4月10日至5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23家售电公司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受理的注册公示异议涉及19家公司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日前,浙江电力科学研究院自主研发的“深光智测”光伏预测算法在湖州中节光伏电站完成试点应用,提升了电站短期光伏出力预测精度。据介绍,增量新能源项目自6月1日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站收益结构从保量保价转向量价协同,意味着精准预测新能源发电出力将成为优化报价策略、提升收益的重要手段。
6月6日,湖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列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湖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等五项议题。其中,规则出台类3项、实际操作类2项。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明确了市场管理委员会类别
在华灯初上的北京街头,流淌在这个城市“血管”里的电流,有了新疆戈壁滩阳光的温度——在傍晚的几小时里,源源不断的绿电通过特高压跨越山河,向北京错峰输送。近期,我国首次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了跨省错峰绿电交易。4月以来,北京和新疆的错峰绿电交易已开展4次,成交电量超过1400万千瓦时,20余家电
6月6日,湖北电力现货市场完成试运行,顺利转入正式运行,成为第6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标志着湖北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基本构建完成。电力现货市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环节,通过高频次的实时交易,使电力商品价格动态反映供需关系和稀缺程度,是推动电力资源配置从计划控制向市场调节转变
江苏省首次全月现货试结算已经开始一周,虽然做过一定的准备,比如足够的交易员板凳深度,多年夜班经验,天气预报的购买等。但真的运行下来,还是觉得好累。有很多意外,也有很多惊喜。也发现了一些新手朋友们,对现货的参与方式,还不太熟悉。到了目前阶段,也就能量块是最后的调整机会。如果前期长协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汽轮机切缸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116/17-ZB-008)一、招标条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相关技改项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汽轮机切缸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
6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电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鼓励电力企业员工报告以下情况: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把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作为新时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0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较上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曹妃甸指数较上期持平。进口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降幅较大。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2期处于收缩区间。分项指数中,库存分指数处于扩张区间
6月6日,国家电投集团与水电总院在京签署深化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双方可再生能源业务合作。协议签署前,国家电投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与水电总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昇进行会谈。水电总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易跃春;国家电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陈海斌参加。李昇感谢国家电投集团长期以来给
电力市场化浪潮下,跟踪支架的价值正在被重新认知和评估。6月1日起,《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正式实施,宣告了光伏电站固定电价时代的终结,在新交易的交易体系中,电价受供需关系、时段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只能采取灵活调整发电输
近日,绿电直连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不断有朋友询问观茶君有啥看法。忙里偷闲简单说一下。(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团队)其实,绿电直连政策的意义、优点非常多,业内各位专家已有很多评论,观茶君不再赘述。从操作实务的角度看,
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下,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多样化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持续对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调控能力提出全新挑战。此时,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创新也就成为能源电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以核心引擎的角色推动能源经济绿色转型加速。能源
以绿色之名,汇智启程。6月11日至13日,全球瞩目的清洁能源盛会——SNECPV+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将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办。本届SNEC展布展规模达38万平米,来自全球95个国家和地区共3600余家企业参展,其中国际展商比例占30%。正泰以“绿源+智网共建新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党的二
6月5日,长丰皖能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布了长丰县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公告。项目安徽省合肥市位于长丰县庄墓镇,本项目储能容量为100MW/200MWh,储能设备布置在站区的北侧,拟采用20组5MW/10MWh储能单元,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及综合楼,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庄墓变(直线距离约200
6月5日,汉中市发改委发布汉中市电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草稿),文件指出,鼓励屋顶分布式项目开发,推动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优先采用“自发自用”建设模式,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共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