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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网迎来利好:可以接入电源 是“电网互联”不是“大用户接入”

2019-12-09 08:26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关键词:增量配电电网企业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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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

观茶君学习后,深感该《办法》对增量配电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简要陈述如下: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 ID:higuanchajun 作者:观茶君)

一、确认了增量配电网的“电网”身份

《办法》再次明确增量配电网是电网,而不是“大用户”;与公共电网之间是“电网互联”,而不是“大用户接入”。

关于增量配电网的身份,观茶君在之前的文章中多次谈及,在出版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研究与实务》(识别文末二维码,可联系获取)一书中也专门做了论证,见《增量配网是“电网”不是“用户”、竞争性售电市场不容垄断,发改委文件信息量大(附文件)》。但实践中一直存在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在增量配电网接入公共电网的过程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对此,《办法》进行了明确。根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源接入电网以及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与大电网互联的监管”。“电力用户接入电网适用《供电监管办法》等相关法规。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微电网等之间的电网互联参照执行。”在这里,非常明确地表明,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与大电网之间是“互联”,与电力用户接入电网适用不同的监管法规。

“互联”,不仅仅意味着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更意味着调度关系、结算关系等一系列改变的开始,这对于被当成“大用户”对待的增量配电网而言无疑是好消息。

二、确认增量配电网可以接入电源

能否直接接入电源是增量配电网关注的另一个关键问题。观茶君注意到,在电源接入的问题上,《办法》并未区分大电网和增量配电网,而是明确“电网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负责电网设施运营、从事输电或配电业务的企业”,针对“电网”统一提出了电源接入的监管要求。这意味着,增量配电网在接入电源方面,需要遵守跟大电网一样的规则,行使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换言之,增量配电网可以接入电源。对于这一问题,与观茶君之前的判断一致。见《直接接入电源,是增量配电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I增量配电实务探讨之一》《电源接入为例:增量配电改革政策是否有失公平?| 增量配电实务探讨之二》。

根据《办法》规定,向电网企业提出接入电网的新建电源项目,应满足下述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二)已列入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三)已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方案的年度规模管理项目。

三、明确了电网互联的具体要求

主要包括:

1、对于“公平无歧视”做出明确阐释。明确提出禁止以下五种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电网互联提出方提出的联网申请,或拖延联网(接入);(二)拒绝向电网互联提出方提供电网互联(接入)须知晓的输配电网络的互联(接入)位置、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式、可用间隔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必要的信息;(三)对电网互联提出方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输配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四)违规收取不合理服务费用;(五)其他违反电网公平开放的行为。

2、建立互联工作制度。要求电网企业建立电网互联制度,并报当地派出机构备案。

3、对联网意向书的回复、联网通知书、互联系统设计方案、联网工程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回复、办理时限,办理条件,逾期后果等重要内容。

4、建立互联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电网企业公开电网互联制度,为电网互联提出方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每月向电网互联提出方公布互联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了现场检查等多项监管措施,对违规者,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责令其限期纠正;可采取监管约谈、监管通报、出具警示函、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等措施;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可以对责任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依法予以处分;并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于未按要求提供电源接入电网、电网互联服务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或依法给予处分。

上述措施和法律责任,在观茶君看来将有利于保障《办法》的执行。

记得在今年两会期间,章建华局长在做客人民网时提出,今年电改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完善落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配套政策”。而电网公平开放就是其中亟待完善的政策之一。本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提出,意味着这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对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原标题:可以接入电源,是“电网互联”不是“大用户接入”,增量配电网迎来利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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