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19年5月1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这一机制在过去被称为“配额制”。从最初提议到正式落地已经10年,政策推出遇到的阻力可见一斑。文件正式下发,也标志着全社会对于能源转型认识的转变。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 作者:王淑娟)
能源转型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必由之路
新世纪以来,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转型成为全球普遍的能源发展战略选择。欧美等主要国家都提出,未来二三十年内,将通过技术进步和机制保障实现能源供应主体从煤炭、油气等传统化石能源逐渐转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近期,欧洲各国政府相继列出放弃煤电的时间表:西班牙电力集团计划到2020年完全关闭燃煤电厂,法国、英国、荷兰、德国分别计划到2021年、2025年、2030年、2038年前关闭所有煤电发电厂,芬兰计划到2030年全面禁煤。
中国传统能源的资源禀赋是“富煤、贫油、少气”,这造就了我国目前以煤炭为主的电力供应体系。根据《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8》中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81.8%,煤炭占比高达59%,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70%、43%。不进行能源转型,环境污染、能源安全两个问题将日益突出。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其中两项重要内容就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能源供给革命。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激励使清洁低碳能源成为我国能源供应增量的主要来源,通过逐步替代,最终实现能源供应主体的彻底转变。这将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必由之路。
消纳保障机制是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成本大幅降低,部分地区已经可以开展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然而,这一过程中两个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其一,消纳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最重要的因素。风电、太阳能资源与负荷中心逆向分布,造成风电、光伏装机集中在电力消纳能力弱的西部地区,甘肃的新能源装机规模甚至超过当地的电力负荷;而消纳能力强的东部地区,新能源装机占比偏低。其二,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绿色环保属性无法体现。长期以来,我国电力消费都是采用以电网为主导的“统购统销模式”,消费者只能消费电网提供的电量,没有自主选择权。电网企业的盈利需求导致“直接成本更低”的煤电更受欢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绿色环保属性主要靠国家补贴体现。目前,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处于长期拖欠的状态,未来补贴取消后,绿色电力的环保属性如何在市场化竞争中得以体现?
消纳保障机制的实施,使电力消费者除了关注价格之外,还要关注电力的品种。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直接交易比例将逐渐增加,给予消费者充分的“电力品种”选择权。因此,消纳保障机制在电力消费属性的基础上,赋予了绿色电力“品牌”属性。
当消费者具有“品牌”选择权时,通过消纳保障机制的实施,形成全社会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整体氛围和市场导向,使电力消费侧的需求发生变化,进一步推动电力供给侧改革,从而实现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同时,消纳保障机制对参与市场竞争的电力供应商提出约束性比例,并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实现配额指标的流转。可再生能源电力除了通过电力销售获得电价收入,还可以通过绿色证书交易获得额外收入,从而体现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保属性。因此,该机制是符合市场化原则、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消纳保障机制体现了能源转型的全民责任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指出,在“减少碳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问题上,全球所有国家都要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即,每个国家都要承担起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发达国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并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排放贸易机制(ET)三种方式履约。
同样,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转型,最终受益者是全社会的所有企业和个人。我国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一次能源消费中15%和20%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这一目标是全社会应当共同承担的责任,也需要所有能源消费者共同去实现。
消纳保障机制中,除了西藏,各省份都给出了2018~2019年的可再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体现了“全民”共同的责任。为了实现这一责任,各省份可以采取发展本省可再生能源、购买其他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绿证三种途径来实现。
发达省份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能源转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但也有区别。消纳保障机制根据各省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条件、产业发展情况,使各省份通过努力,基本可以实现该目标。以2020年的指标为例,各省的消纳权重指标如图1、图2所示。
从图1、图2可以看出:首先,全国不同省份的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最低消纳权重分别在10~80%、2.5~25%之间,差距非常大。其次,消纳权重高的往往是资源禀赋好、但经济落后的西部省份,如青海、甘肃等;而东部发达省份,如山东、江苏等,由于资源禀赋差,消纳权重都比较低。这意味着能源转型中,经济不发达的省份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那“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差”的经济发达省份,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呢?
