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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与多部门联动 限制超标排放 垃圾焚烧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9-04-29 15:21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生态环境部垃圾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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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开始到昨天为止,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近一年来,我们统筹调度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力量1.95万人次,共开展22轮“压茬式”强化监督,现场检查各类点位66.6万个(家次),帮助地方查找并移交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并全部拉条挂账,一盯到底。

同时,还做了几件工作,一是针对2017—2018年强化监督交办的3.89万个问题,进行了一一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全面排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内8.03万家企业,发现并推动解决应急预案不落实、不合规问题6394个;三是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两散”动态清零机制,交办解决“散乱污”清理不彻底问题1523个,燃煤锅炉整治不到位问题2391个;四是督促“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落实,走访调查村庄2.45万个,全面查清改造工程进展,对1444个村改造工程滞后问题进行督办。摸排出39个城市范围内883家燃气供应公司,并逐一调查供气合同签订情况。这项工作难度是很大的,有的城市燃气公司有50多家,当地政府都不能全部掌握,我们通过摸排,逐一调查核实情况,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供气源头查起,供应39个城市哪个公司,下游再转给谁,最后燃气公司给哪些“煤改气”用户,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在整个供暖期间,只要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解决问题,共接到和督办解决257个相关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前不久,我们接到了一个老百姓的表扬,说查办“煤改气”现场的工作非常负责,发现问题以后了,三天以内把问题督促解决了。同时组织对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和企业、小火电淘汰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强化监督,相关情况正在统计和汇总之中。

实践证明,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强化监督模式,帮助地方解决了一大批难点、重点问题,有效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尽管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污染治理成果仍不牢固,刚才这位记者朋友也说了,秋冬季大气形势确实是非常严峻,剩下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稍有松劲就可能回潮反弹。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关键期,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必须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具体来说,我们将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大力度、优化方式,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的同时,实施定点帮扶。工作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39个城市,计划从5月8日开展新一轮的强化监督工作。

与去年相比,这一轮强化监督在总体安排上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可概况为“五个三”。

首先,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即,由部机关1个部门或派出机构、1个部直属单位、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3家单位,共同负责包保1个重点城市。原则上,39个城市的包保工作组,均由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省级生态环境厅局委派处级以上干部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帮助解决难题、有效压实责任、协调推动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3、4月份已经按这种机制进行了试运行。

具体来说,生态环境部全体干部,今年都要参加一轮次强化监督活动,要深入到攻坚一线去,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去,面对面倾听基层意见、实打实推动解决矛盾问题。

其次,在工作职责上,完成“三项任务”。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中央决策部署,讲解法律法规和蓝天保卫战任务安排,帮着地方和企业理解好、执行好。

二是通过“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方式,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具体来说,第一是发现问题,第二是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

三是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培养锻炼队伍,严格作风纪律,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同时,我们将把帮扶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紧紧围绕基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将生态环境系统相关行政、科技、执法等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业务培训,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在工作模式上,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主要是帮助查找问题,依法移交地方政府解决。不干预当地正常工作程序,而是督促落实,帮助地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不打扰地方同志工作安排,自行安排吃、住、行,相关费用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协调解决,原则上不增加地方的工作和经济负担。

第四,在工作管理上,实施“三个统筹”。即,建立统一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各现场工作组,统一任务要求;统筹协调各相关司局单位,形成合力;统筹信息汇总和发布,建立问题曝光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在工作要求上,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协调好工作组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关系,发现问题以独立工作为主,解决问题以地方为主。

二是处理好强化监督与定点帮扶的关系。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

三是落实好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入和贯穿到强化监督的全过程,并全员覆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强化作风建设。

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摸清“三磷”数量,今年先行完成黄磷企业环境整治

澎湃新闻记者:当前,长江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今年1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三磷”综合整治,请问将如何开展这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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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立平:“三磷”的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产业布局因素,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都集中了大量的磷矿和磷化工企业。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发展粗放、环境管理滞后,对长江水环境,特别是产业相中集中的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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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防范风险、达标排放、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重点,五个阶段。所谓“三个重点”就是指“三磷”,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的整治工作,“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五个阶段。一是查问题,即组织“三磷”问题的排查,掌握问题清单,梳理行业典型;二是定方案,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推进整治任务。三是校清单,开展强化监督,进行查漏补缺,查清瞒报漏报的情况。四是督进展,督促加快整改进展。五是核成效,核查验收“三磷”专项整治的成效。

