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0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鼓励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办法(试行)的通告》(京管发〔2017〕99号),加快推进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促进单位和职工推广使用电动汽车,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一、补助对象及范围
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的主要供本单位及职工自有电动汽车使用的充电设施,不包括通勤、公交、环卫、出租、邮政、物流、租赁等单位在专用场站内建设的服务于各专用车辆、营运车辆的充电设施。
补助范围为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其中:同一位置更换充电设施的,视为已获得建设补助。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三、申报条件
(一)充电设施投入运行,即能够供单位公务用车和职工自有电动汽车充电使用。
(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
(三)接入市级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其中:由以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实现状态可查询(属于保密单位或重要单位内部的充电设施,经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可仅将静态信息接入);由使用单位自建自营的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实现静态信息可查询。
(四)未使用财政资金建设。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
充电设施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可以委托运营单位申报。
(二)申报流程
1.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
申报单位向市级平台报送充电设施信息情况,满足接入要求后,由市级平台开具接入说明材料。
2.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报送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情况,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含)。
3.核查评审
项目管理单位结合各单位申报情况,以各单位报送至市级平台的数据信息为基准,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填写完成核查验收表;分批次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编写完成验收评审报告,提交至我委。
4.资金发放
我委根据验收评审报告,按批次将评审结果在我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保密单位或重要单位除外),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向产权单位发放补助资金。当年补助资金不足的,在下一年补助资金中予以安排。
五、监督管理
(一)对于本年度获得建设补助支持的充电设施,若出现拆除等情况的,申报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我委。若未及时报送,我委将根据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单位,将取消其本年度及后续各项充电设施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2019-2020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6号)和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18〕107号)的要求,加强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服务,推进互联互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保障电动汽车用户享受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范围及方式
(一)考核奖励对象:社会公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指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或可用于充电服务的停车场所内建设,向社会开放的、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设施。
(二)考核奖励范围:已纳入2018-2019年度奖励对象范围的充电设施(以下简称“既有奖励对象”),对其在2019年11月1日(含)至2020年9月30日(含)期间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奖励;未纳入2018-2019年度奖励对象范围的充电设施(以下简称“新增奖励对象”),对其在纳入本年度运营考核奖励范围的次日至2020年9月30日(含)期间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奖励。
(三)奖励方式:以充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充电设施企业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奖励分为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日常部分基于充电量给予奖励,年度部分基于充电设施功率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日常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上限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电站考核评价结果情况分为4个等级,具体如下:
年度奖励根据充电站不同等级标准和纳入奖励对象范围的具体天数给予。
三、实施方式
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项目的申报、核查、评价及评审工作。
四、申报条件
申请运营考核奖励的充电设施及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
(二)充电设施企业将所属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实现充电设施状态信息互联互通,并及时传送充电订单数据。
(三)充电设施企业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及档案、巡查制度及档案、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制度等。
(四)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充电设施企业须明示押金、预付资金退还方式和退款周期。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由充电设施产权单位申报,产权单位可以委托运营单位代为申报。
(二)申报时间。2019-2020年度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对于新增奖励对象,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3)如产权单位委托运营单位代为申报,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4)与场地方签订的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或相关材料。
(5)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产品标准符合性合格报告。
(6)充电设施建设竣工验收报告。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件。
(8)关于押金、预付资金退还方式和周期等情况说明。
(9)市级平台开具的接入说明以及是否获得单位内部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的说明。
2.对于既有奖励对象,申报材料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件。
(2)关于押金、预付资金退还方式和周期等情况说明。
(3)市级平台开具的已纳入2018-2019年度运营考核奖励对象范围说明以及是否获得单位内部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的说明。
(4)若存在充电设施功率、数量等相关信息变更情况,提供信息变更说明(详见附件3)。
六、评审评价
共包括材料初审、订单审核、现场核查、考核评价、专家评审等五个环节。
(一)材料初审。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工作,形成初审报告,提交至我委。我委将初审通过的充电设施在官网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后,确定纳入2019-2020年度奖励对象范围。
(二)订单审核。项目管理单位分批次组织开展充电订单审核工作,具体如下:
1.订单初筛。市级平台针对纳入奖励对象范围的充电设施,对充电订单进行初筛,筛除存在充电起止时间逻辑错误、电表读数起止值逻辑错误、充电电量大于400度及推送不及时(原则上不超1天)等情况的异常订单,通过初筛的纳入订单库,编制形成初筛报告,提交至项目管理单位。
2.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从订单库中自行选取订单,以充电站为单元,将日常奖励项目申请明细表(详见附件4)、对应电量确认单、发票或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项目管理单位。
3.票据审核。项目管理单位结合申请明细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电量确认单、发票的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现场核查。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现场踏勘核查工作,对于既有奖励对象且相关信息无变化的充电设施,核查其对外开放性、设施数量及运营状态,同时按照“申报单位全覆盖、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原则抽取一定比例的充电站,核查充电设施功率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对于新增奖励对象,进行全量全项现场核查。
(四)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充电站考核评价工作,从充电设施安全生产、运营维护、互联互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方法详见附件5)。
(五)专家评审。项目管理单位按批次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的订单审核及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
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考核评价、专家评审等情况,按批次编制形成充电量日常奖励评审报告、充电站考核评价及年度奖励评审报告,提交至我委。
七、资金发放
我委将充电站年度考核评价及评审结果在官网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奖励资金。当年奖励资金不足的,在下一年奖励资金中安排。
八、监督管理
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单位,我委将取消其本年度及后续各项充电设施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今年上半年,国网新疆电力累计为2216户乡村用电客户办理充电桩接电业务,数量同比增长628.95%。今年上半年,新疆电网供电营业区内,乡村客户办理充电桩报装容量达到3.56万千瓦,同比增长1033.86%;乡村充电设施用电量1167.8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59.32%。截至2025年6月底,新疆电网
