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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强省建设规划(2019-2025年)发布: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重点发展方向

2019-08-09 14:5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机组核电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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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

(1)发展重点。

整车。重点发展高端乘用车,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形成较为完整的汽车产业链。积极发展新能源客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抓住国家扶持新能源汽车机遇,尽快释放产能。发展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油田专用车、对俄专用车、气态液态专用车、特种车、低温专用车等产业。加快除冰雪车、压雪车、浇冰车等研发和产业化。

配套。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电机、太阳能光伏组件等产品。发展发动机、变速箱、空调等关键零部件总成,形成“零件—部件—总成—模块化”的研发制造产业链。

(2)实施路径。

打造汽车全产业链。充分发挥沃尔沃、长安福特等整车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深化实施“以龙头引企业、以原料招企业、以要素聚企业”,积极引进和扶持汽车配套企业,围绕乘用车和特种车,构建研发设计、整车制造、零部件配套、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汽车产业全链条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沃尔沃生产平台改造升级,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哈尔滨乘用车生产基地,东安中高端发动机(变速器)基地,天有为电子汽车仪表智能显示终端等项目。

推动汽车产业智能化升级。鼓励沃尔沃、长安福特等龙头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强化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产品设计、制造、管理和商务等领域的异地协同,积极推广应用企业间网络协同设计、协同制造模式。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构建顾客对工厂(C2M)的产品定制平台,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研发、生产执行、物流配送及客服运营。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依托寒地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中国寒地新能源车辆研发制造检测应用基地,开展高寒地区新能源汽车的适应性研发和运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制和推广应用。逐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公交客车、环卫、执法、物流、邮政、旅游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3.传统能源。

(1)发展重点。

火电。大力发展优化型百万千瓦级火电机组,重点开发35万千瓦流化床锅炉及66万千瓦—100万千瓦等级的二次再热机组。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高效清洁燃煤电站锅炉研发基地,积极推进各类清洁高效煤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研发设计并生产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清洁高效煤电成套装备,重点发展燃用100%准东煤超临界及超超临界锅炉及各类超超临界二次再热锅炉,形成涵盖全煤种、全炉型的超临界锅炉产品体系。研发并掌握煤电机组环保升级改造技术,加快推进对传统煤电机组的改造,提高效率。

水电。围绕高性能、大容量水电机组,重点突破各类大型先进水电装备技术,提升高水头、大容量、高转速水电成套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重点发展各类效率高、结构优化的常规混流式、贯流式、轴流式、冲击式水电机组。对大型可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的核心关键技术进行攻关,获得大型可变速抽水蓄能机组设计能力;开展性能更优的其他水头段的蓄能机组的研究,争取各类抽水蓄能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煤炭开发及发电。以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大煤炭开采区深部及外围区域为重点,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勘查力度。加快突破煤炭绿色智能采掘、煤层气抽采等领域核心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鼓励大中型煤矿配套建设选煤厂,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积极推广煤炭提质和分质分级、洁净型煤和高浓度水煤浆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优化电源区域布局,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规划建设现代化大型清洁高效坑口电站。以热定电,科学有序推进民生供热,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石油。推进原油精准开发,加大外围油田难采储量有效动用力度,减缓大庆油田产量下降速度。继续加大复杂区块油气开采技术攻关,大力推广采油系统优化配置、注水系统优化运行、油气密闭集输、油田伴生气和凝析油回收利用及三次采油等技术。

天然气。加快深层气勘探,推进天然气增储上产。加强天然气气源保障,完善管网、储气调峰设施,加快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交通运输、天然气发电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推广利用。加快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北段项目(黑河—长岭)建设。

(2)实施路径。

传统能源绿色低碳利用。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绿色开采,提高矿井水达标排放率和复用率,扩大煤矸石井下充填、复垦和筑路利用量,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力度。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分离,有序放开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示范。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规范电力、油气输配环节政府定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两部制电价,完善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价格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能源领域投资运营。

加强对外能源合作。以对俄合作为重点,推进油气、煤炭、电力合作。稳步发展对俄油气合作,支持中俄铁路原油贸易,支持本地企业在俄境内开展油气资源开发合作。鼓励采用股权投资、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强对俄合作,扩大进口具有质量优势和价格优势的炼焦烟煤、褐煤。鼓励省内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俄境内

电站、输电线路建设。

(五)工业发展总体空间布局。

结合全省工业发展阶段、现实基础、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对各地资源配置及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进行统筹协调与调整优化,打造“创新引领区、工业支撑带、产业转型带、各地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的“一区两带多基地”的工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详见附件1)。

——创新引领区。主要是哈尔滨及周边地区,作为工业强省建设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产业定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谋划布局,集聚全省优势资源发力,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对各地的辐射效应,带动全省工业升级进位。

