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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燃煤“清零”!即日起 伊滨区禁止散煤生产、加工、销售、使用

2020-05-13 09:42来源:洛阳伊滨发布关键词:清洁供热火电火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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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5月10日,从区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上获悉,5月11日至8月31日,我区将完成民用燃煤“清零”工作。区散烧办鼓励广大群众对禁煤区内违法销售、使用、运输燃煤的行为进行举报。

区散烧办举报电话:69697315。

(来源:微信公众号“洛阳伊滨发布” ID:ybqgwh)

伊滨区2020年燃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洛政通〔2019〕11号)、《洛阳市2020年燃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6号)、《关于印发伊滨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滨环攻坚〔2020〕2号)的要求,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燃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强化治理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持续推进全区燃煤“清零”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三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在全区开展市、区、镇、村(社区)三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治理措施,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散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对散煤发现就查、露头就打,切实把燃煤散烧治理工作部署到位、推进实施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确保全区燃煤“清零”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散煤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持续开展对散煤生产加工点、销售点的排查活动。对生产加工劣质散煤的小窝点、小作坊以及违法散煤销售点从快清理、从重处罚,对已关闭的生产销售点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死灰复燃。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流动售煤车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严把运输关口,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散煤行为。增加道路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对辖区进出的主要路口和主干道、县乡公路开展高频次、高密度检查,全方位加强运输环节监管,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煤区”,严防非法散煤运输车辆绕行进入我区。

(四)加强散煤使用环节监管。细化责任分工,统筹做好散煤使用环节监管。依托区、镇、行政村、村民组“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对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企事业单位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动态监管,防止非法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死灰复燃。

(五)持续推进全区燃煤“清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印制燃煤治理宣传横幅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对村庄(社区)、路口及商业集聚区进行广泛张贴,宣传“禁煤区”建设和管理要求及燃煤污染防治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自觉落实禁煤措施,主动配合燃煤“清零”工作。二是利用天气转暖的有利时机,于5月11日开始,8月31日前完成民用燃煤“清零”工作。三是鼓励广大群众对禁煤区内违法销售、使用、运输燃煤的行为向区散烧办(电话69697315)举报,由散烧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执法大队等单位依法查处,同时做好燃煤的清理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体系。区散烧办负责燃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交警队、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沟通,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层层抓好落实。

(二)督导问责,促进工作落实。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巡查和定点督查相结合,加大督导力度,对督导暗访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问题严重、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以最严格的管控、最严厉的处罚,做到违法行为发现迅速、制止有力、查处坚决,经常性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切实做好燃煤污染治理工作。

(四)深入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作用,积极推进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广大群众对燃煤污染的理解与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伊滨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原标题:燃煤“清零”!即日起,伊滨区禁止散煤生产、加工、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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