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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央发布指导意见 雄安新区要这样建

2019-01-25 08:35来源:中国政府网关键词:国务院雄安新区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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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强化城市安全稳定保障。建立高效联动智能的新型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率先打造智慧公安。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和交流合作机制。

(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有效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加强雄安新区与北京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合作,形成优质高效、保障多元、城乡一体、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创造高品质的生产生活环境。

12.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支持雄安新区引进京津及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教育布局要与城市发展布局和产业布局相匹配,推动雄安新区教育质量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导和支持在京高校、有创新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等通过整体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雄安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雄安大学,统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科研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立雄安新区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新机制,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

13.创新医疗卫生体系和制度。围绕建设“健康雄安”,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和供应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高度共享、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在京医院通过整体搬迁、办分院、联合办医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允许在京医院在雄安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在京医院和雄安新区医院实行双向转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制度,推进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实现医疗人才在北京与雄安新区之间无障碍流动。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医疗咨询机构,支持境外医师来雄安新区行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放宽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条件,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14.推进文化领域改革创新。支持京津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向雄安新区疏解,放宽文化市场准入,培养具有雄安特色、中国元素的特色文化底蕴和氛围,培育新时代雄安精神。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健全面向雄安新区基层群众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开展文化产业创新实验,研究建立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培育各类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与前沿科技领域融合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将文物保护措施相关审批权限向雄安新区下放,促进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区域加强文物保护交流合作。

15.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体系。支持雄安新区创新社会保障政策,推动雄安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京津相衔接。制定适合雄安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引导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结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情况研究制定配套税收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雄安新区率先落地,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就业制度,更好惠及各类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完善创业引导政策,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放,探索建立支持雄安新区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新机制。

(四)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高端人才集聚区

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适应雄安新区开发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激励政策体系,优化就业创业、成长成才环境,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16.构建灵活高效的用人制度。面向全国选拔优秀人才到雄安新区工作,构建适应雄安新区定位和发展需要的干部人才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激励方式方法,建立雄安新区与北京市、天津市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常态化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赋予雄安新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自主权和更大用人自主权。制定实施符合雄安新区发展需求的人才政策,对特殊人才实行特岗特薪。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可采用特设岗位等灵活方式聘用。

17.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赋予雄安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前沿科技领域人才和团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在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雄安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18.优化境外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建立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探索实行更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支持雄安新区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外籍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签证和居留便利,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和工作居留直通车制度。

(五)深化土地和人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群众权益,创建产权明晰、配置有效、节约集约的土地管理和利用体制,创新以服务为导向的人口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设宜居城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保障雄安新区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文明成果。

19.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研究建立雄安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差别化准入制度,在雄安新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开发模式,研究制定符合雄安新区特点的建设用地标准,建立“人地挂钩”、“增存挂钩”机制,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20.深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制定有利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人口迁移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行积分落户制度。建立科学的人口预测和统计体系,加强雄安新区人口全口径信息化管理,实行新型实有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人口信息整合共享,推动人口登记与统计工作精准化。建立服务型人口管理新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服务与雄安新区人口发展的协同匹配机制。根据雄安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行政、法律、市场等多手段结合的人口引导和调控机制。

21.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小城镇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差异化特色发展,打造美丽乡村样板。根据雄安新区近远期发展特点,统筹设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以乡村空间规划为依据,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支持雄安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发展都市型现代高效农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集体资产股权入股企业或经济组织,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农民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严禁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六)推进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建成绿色发展城市典范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雄安新区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建设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道路。

22.创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建立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白洋淀及上下游协同保护和生态整体修复,支持将雄安新区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白洋淀上游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构建以白洋淀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合理划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和试点政策,加大对白洋淀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推进白洋淀水安全综合治理,发挥蓄滞洪功能,探索洪水保险制度。健全休养生息制度,实施白洋淀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

23.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创新体制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能源、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地热等地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试点,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探索和推广先进的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率先建成“无废城市”。将雄安新区植树造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全国森林城市示范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24.完善市场化生态保护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多样化生态补偿制度和淀区生态搬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企业环境风险评级制度。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设立雄安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研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金融制度,发展生态环境类金融衍生品。

25.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进雄安新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智能化资源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和区域智慧资源环境监管体系,实行自然资源与环境统一监管。构建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管理体制,在雄安新区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为全国绿色城市发展建设提供示范引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探索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破坏计入发展成本,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构筑开放发展新高地

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支持雄安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开放促发展、以合作促协同,着力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构筑我国对外合作新平台,打造层次更高、领域更广、辐射更强的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26.加强引智引技引资并举。支持引入国际国内各类资本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供应链创新和应用,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面向全球的数字化贸易平台,便利跨境支付结算。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放宽或取消股比限制。允许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本外币账户管理模式,允许跨国公司总部在雄安新区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

27.建立扩大开放新机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环境,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构建公平竞争制度。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国际性仲裁、认证、鉴定权威机构,探索建立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雄安新区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财政、科技、金融等支持政策同等适用内外资企业。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金融领域负面清单以外事项实行内外资统一管理。放宽外汇资金进出管制,促进雄安新区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雄安新区“智慧海关”建设,探索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8.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制定促进雄安新区与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城市合理分工、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支持雄安新区优势产业向周边地区拓展形成产业集群,发挥对周边地区创新发展和就业创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及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协同发展基础保障。支持雄安新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在制造业、科研、金融、互联网、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开放型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国际合作平台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推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更加务实高效的合作。

(八)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

加快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现代财税制度,建设现代金融体系,为雄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起步建设阶段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雄安新区运转,逐步实现雄安新区财政自求平衡。统筹安排其他转移支付,用于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产业基金注资、地方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等方面,以及对雄安新区及周边地区交通、水利、科技创新、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予以支持。

原标题:重磅!中央发指导意见,雄安新区要这样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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