——工业支撑带。主要包括大庆、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等重要工业支点城市,作为工业强省建设的关键支撑带。坚持差异化布局、错位发展,优化工业发展环境,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工业支撑带上各城市之间产业联系,打破行政和区域壁垒,打造形成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支撑工业强省建设。

——产业转型带。主要包括以佳木斯为中心,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等资源型城市为重要节点的工业转型升级带。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资源精深加工,大胆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新路径,培育若干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发挥佳木斯的交通区位优势,推动重点产业做强做优,加快构建与周边资源型城市的产业协作体系,形成良好的集聚和示范效应。

——各类特色产业基地。主要包括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高新区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基地,是全省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园区优化整合,突出主导产业,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基地聚集,以产业链为纽带,引导有协作配合关系的企业集中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一批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基地,成为带动全省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坚持突出优势、错位发展、壮大规模、促进集聚,根据“一区两带多基地”的工业发展总体空间布局,结合各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产业基础、发展潜力、资源环境承载力,从全省角度统筹协调与优化,明确分市地工业发展重点方向。(详见附件2)

四、重点任务与工程

(一)完善工业协同创新体系。

推进产业协同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成果转移扩散及产业化,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技术扩散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完善面向行业的中试孵化、测试验证、行业支撑服务等功能,提升行业整体创新能力。调动相关领域骨干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各类创新资源集聚效应,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成果转移扩散机制、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提升创新中心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利用股权、债权、运营补贴等方式,加快运营模式创新,提升创新中心的自我造血功能。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创新型企业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关键技术领域,联合省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科研力量,建设从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的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研攻关项目和重大创新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引导企业优化生产流程,鼓励企业开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创新。

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依托产业创新联盟,加快企业创新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的深入对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重点推进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积极探索技术股权、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支持成果转化的途径和机制。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和人才向中小企业转化和流动。完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发展。

(二)促进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着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传统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智能装置的集成与应用,提升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监督的数字化水平。推进制造执行系统(MES)的部署应用,推动车间各类数控设备联网和生产线信息系统集成,形成工艺设计、加工生产、质量检测、物流运输的综合数字化应用环境,实现全过程透明化管理。推进智能装备规模应用,推动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互联互通,开展服务型制造、网络化协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实现工厂各业务流程的闭环化管理、一体化运作和智能化决策。重点引导具备一定先发优势的工业骨干企业,率先向同行业和产业链配套环节输出标准化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强化工控信息安全,推进工控系统在线安全监测、预警及纵深防御平台建设,开展保护性安全检测、风险分析以及风险评估。

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面向企业推广公有云、专有云、混合云等云平台,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业务向云端迁移,支持工业企业围绕电力装备、航空航天、机器人等行业特色与互联网企业联合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形成生产、管理、服务、设备、产品以及集成应用的全生命周期云上管理。推进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行业云平台、“双创”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制造能力在线发布、网络协同、实时交易等服务。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云制造平台和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及各类模型库和制造能力外包服务。

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融合应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建设工业数据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示范车间、智能示范工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与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基础较好的企业精准对接,推进实施工业具体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鼓励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智能装备远程监控、诊断、预测性维护服务,鼓励绿色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重点企业推广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应用,推动建立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三)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引导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作用,按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支持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管理水平,推动“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钢铁、石化、工程机械、轻工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滚动实施千企技术改造行动,完成千亿级技术改造投资。

提升重点工程和重大装备水平。围绕高档数控机床、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新型钢铁、铝/镁合金、石墨烯等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细分行业,引导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优势企业,加快研发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加快突破先进基础工艺工程化、产业化瓶颈,争取工业强基示范项目支持,带动基础产品和技术实现高端突破,稳步提升我省重点工程和重大装备的发展水平。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

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监测服务。完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做好统计、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动态跟踪的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形成上下联动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长效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要素投向,优化技术改造投资结构。

(四)培育壮大企业和产业集群。

壮大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突出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投入比重、专利技术或新产品产出等指标,科学确定入库企业数量,实施动态优化调整。鼓励投融资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精准投融资服务。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开发新产品等,支持有潜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向“隐形冠军”方向发展。鼓励企业间通过强强联合、战略收购、并购重组等手段,同步采取抓投资、抓项目、抓招商等“六抓”措施,优化存量、扩大增量,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领军企业到我省投资、创业和开展科技合作。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成果转化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引导省内科技型企业自建或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等。引导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提升园区集约集聚水平。加快“一县一区”“一区多园”优化整合进度,打造“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承接载体,实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各市(地)和县(市、区)要在充分论证开发区发展定位、产业布局、体制机制和要素保障等基础上制定整合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实施中结合开发区自身管理体制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化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筹措力度,集中支持一批产业特色突出、辐射带动明显、投入产业效益较高的优势园区,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好省级分享税收政策。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大企业利用“互联网+”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中小企业开放。支持大企业以股权投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提升供应链融资效率。强化大中小企业产业协作配套对接,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哈电集团、中国一重等大企业的产业配套需求、供应链体系需求开展专项对接。

