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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洁供暖新政 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城市副中心规划

2019-02-20 15:04来源:北京晚报作者:殷呈悦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储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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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动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科委、市统计局共8个单位联合制定,经市政府同意,于本月正式实施。《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了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分区规划的要求。

2022年全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将达2000万平方米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本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的发展目标,约占全市供热面积8%左右,热泵系统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针对预期效果,这位负责人则解读道:要引领能源创新转型。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达到8%,到2035年达到20%。加快发展热泵系统应用,将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有利于推动由天然气、外调电为主的清洁能源结构向低碳能源结构转变,推动以集中式城市热网为主的传统运行方式,向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新型运行方式转变,提高城市能源系统安全、灵活、智能水平。

“热泵系统是采用电能为动力,将低品位的热能转化为高品味热能的技术,节能高效环保,综合能效(COP)可达到3.0以上,是对燃煤、燃气等常规能源的有效替代和补充。”这位负责人表示,据测算,到2020年热泵系统累计利用面积可达到8000万平方米,年可减少燃气、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量折合标准煤约1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0万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改善将起到积极作用,可有效减少燃烧化石能源排放的污染物。

首提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分区规划

《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了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分区规划的要求。市区两级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在新建区域分区规划中,提出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量和比重指标,作为新能源供热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未来,也将在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热泵系统的应用,有利于推进能源绿色智慧高效转型。

同时,《实施意见》还推动“重点功能区、三城一区、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热泵系统发展应用,突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规划”的理念。

具体来说,其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等新建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750万平方米左右。结合新城规划,到2022年,在大兴、顺义、昌平、房山等区域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左右。加强在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农村地区推广热泵系统应用,大力支持热泵系统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水平,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150万平方米左右。

加强清洁供热重点领域资金支持

据介绍,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热泵项目须安装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市发改委也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数据进行分析。同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进行公示,从而保障热泵项目高质量发展。

在保障措施上,还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重点加强民用建筑、燃煤替代等清洁供热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对新建、改扩建热泵系统、余热热泵系统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的项目,以整村实施的农村地区煤改浅层地源热泵项目,以社区统一实施的城镇地区煤改浅层地源热泵项目,按照工程建设投资的50%给予资金支持;对地热能供暖系统热源及一次管网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

此外,对于申请30%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热泵系统项目,由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申请50%及以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审批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主体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明确配套采用热泵系统供暖的,不再单独办理热泵项目核准手续,市发改委直接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由项目建设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建设,不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热泵、地热项目,由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原标题: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增热泵供暖约750万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应用”成亮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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