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结合电力市场建设,鼓励和允许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本着自愿原则,探索进入市场。
建立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机制。政策奖励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煤电优先发电计划指标,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机组。优先发电计划指标优先转让给清洁能源发电机组和高效低排放火电机组,指标交易可在本地进行,也可以跨省跨区开展。
各类机组发电按照保障电网调峰调频、电压支撑确定的机组最小开机方式安排计划,水电、核电按承担基荷的容量安排计划。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热电比的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在采暖期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计划。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9〕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是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优先购电是为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用电提供保障性服务,确保民生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的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保障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意义重大。
(二)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
(三)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要坚持安全可靠,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基本前提,促进电力安全可靠水平提高;要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电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供需形势、电源结构、用户结构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
二、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四)编制优先发电计划要重点做好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资源利用保障、政策奖励保障等方面工作。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计划,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纳入规划的生物质能(含直燃、耦合等利用方式)等其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水电,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兼顾资源等条件、历史均值和综合利用要求,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对未进入市场交易的水电发电量,以机组前3年平均发电量为基础,根据发电空间等比例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核电,按照保障核电安全消纳的有关规定安排计划。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
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方面,各类机组发电按照保障电网调峰调频、电压支撑确定的机组最小开机方式安排计划,水电、核电按承担基荷的容量安排计划。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热电比的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在采暖期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计划。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国家规划内的既有大型水电、核电,按照不低于上年实际水平或多年平均水平安排计划;网对网送电按照地方政府协议安排计划;国家规划内的既有煤电机组,采取点对网或类似点对网专线输电方式送(分)电的,原则上按照与受端省份同类型机组相当原则安排计划,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历史形成统一分配电量的煤电机组,根据历史均值并参考供需变化安排计划。
政策奖励保障方面,对贫困地区机组、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等,按照有关政策明确的奖励要求安排计划。
违法违规建设的机组不得安排优先发电计划。
(五)编制优先购电计划要重点做好农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的保障,其中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应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优先购电用户生产、提供服务以及工作期间的用电量应全额纳入优先购电计划。
(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鼓励和允许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本着自愿原则,探索进入市场。
三、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七)优先发电价格按照“保量保价”和“保量限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实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收购,实行“保量限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政府定价部分的优先发电计划比例应逐年递减,当同类型机组大部分实现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后,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价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的优先发电机组,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执行。市场化形成价格的优先发电,应积极通过参与本地电力市场确定交易价格;未能成交的部分,执行本地区同类型机组市场化形成的平均购电价格。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有关精神,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价格,鼓励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方式予以落实;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以外部分参加受电地区市场化竞价。送受电双方经协商后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协调。
优先购电计划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
(八)建立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机制。政策奖励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煤电优先发电计划指标,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机组。优先发电计划指标优先转让给清洁能源发电机组和高效低排放火电机组,指标交易可在本地进行,也可以跨省跨区开展。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计划,如受系统安全、资源因素及机组自身故障之外的影响,导致无法完成计划,视为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至系统内优先级较低的其他机组,由相应机组按影响大小承担补偿费用。
(九)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并按年度滚动调整,出现电力缺口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其他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承担有序用电义务。
四、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十)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电力企业,根据国家关于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保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电力生产和消费实际,编制本地区下一年度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要征求跨省跨区送受电各方意见,提出本经营区域下一年度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预案,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就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对送受电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进行协调,并将完善后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纳入年度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部分重点领域发展计划,下发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十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流程与编制时一致,并可适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五、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全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优先发电计划和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落实到电厂,建立优先购电用户目录,并根据保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十五)电网企业要通过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优先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与优先购电用户签订优先购电供用电合同,合同性质可为差价合约或实物合同,积极促成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交易和优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和优先发电指标交易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优先发电计划相关的市场化合同应优先于其他市场化合同进行结算。
(十六)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及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安排、调整,应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电力交易机构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月2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随着陕煤集团陕焦公司富平分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行,该公司在绿色转型、节能减排的赛道上实现关键突破,为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陕煤集团陕焦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其核心项目“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近日顺利投产。该项目通过建设18MW抽凝式汽轮机
7月15日,四川巴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设备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对一期工程二号线配置的1条300t/d垃圾焚烧线+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提标改造,其中改造部分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汽轮机、发电机及相关公辅设备维修利旧;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包含