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工业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感知技术在工业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重点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

(五)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计划。鼓励企业适应、满足、创造、引领消费需求,提升工业设计水平、积极开发推广地域元素突出的特色产品。在高端装备、新材料、化工等领域,引导企业联合研究机构梳理并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基础工艺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鼓励企业推广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及检验检测设备,强化质量管理,提高重点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引进和扶持一批高质量的品牌培育和专业运营服务机构,参与品牌培育创建、市场推广和品牌化管理服务。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建设品牌文化。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和集体商标。

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优势领域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和参与国内外标准修订,鼓励制定团体标准。支持企业建立标准联盟,促进创新成果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和国际化。开展国际标准交流与合作,促进双边或多边技术标准接轨和互认,推动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发挥质量标杆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标杆区域示范活动,推广和普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六西格玛管理、6S、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质量管理活动。强化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示范推广。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引进和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依托重点企业建立质量追溯平台、质量信息库,实现产品追溯信息电子化。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以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为切入点,革新传统生产工艺装备。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将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与节能减排相结合,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能扶持政策,推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重点实施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应用,加快化工、钢铁、造纸、医药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

着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动绿色技术突破及绿色标准制定,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鼓励企业利用绿色低碳的新工艺、新技术创建绿色工厂。加强绿色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搭建节能服务产业信息平合,完善信息采集反馈、发布系统,宣传先进技术和经验。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煤炭、电力、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等行业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以开发区、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循环化改造,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废钢铁、废稀贵金属、废旧电子电器等废旧装备和物资的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再制造技术工艺应用示范,开展发动机等高值部件再造。

(七)加快军民深度融合。

培育壮大军民融合重点产业。着力推动已初步形成规模、具备集群化发展潜力的直升机、通用飞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核电装备、卫星应用、增材制造、机器人等重点产业发展;积极服务推动具备龙头企业竞争优势的特种车、钛合金、铝合金、镁合金、传感器、人影发射装置及弹药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推动高分子复合材料、高分子胶合材料、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石墨及石墨烯等新材料的应用开发,拓展在军民融合领域的应用。

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发展。按照“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发展要求,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民口单位加强配套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军军合作、军民合作,鼓励支持省内无资产关联的军民融合企业间相互采购零部件、配套产品和加工服务,优化构建区域协作配套体系。鼓励支持我省民口民营企业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发展军民融合配套产业。支持军工单位发挥产业带动引领作用,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军民融合重点产业、协同攻关军民融合关键核心技术。

加快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化。完善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平台,将军民两用技术纳入地方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重点技术、关键产品加快发展。深挖军工技术在达到终极目标前形成的溢出潜力,鼓励企业及时降密解密技术成熟度高的军工技术成果,采取技术转让、合作开发、二次开发等方式,促进向民用领域转移,实现产业化。加强与省外涉军企事业单位的深度对接,积极吸引军转民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加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支持黑龙江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和协会专业化发展,推进成员单位合作,围绕军工开放不够、资源共享不够、成果转化不够等诸多问题,在资源共享、科技成果分享转化、联合研发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构建新型合作关系。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发挥好平台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军民融合要素,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和市场机遇。

(八)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以对俄开放为重点,面向欧美、日本、韩国及港澳台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通过建设加工制造型、农业生产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利用型和科技研发型园区带动工业产品、项目和产业“走出去”。鼓励更多装备、建筑工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更多企业申报援外企业资格及获得援外总包和物资援助项目,鼓励更多省内企业抱团出海。继续办好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等大型展会,建好哈尔滨新区、综合保税区、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黑龙江公路大桥桥头区等对外开放平台,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吸引国内外企业到我省投资建设,打造跨境产业链,建设境内外联动、上下游衔接的跨境产业合作基地。

加快与重点地区对接合作。抢抓龙广对口合作机遇,充分利用广东省资金、管理、人才、创新设计优势和我省资源、产业、空间优势,推动两地产业深度合作,推进一批合作项目落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的对接,坚持优势互补,深挖产业合作机会,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加强产业链招商。以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强为重点对象,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发达地区为重点,有效开展专业化精准招商,灵活运用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联合招商以及“小分队”招商、敲门式招商等各种“专而精”市场化招商方式,加快建立“专班+园区”“目标+考核”的招商引资新机制。积极组织专题招商活动,提高重大活动的范围和层次,进一步完善“央企合作”“民企龙江行”“中俄博览会”“龙港交流合作”等招商引资推介平台。按照产业链关键环节分类整合现有项目,对重点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精细梳理、精密分析、精确研判,明确“强链、补链、延链、建链”招商方向,做到精准招商。针对需要建链、补链的领域,注重引进带动性强的产业龙头项目、大项目。针对需要延链的领域,注重引进产业关联度大的骨干企业、配套中小企业和项目,带动配套体系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聚。针对需要强链的领域,注重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在关键技术、创新资源、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对接,重点引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我省落地。