7月15日下午,安徽合肥气温超过36摄氏度。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外的车网互动双向充放电桩旁,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前端开发员李方亮测试充电桩的放电功能。他说:“我们正加紧测试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的匹配情况,也在与合肥供电公司加强协作,争取近期让这里的21台充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配电网连接着电力主网和千家万户,是电力供应的“最后一公里”,是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持续深化配电网建设改造,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承载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电
7月10日,滨州市沾化区关于解释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光伏发电质效,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积极推进鲁北风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项
从国网智慧车联网平台获悉,上半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自营充换电量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46%;全口径充换电量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7%。该公司自营充换电量和全口径充换电量均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级电力公司第一。据介绍,充换电量大幅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绿色出行热情持续增加,另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南方电网公司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
继4月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交能融合指导意见之后,交通运输部再次携手此前十部门中的三部委,出台与交能融合相关细分领域的规划建设文件。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编制的《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
2025年7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正式投运。场站部署了华为超快充设备,配置20把液冷超充枪,100把快充枪,提供120个超快充车位,将有效缓解贵阳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焦虑。贵阳市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上线仪式上,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级巡视员王玉萍在致辞中
7月8日,配备有20支超充枪、100支快充枪的贵阳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投运,这也是贵州省首座“光储充放一体”全液冷超充站。“这是我们与生态合作伙伴共建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综合示范站,最快‘一秒一公里’的充电技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多场景应用和多元综合服务更是代表未来充电场站建设方向。”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今年上半年,国网新疆电力累计为2216户乡村用电客户办理充电桩接电业务,数量同比增长628.95%。今年上半年,新疆电网供电营业区内,乡村客户办理充电桩报装容量达到3.56万千瓦,同比增长1033.86%;乡村充电设施用电量1167.8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59.32%。截至2025年6月底,新疆电网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储能BMS参数估算算法委托开发公示”的通知。据通知显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已向南京苏宸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储能BMS参数估算算法研究服务,合同总价格为25.5万元人民币。现将服务合同、三方报价单内容予以公示,公示
10日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1月至6月,该省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71亿元,同比增长55%。今年以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编制《青海省“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公路规划纲要》《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等规划,积极增补申报高原生态公路技术、交能融合设施建设等新试点。青海交通部
7月10日,滨州市沾化区关于解释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光伏发电质效,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积极推进鲁北风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定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明确,电费与服务费分项计价。充换电费用实行“电费+充换电服务费”模式。电费继续执行国家及我省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由运营单位单独列示并公示。详情如下:甘肃省发
从国网智慧车联网平台获悉,上半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自营充换电量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46%;全口径充换电量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7%。该公司自营充换电量和全口径充换电量均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级电力公司第一。据介绍,充换电量大幅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绿色出行热情持续增加,另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南方电网公司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
继4月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交能融合指导意见之后,交通运输部再次携手此前十部门中的三部委,出台与交能融合相关细分领域的规划建设文件。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编制的《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
2025年7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正式投运。场站部署了华为超快充设备,配置20把液冷超充枪,100把快充枪,提供120个超快充车位,将有效缓解贵阳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焦虑。贵阳市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上线仪式上,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级巡视员王玉萍在致辞中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消息,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征求《重庆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渝链智擎”行动计划(2025—2027)》的意见。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制定《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构建全域覆盖、技术多元、标准统一、服务可靠的路侧基础设施体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7月的浙江热浪袭人,电网负荷曲线持续攀升。7月4日,浙江全省最高用电负荷达12173万千瓦,冲破1.2亿千瓦大关的时间较去年提前了整整15天,杭州、绍兴等地电网负荷更是刷新历史纪录。据浙江省能源局预测,今夏浙江午峰和晚峰最高负荷将分别达到1.33亿千瓦和1.17亿千瓦,同比增长7.8%,电力保供面临“用
7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指出,着眼于高水平打造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配套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等能源,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革命老区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重化工基地,也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经济社
7月10日,滨州市沾化区关于解释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光伏发电质效,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积极推进鲁北风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起,武汉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数据显示,政策执行首日,武汉市午间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最高负荷转移约25万千瓦。7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市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天津电网负荷持续攀升。7月11日13时33分,天津电网最大负荷达到1922万千瓦,创下历史新高。目前,天津电网整体运行平稳。“今夏供电压力主要来自于骤增的降温负荷,据估算,用电高峰期,天津地区空调等降温负荷约占用电总负荷的40%。”国网天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主任杨晓静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南方电网公司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
2025年5月份的装机数据公布,单月92GW的装机、同比暴涨388%,1-5月累计装机量已逼近200GW大关,相当于2023年全年装机量的70%,远超市场预期。值得关注的是,在此前光伏全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价格也呈现同步下降态势。这种“量增价减”的组合,一方面源于产业链成本端的
2025年7月9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兴区政府”)、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在广汽集团番禺总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广汽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基础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