作者:邵尹池1巩宇1牛萌2杨若奂2刘雅婷2丁然3单位:1.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引用本文:邵尹池,巩宇,牛萌,等.计及相角与幅值跳变的构网型储能短路电流特性及其计算模型[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5,14(6):2451-2461.DOI:10.19799/j.cn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6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考核结果公示。根据《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分摊标准及“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结果公示、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3〕117号)、《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电力辅
7月13日,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简称金山三期项目)建设现场再传捷报,5号机组发电机转子穿装一次成功,为项目建设按下“冲刺键”。5号机组发电机转子重96.6吨,长15.02米,是汽轮发电机组的核心精密部件。其穿装工作难度大、风险系数高、作业步骤复杂,安装精度对机组的安全稳定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能运行〔2025〕128号)。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4.0结算试运行稿)提到,现阶段,燃煤火电机组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准入市场的新能源场站按照“报量报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能运行〔2025〕128号)。《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方案》提到,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9日(2025年7月15日至28日分别组织7月16至29日的日前现货交易),7月1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包括节能降碳改造、锂离子电池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等,《目录》统一适用于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及股票发行、新三板挂牌及股
近日,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拟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按超低排放标准配套建设高效的除尘、脱硝、脱硫设施。详情如下: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
连日来,全国各地持续高温。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最大用电负荷近日达到14.67亿千瓦,创历史新高。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进入关键阶段,如何保障充足的电力供应?火电绿电齐发力煤炭在能源保供中扮演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角色。安徽淮南是华东地区最大的能源基地,在数百米深井下,采煤机正从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从国家层面为“绿电直连”模式构建了完整的规则框架。这一政策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相对明确的物理隔离与权责重构,为新能源高效消纳与碳足迹溯源认证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来源:电联新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市场运营报告(2025年5月),5月,甘肃省内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电量8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88%,均价215.79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0.99%,其中省内直接交易54.18亿千瓦时,代理购电15.95亿千瓦时;跨省区外送电量5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25%,外购电量4.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月14日,甘肃发改委员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
136号文在各地落地后,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要么是找代理商聚合,以量价双报的形式参与交易,要么是量价双不报,接受市场价格。如果选择了报量报价,那么全电量要参与到实时市场的竞价中。其中非机制电量根据各地细则要求,可以参与中长期和日前市场。细究这个接受市场价格的方式,还需要进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跨经营区电力交易核心功能建设及28项跨平台接口联调,实现市场注册、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及结算等全业务流程贯通,标志着我国跨经营区电力交易在技术层面实现了互联互通。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绿电、现货等各品种和场景的交易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关键堵点的重要突破性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正式迈入跨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能运行〔2025〕128号)。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4.0结算试运行稿)提到,现阶段,燃煤火电机组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准入市场的新能源场站按照“报量报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能运行〔2025〕128号)。《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方案》提到,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9日(2025年7月15日至28日分别组织7月16至29日的日前现货交易),7月1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4日,粤电力A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2800万元至3600万元,同比下降96.01%-96.90%。业绩变动原因为2025年二季度,随着发电业务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恢复,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贡献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环比一季度扭亏为盈。但今年上半年由于电力市场
7月14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第一百一十五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对22家售电公司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交易中心受理了群众对其中15家售电公司准入申请材料提出的异议。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
7月以来,华中区域持续晴热高温天气,用电负荷快速攀升,电力供需平衡紧张,华中电网最大用电负荷在7月7日达2.19亿千瓦,同比增长2.9%,今年首次创历史新高。截至10日,全网及四省用电负荷已累计7次创历史新高,河南、湖北、江西三省均两次创新高,分别达到8607、5612、3756万千瓦。华中省间电力互济交
近日,澳大利亚两项大型电池储能项目正式提交至《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审批,总储能规模达5.2GWh。两个项目分别由X-Elio与BIDEnergy主导开发,均位于新南威尔士州,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当地可再生能源电网的稳定性。300兆瓦/1200兆瓦时Canyonleigh电池储能项目该项目由西班牙可持续能源开发商X-
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首次提出增设爬坡和转动惯量辅助服务新品种。2024年3月,《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开始执行,标志着国内首个爬坡辅助服务市场在山东电网启动运行,爬坡辅助服务的价值开始得到量化补偿,这对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第三十五批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辽宁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对受理注册的第三十五批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在辽宁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网站进行了公示结合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意见,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日前,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30年,“三北”地区将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010万亩,进一步推动生态保护、清洁能源和区域发展协同并进,奏响生态修复与能源转
2024年10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来五年需要改造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各类管网总量将近60万公里,投资总需求约4万亿元。旨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的智慧城市。作为管网领域权威的产品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从国家层面为“绿电直连”模式构建了完整的规则框架。这一政策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相对明确的物理隔离与权责重构,为新能源高效消纳与碳足迹溯源认证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来源:电联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深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宁夏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7月10日对受理宁夏蓝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若木新能配售电有限公司申请进行了公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蓝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迈向常态运行之后,中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突破经营区域限制,建立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中国统一电力市场“最后一公里”被打通。今年6月底,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试行验证”迈向“常态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范
当前,我国新能源发电领域发展势头迅猛,正加速重塑能源格局。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8亿千瓦,占新增总装机容量的84%,清洁能源正逐步向“主力电源”跃迁。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的宏伟蓝图下,“源网荷储一体化”正从示范性项目迈向规模化
7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指出,原则同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作用,促进电力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网间
7月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7月7日-7月11日)。政策篇重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