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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3台 合计60万千瓦

2019-06-17 11:2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机组有色烟羽治理大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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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物质等其他方式改造

工程措施:其他方式替代散煤用户2.779万户,其中:开发区0.1万户;阳高县0.5万户;浑源县0.2万户;灵丘县0.216万户;广灵县0.963万户;云冈区0.6万户,左云县0.2万户。

工作标准:2019年10月20日前必须落实到位。

实施单位:云冈区人民政府、左云县人民政府、浑源县人民政府、灵丘县人民政府、广灵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责任人:李东升、罗士彬、高莹、王丽萍、罗永山、李胜春

监管单位:市能源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苏春枝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20日

6、洁净煤替代散煤

工程措施:

(1)设置民用洁净煤供应点16个,保障洁净煤供应。

(2)对民用散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100%。

工作标准:

(1)要有具体方案;设置点位要规范。

(2)按时提供抽检报告;提供散煤企业销售的名单。

(3)2019年10月20日前落实到位。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苏春枝、曹旭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20日

7、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工程措施:新增新能源装机12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80万千瓦,进入全国风电千万千瓦装机行列;光伏装机40万千瓦。

实施单位:风电装机公司和光伏装机公司

实施单位责任人:各公司法人

监管单位:市能源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苏春枝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8、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工程措施: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3台,合计60万千瓦。

实施单位:国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发电厂

实施单位责任人:陈忠

监管单位:市能源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苏春枝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9、排查应淘汰燃煤锅炉

工程措施:对辖区燃煤锅炉开展“地毯式”排查,按要求应淘汰尽淘汰。

工作标准:

(1)制定燃煤锅炉淘汰方案。

(2)在县级媒体公布淘汰燃煤锅炉的名细表。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赫瑞

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

10、淘汰燃煤锅炉

工程措施:淘汰燃煤锅炉34台103.1蒸吨,其中灵丘3台5蒸吨,广灵县9台11蒸吨,天镇县8台25蒸吨,云冈区3台28蒸吨,平城区4台5.1蒸吨,左云县7台30蒸吨。工作标准:

(1)锅炉要移位,不能移位的对烟道、水管、风机进行切割。

(2)要做好笔录及影视资料。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刘川楠、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赫瑞

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

(四)管车(运输结构调整)

1、提高铁路货运比例

工程措施:

提高位于建成区的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漳电大唐有限公司、山西同达热电有限公司、同煤天建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用车单位大宗物料铁路运输比例。

工作标准:

(1)由重点用车单位提出申请,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相应的方案,相关部门及时协调并落实。

(2)涉及到企业的大宗物料铁路运输比例明显提高。

实施单位:各企业单位

实施单位责任人:各单位的法人

监管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责任人:王明生、董宪军、梁翼龙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工程措施:建设晋北和大同雁运城市绿色物流配送中心。

工作标准:晋北和大同雁运城市绿色物流配送中心建成。

实施单位:晋北物流公司、大同雁运物流公司

实施单位责任人:两个公司法人

监管单位:市交通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梁翼龙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3、发展新能源车

工程措施:

(1)新增190辆城市公交、30辆环卫、210辆出租、20辆通勤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城市建成区787辆公交车、3483辆出租车、12辆环卫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实施单位:市公交公司、市各出租车公司、各相关公司

实施单位责任人:各公司负责人

监管单位:市交通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梁翼龙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4、老旧车淘汰

工程措施:

(1)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2)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实施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1项)、市运输管理处(第2项)

实施单位责任人:交警支队负责人、运输管理处负责人

监管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监管单位责任人:宋世义、梁翼龙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5、加强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管

工程措施:

(1)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加油站车用汽柴油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2)对油库(含企业自备油库)抽查比例每月不少于20%,重点区域不少于30%,实现年度全覆盖。

(3)持续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重点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

违法违规售油行为。

实施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责任人:曹旭

监管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曹旭

完成时间:全年

6、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

工程措施: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50台,抽测比例达到30%,尾气排放超标的机械不得在规定范围使用。

实施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责任人:赫瑞、杨立新、张颖龙

监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赫瑞

完成时间:全年

(五)降尘(用地结构调整)

1、推进城市园林绿化

工程措施: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

实施单位:各施工单位

实施单位责任人:各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管单位:市园林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刘法明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推进国土绿化

工程措施:新增造林面积23.4万亩。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王学军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3、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治理

工程措施:完成50座露天矿山整治。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王学军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4、加强矸石山治理

工程措施:2个矸石山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实施单位:左云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王学军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5、施工扬尘治理

工程措施:建立施工扬尘管理清单,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工作标准:

(1)土石方开挖之前要形成相应的防尘措施。

(2)所有施工工地防尘措施达到“六个百分之百”。

(3)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出口处配备有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实施单位:各施工单位

实施单位责任人:各施工单位法人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和其他工地主管部门

监管单位责任人:杨立新、文晓东、刘建勇、田培山、刘法明

完成时间:全年

6、施工扬尘监管

工程措施:所有道路、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工作标准:

(1)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不完善的停工整改。

(2)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实施单位:各施工单位

实施单位责任人:各施工单位的法人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杨立新

完成时间:全年

7、市区及县城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工程措施: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县城达60%。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田培山

完成时间:全年

8、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工程措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张颖龙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9、强化禁烧监管

工程措施: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巡查、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工作标准:

(1)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包片管理,责任到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

(3)本辖区内不得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责任人:李继忠、李东升、李纬、周聚德、刘川楠、丁国华、高莹、罗永山、王丽萍、罗士彬

监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赫瑞、张颖龙

完成时间: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决战300天,保卫“大同蓝”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马安全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同煤集团、大同供电分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赫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真正把环保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各县区要成立决战300天,保卫“大同蓝”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加强联动执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抓典型。把此次决战与“铁腕治污行动”、“城市环境综合执法”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督现场、督企业、督落实的“三督”措施,促使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环境违法犯罪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涉司涉刑案件要严格查办。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形成工作合力,遏制污染反弹。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对各县区、各部门实施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总结,凡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五)加强调度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周信息调度工作机制。各实施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任务完成工作计划,每周五将本周的落实情况上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汇总后及时上报到指挥部办公室。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报纸、新闻、广播等宣传决战300天,保卫“大同蓝”重要性,及时公布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鼓励公众参与,营造舆论氛围,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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