前期,我们掌握的情况是大约涉及834家企业,现在目前正在要求地方开展自查,核查企业数对不对,现在看,要超过这个数。总体安排上,今年先行完成黄磷企业的环境整治。磷石膏库因为客观上整治起来难度比较大,情况较为特殊,需要根据磷石膏库的整治方案再确定。通过以上方式,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摸清“三磷”的数量,消除众大环境隐患,切实解决生态问题,为长江修复攻坚战奠定好的基础。

长江、渤海排污口排查涉及岸线两万八千公里 将全面进行无人机航测

中国海洋报记者:渤海综合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备受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部日前开展了渤海入海排污口以及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工作,请问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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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立平:长江入河排污口,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我们也称之为“两个口子”的排查整治。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当头炮”、“牛鼻子”。具体来说,主要是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四项任务。目前,排查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按照既有的部署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这项工作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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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点上来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在江苏泰州、重庆渝北区(以及两江新区嘉陵江段)和河北唐山黑沿子镇开展了试点排查和实验性排查工作。按照部署,这次排查与以往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向长江、渤海排污的“口子”都要应查尽查。这种要求与以往对排污口的管理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重点关注是规模以上的排污口,我们这次坚持“有口皆查”,只要有水流的“口子”,我们就要查。同时,这次排查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具体工作中,我们采用“三级排查”的方式。第一级排查用无人机,排查疑似排污口。第二级排查是组织人工现场核查,对各类排污口逐一排查,登记确认。第三级排查是对疑难问题和隐蔽盲区进行重点攻坚,查漏补缺,全面建立排污口名录。

从试点情况来看,入河(海)排污口有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排查的“口子”与以往地方掌握的数据差距很大,应该说是一个数量级到两个数量级的差别。当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此次采取的是全口径排查,认定的标准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二是分布广。沿江沿海地区既有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港口码头,也有城镇小区、农田村庄、施工工地,排污口形态各异。有的没有正规排水管道,有的埋在垃圾堆里面,还有一些污水直接沿河排放。三是隐蔽性强。这次排查发现不少“非典型”的排污口,隐蔽性很强。有的排口藏在草丛里、桥梁下,很难发现。比如,我们在试点排查中,通过无人机飞行,发现了一些排口,后来再进行三级排查,用无人船声呐技术、无人机红外探测,又发现了一些水下的口子,其中有一个排污口,当地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建的。

其次,从“面”上看,一方面我们主要抓排查整治的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模式。目前,一批技术规范已经陆续出台。支撑整体工作的排查APP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实际排查中启用。无人机航测技术规范已经印发,资料整合技术指南,现场排查工作要点、排污口监测工作指南等规范也在加紧制定。此次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前是把规范要求全部制定好才开始,可是这次是全新的工作,我们先通过试点制定规范,进而指导全面的工作。

另一个方面,沿江沿海地区都在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我们召开了渤海入海、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工作启动会,“两个口子”涉及15个省(市)、76个城市具体实施方案都已经明确,细化了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经费安排,全面铺开了排查工作。有些地区,像烟台、大连等城市,无人机航测工作即将开展。在排污口排查的过程中,相关的整治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比如,重庆市先行先试,在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打击偷排偷放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偷排口,立行立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级排查中,第一级无人机飞行,在渤海地区,准确率大概70%以上;在长江,特别是上游地区,准确率大概是50%左右,这就需要人工一步一步丈量,深入排查,这个是非常必要的。这就是个“笨办法”,可是把“笨办法”放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去看,这就是个好办法,是个巧办法,因为这是项基础性的工作,关键性的工作。把排污口排查清楚了,把陆上的污染搞清楚了,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就可以有的放矢。

下一个阶段的重点,就是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完成无人机的航测任务,也就是第一级排查工作。这个任务相当繁重,其中长江、九条主要支流以及太湖涉及到大约两万四千公里的岸线,渤海大概是三千六百公里的航线,加起来接近两万八千公里,要全面进行无人机航测。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接下来还要组织人工徒步排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两个口子”的排查任务。

谢谢大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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