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至:70775781@qq.com;
2.传真至:0571-81050961;
3.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邮编310005。
附件: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居民装修垃圾、废弃电子电器产品除外。
第三条(管理原则)
生活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
第四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及相关监督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责任)
单位和个人应当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
第七条(付费制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方式作出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计量收费、分类计价。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科技推广)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技术、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社会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二章设施建设
第一条(规划要求)
编制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明确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标准。
第二条(禁止填埋)
禁止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除应急处置外,不得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逐步提高焚烧发电、厌氧产沼、堆肥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三条(年度计划)
生活垃圾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制定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国家、省标准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既有住宅小区和商业、办公建筑,应当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现有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不符合国家、省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
第三章源头减量
第一条(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倡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再生、可降解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二条(总量控制)
实行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制度。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第三条(限制过度包装)
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第四条(绿色包装)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地方标准,指导生产者改进产品外观的文字、图案等设计,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辨识度。
省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快递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推动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提升快递包装回收水平,促进包装减量和可循环利用。
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电子运单、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绿色包装,并建立计价优惠机制,引导寄件人使用环保包装。
第五条(一次性用品)
餐饮、娱乐、住宿等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可以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的用品。
第六条(办公用品)
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不得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
第七条(源头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集贸市场、超市安装符合标准的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处理易腐垃圾。
第八条(宣传倡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商场、集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公园、等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第四章分类投放
第一条(分类标准)
本省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三)易腐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类动物内脏等废弃物。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分类类别。
第二条(教育实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学龄前儿童教育和义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第三条(分类投放)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将其产生的易腐垃圾交由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排水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应当单独投放、收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第四条(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标志、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省标准。
鼓励生产经营者以及环保、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企业针对特定类型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
第五条(容器设置)
住宅小区等居住区域应当分类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具体类型分别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
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场所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分类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场所应当设置易腐垃圾密闭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和商业、办公建筑应当分类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六条(管理责任区)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各类责任区的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居(村)民委员会负责;
(二)办公建筑、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地铁站、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地铁、隧道、地下通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河道、湖泊等水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八)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九)村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确定。
第七条(管理责任人义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容器;
(四)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实行中转收集、运输的,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站点;
(五)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所辖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大件垃圾)
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可以预约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经分类收集、运输并拆分处理后,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鄂尔多斯市城投集团消息,6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如期实现主厂房垃圾池“出零米”,主体结构“破土而出”,工程建设首战告捷。这意味着项目首个重要里程碑按期落地,主体建设进入地面以上施工阶段。该项目由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众所周知,垃圾发电厂除了可以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还能进行循环利用,渣制砖、水回用,多余的热气还能供热。但大家看到的并非全部。实际上,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仅在垃圾处理领域优势显著,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值此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小编将从水、气、电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6月5日,2025年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成交)单价:1426元/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中,沈阳市老虎冲循环经济产业园作为园区类代表入选,成为东北地区唯一入选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的园区。该园区由沈阳新基静脉产业园有限公司申报,隶属于沈阳城投集团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老虎冲循环经济
据瀚蓝环境官微消息,6月3日,瀚蓝环境召开固废事业二部成立大会。为适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战略发展需求,发挥协同优势、支持业务发展,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原固废事业部调整为固废事业一部,新成立固废事业二部,原粤丰焚烧业务列入固废事业二部,负责原有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及炉渣处理、
6月4日,四川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3298.06平方米,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2025年5月28日,福建安装漳州分公司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隆重举行首车垃圾进厂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助力云阳县迈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新阶段。“我宣布,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首车垃圾进场卸料!”28日上午10时,随着进场指令的下达,3辆满载
6月3日,江西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总投资为14992万元,本次招标预算1524.84万元,二期项目主要新建1条400t/d焚烧线,配置1套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全厂焚烧炉协调焚烧处置污泥和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招标单位为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详情如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7日15时58分,武汉天源集团投资3.6亿元建设的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实现首次并网一次成功。广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云南省文山州重点环保能源项目,是武汉天源环保集团继谷城、师宗、孟州项目后第四个投产的环保能源项目,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可实现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近日,全国人大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全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等多个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构建党委和政府领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科技支撑、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3日,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提出:深入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碳达峰,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另外在附件重点工作任务上,还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依托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日~6月6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5月30日,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首基铁塔组立完成,标志着该工程全面进入杆塔组立阶段。据悉,浙江段线路长约219.16千米,涉及新建铁塔456基,途经浙江省杭州市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4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于近日印发《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推动工商业用户主动开展削峰填谷,引导广大电动汽车车主推迟晚间充电时间,力争通过分时电价引导实现1GW以上削峰效果,有效降低全省基础用电负荷。鼓励虚拟电厂参与响应,规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浙江省科技厅正式批复认定由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创环保”)牵头、绍兴文理学院共同组建的“浙江省制氢用离子膜功能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的成立标志着浙江省在氢能关键材料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将为我国绿色氢能产业链的自主可控发展提供关键
6月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日-6月6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等,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
浙江省科技厅日前公布2024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由运达股份牵头,联合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共同组建的浙江省“全省海上风电技术重点实验室”正式获得认定。该实验室是浙江省聚焦新能源领域布局的重大创新平台,将致力于突破深远海风电关键技术瓶颈。“全省重点实验室”是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消息,此前,德尔股份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相关《投资合作协议》,计划投资约3亿元投资建设新型锂电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电机产业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的“新型锂电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所称的新型锂电池,指公司研发的固态电池。公司拟将前期在日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捷报传来!2025年6月4日16时36分,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二期项目现场迎来重大进展——3号机组首次并网一次成功,机组各系统参数正常、运行稳定,标志着3号机组正式进入带负荷试运行阶段,迈出了从工程建设到投产发电的关键一步!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二期项目作为浙江省“十四五”清洁煤电重点项目,自启动以来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通知》围绕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管理,强化并网运行管理,开展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性能改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