消纳保障机制的本质,是全民都有责任消纳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转型。消纳权重指标,就是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显然,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发达省份有能力,也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的手段,不仅有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还可以通过电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手段实现,而后两者与当地的资源禀赋情况无关。因此,“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差”并不能影响经济发达省份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的指标。
按照“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制定的消纳权重,可再生能源发展好、消纳比例高的省份,并未获得实质性奖励,反而要背负更高的指标。例如,2018年青海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达到18.5%,仍然比2020年的指标低6.5%;上海消纳3.3%,却比指标高0.3%。
当然,现有消纳权重的分配方式可以减少政策下发的阻力,使政策更快实施,是现有条件下的妥协方案。然而,从长期发展来看,要真正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达省份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电力需求大的经济发达省份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高,会产生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才能产生大量的绿电或绿证交易,真正推动西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或绿证销售。现有的机制下,很难形成大量的交易,对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绿证销售的作用有限。
未来,应该进一步提高经济发达省份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西部省份充分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建设更多的项目;所产生电量大部分通过特高压通道送到东部省份,满足东部省份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实现西部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东部的经济优势都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上旬)2019年06期,作者系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理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西电东送”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之一,是国家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四五”期间,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雄安新区建设,华北区域能源电力需求将持续增长。乌兰察布市风光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独特,是国家能源局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开发建设。支持电解铝、工业硅等生产用电量大、负荷稳定的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支持
记者从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获悉,为推进清洁能源高水平消纳与大规模输送,青海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跨省跨区新能源电力交易机制,利用大电网与山东、重庆、上海、河南、江西等15个省市进行对接,实现青海清洁能源的优化配置,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稳居全国首位。据介绍,青海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西北能源监管局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指导督促辖区能源企业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投运,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和调度运行,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总体来看,2023年国网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电力公司均超额完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福建能源监管办主动担当作为,监管福建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落实,2023年全省实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23.1%,高于国家要求2.5个百分点;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11.2%,高于国家要求1.2个百分点。2023年,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1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可靠供应,确保可再生能源机组优先发电,努力实现弃水电量显著减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额消纳。原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2023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对2023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各市场主体: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
记者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获悉,山东今年以来的风光发电量日前突破1000亿千瓦时大关,达1000.7亿千瓦时。近年来,山东新能源发展保持强劲态势,新能源装机量年均增速超过30%。截至10月底,山东电网风电与光伏装机总量达7792万千瓦,走在全国前列。但大规模、高增长的新能源装机,也给电网带来挑战。风
绿电环境价值机制蒙西2024年年度交易窗口结束后,2024年3月15日,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4年绿电交易衔接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新能源企业2024年3-12月月分解成交电量,协商交易由发、用双方自行约定环境价值,新能源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电网代购交易环境价值取相应周期内协商交易环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在《风险防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中提到,保障电力稳定供应。超前研判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制定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迎峰度夏、度冬专项保供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供
截至2024年4月30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19219家,其中发电企业1301家,售电公司193家,电力用户117725家(一类用户48家,二类用户117677家)。表12024年4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情况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5月11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中提到,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02〕821号)明确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成交价格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
5月10日,中国电建西南售电公司在北京电力交易平台成功完成了首单平价绿证项目的首次交付,标志着公司在绿证购销领域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此番交易促成的碳排放削减量达77,930千克,环境效益显著。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绿证源自本公司集团内部的新能源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凸显了集团内部
近年来,湖北能源结构中“含绿量”持续提升。国网湖北电力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湖北全省新能源发电负荷6次创新高,5次新能源发电负荷占比超过当时用电负荷的50%,最高一次甚至达到70%以上。湖北是我国中东部省份新能源发展的缩影。相比西北地区,湖北土地资源较为紧缺,风光资源优势不突出
广东电网公司宣布,自11日起,闽粤联网工程将以200万千瓦满通道能力向广东送电,这是该工程首次“满负荷”向广东送电。此次送电为期10天,预计送电量2.8亿千瓦时。受地理气候等分布特性影响,我国能源分布呈现明显的不均衡性。福建入夏较广东晚一些,两省电力负荷特性具有互补性。广东电网市场营销部营
4月19日,北京电力交易平台组织开展2024年4月甘肃经青豫直流、三峡直流群送浙江省间交易,成交电量1400万千瓦时。这是甘肃清洁能源首次通过三峡直流群输送至华东区域,标志着甘肃中长期电力交易在跨区外送路径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2020年以来,甘肃与浙江两省通过签署政府间送购电协议,开
5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找准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掉链子”环节,建立重点产业链“薄弱缺”环节清单,重点补齐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算力设施等垂直产业链和配套环节,支持研发薄膜太阳能电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各类交易规则、细则、方案等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青海省能源局审定后执行。需要修订的,应提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
5月10日,国网浙江电力举办2024年履行社会责任成果发布会,现场发布了基于ESG理念的省级电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显示国网浙江电力2023年消纳清洁能源1834亿千瓦时、成交绿色技术交易27.33亿元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以及完成亚运保电、打造世界一流国内最优电力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
近日,华美热电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取得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核发的绿证,成为集团公司首家获得绿电交易资格的新能源项目,标志着该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实现了从政策扶持到市场化运作的转变。绿证是国家能源局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开发建设。支持电解铝、工业硅等生产用电量大、负荷稳定的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支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纳入我省2024年市场化并网名单的项目共118个、装机容量1051.2万千瓦。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及时登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积极申领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不断提高“绿证”使用规模。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强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意识,靠前做好电力资质许可服务,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月25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电力业务许可政策宣贯暨绿证核发数据校核工作交流会。会议通报了2023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宣
近日,大唐蔚县新能源公司首次成功申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的绿色电力证书,共计1169张。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是国家对符合环保和能效标准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颁发的认证,它代表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环境属性,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与消费的唯一凭证。该公司新能源项目经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
2024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这是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reenElectricityCertificate(GEC),以下简称绿证)核发和交易,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
近日,国家能源局为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放首批绿色电力证书,屏山县成为四川省第三、宜宾市唯一获批颁发“绿证”的县(区),同时也是全省核定电量、颁发张数最多的县(区)。绿色电力证书是什么?绿色电力证书,即“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我局起草了《可再生能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行业装机规模飞速提升,持续维持跨越式发展态势,早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要力量。截至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的三分之一,风光合计发电量已能够完全覆盖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初期,“保障性收
4月8日,中国环保杭州公司在北京电力交易平台完成首笔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这是中国环保面对“国补到期”,积极寻求经营效益破局之路的新举措,也是先行先试为行业发展提供的“新路径”,开启了中国环保绿色交易的新篇章。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是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