(九)构建工业人才支撑体系。

集聚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等加快技术研发平台等人才引进载体建设。实施“头雁”行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留住用好各方面高端人才。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采用“候鸟式”人才、“周末工程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科研立项、创投融资、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面向全球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依托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能够解决产业共性问题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到企、事业单位进行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学术技术带头人。

提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水平。强化企业家培训,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掌握高新技术、有较高战略眼光、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家。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加快培养一批带领企业跻身全国同行业前列的领军型企业家和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素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先进制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工业工程技术人才,打造一批适应我省工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实施产教融合实践育人计划,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探索推行双元培育模式,面向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组织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示范和“名师带高徒”活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建立“首席技师”选拔制度,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工业强省建设,协调推动创新体系建设、产业集群培育、质量品牌建设、空间布局优化、产业提质增效、人才体系建设、政策措施等方面的任务落实。各市(地)、县(市、区)政府作为任务推进主体,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形成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业强省建设推进新格局。

完善推进机制。建立规划推进机制。各市(地)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整合有效资源,协同推进。建立工业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省委、省政府定期督查各(市)地、有关部门规划推进落实总体情况,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通报一次情况。

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目标责任制,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对规划目标、执行过程、实施效果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督促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完成。

科学决策咨询。设立工业强省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著名的产业研究专家、业内知名企业家、行业协会代表等,对重点产业的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开展研究,做好政策储备,就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布局等进行跟踪研究,并对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服务。

(二)创新财税支持方式。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用好用足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整合现有扶持政策,调整标准扩大企业受惠面,通过贴息、奖补、投资补助、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制定出台支持“百千万”工程的具体政策。各市(地)、县(市、区)要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加大工业发展资金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认真落实税费政策。落实国家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措施,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落实中央、省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措施,做好涉企收费、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降低社保运行管理成本。按照国家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促进产融深度结合。

放大政策性产业发展基金作用。依托省七大投资集团,发挥黑龙江省工业投资基金、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高新技术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等政策性基金作用,重点支持“433”产业领域的重点项目和企业,以及协同创新、产业集群建设等八大工程项目。

鼓励企业加速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工业企业在新三板和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支持工业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的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并购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创投机构发展。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活动。建立创投对接平台,引导创投资本对省内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及工业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省七大投资集团作用,围绕工业强省发展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创投机构中介服务体系,支持行业协会、资信评估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与创投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加强银企对接。搭建银企信息对接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多种新式的银企交流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推动开展权益类资产质押融资、企业债券融资等金融服务。探索产业链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渠道。推进政府性和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工业企业能力。利用省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信息平台,为民营工业企业提供线上融资需求信息发布、交流和对接服务。

(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继续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推进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完善交易结算方式,制定详细交易规则,逐步完善交易模式和交易机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鼓励错峰用电,引导企业谷时用电。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传统能源供给能力,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扶持力度。继续推行“风火捆绑”交易,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加强运输物流保障。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平台和物流园区功能,建设“智慧物流”。加快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重要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建设、改造一批专业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交通运输业为基础,依托黑龙江省电子商务总部基地、电商产业园和跨境电商物流基地,提升公共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平台和“仓配一体”配送网络能力,支持工业物流产业发展。鼓励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引导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加强联系合作,推动物流市场主体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

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对符合工业强省产业布局的项目,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内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采取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租赁方式配置工业用地,分期建设项目可实行分期供地。落实我省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政策,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工业用地给予支持。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投资主管部门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试点范围,按照信用承诺、先建后审、宽进严出的原则进行投资项目建设,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继续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探索实践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推进外商投资审批权下放。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举措,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便捷准入、方便退出。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围绕“三篇大文章”,用好国有平台,引进战略投资者,培育竞争性行业国企发展新优势。促进央企、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地方国企、民企深入合作,培育发展混合所有制新生力量。贯彻落实中央“三个归位于”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根据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产业定位,分类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引导非公资本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完善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推动国有控股上市、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的良性循环。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共享,实行“一网通办”,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查询。在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进入。建立政府违约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的清理、整治,保持政策的连续与稳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和治理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良性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秩序,营造招投标、中介服务等公平竞争环境。

优化法治环境。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依法实施行政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应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实行一个部门牵头的联合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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