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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7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5.22)

2020-05-22 14:2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中核集团核电招标漳州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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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5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9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9)。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进行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通风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效率试验,验证其效率是否满足验收准则的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试验文件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文件准备、工作包准备、工作票准备;提供试验设备的消耗品、试验试剂;试验用荧光素钠发生器的标定、试验采样流量仪表标定;试验用碘源的采购、运输、使用(含放射源异地使用许可)及废物处置,乙方对放射源进行管理并且进行厂房定期检查;负责试验前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按照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定期试验计划,参考AFNOR M62-206标准或EJ/T 1183标准,按照试验程序,采用放射性甲基碘法完成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中碘吸附器的现场试验,其中主控室通风系统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应优先考虑采用非放法开展试验;按照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定期试验计划,参考AFNOR NFX-44-011标准或EJ/T 20027标准,根据试验程序,采用荧光素钠法完成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的现场试验;对试验所采集样品在实验室进行分析,根据测试结果评价高效过滤器、碘吸附器试验结果能否满足验收准则的要求,编制试验报告和完工报告。对不合格的高效过滤器和碘吸附器进行缺陷原因分析,提出更换申请,协助进行缺陷处理,参加缺陷处理后的检查活动,对更换后的高效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重新进行效率试验,直至满足要求;对试验期间发现问题进行分析,负责试验组织、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设备、计划协调等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处理。

3.招标范围

试验范围包括:1)5、6号机组从商运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碘吸附器效率试验,其中5、6号机组各需开展2次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碘吸附器效率试验,5号机组第一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0年-2021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501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5号机组第二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1年-2022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502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6号机组第一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0年-2021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601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6号机组第二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1年-2023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602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

2)5、6号机组从通风系统TOTO/TOM后至机组商运前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碘吸附器效率试验(该阶段效率试验根据调试期间实施的效率试验距离首次定期试验计划时间是否满足定期试验周期要求确定是否实施,主要涉及安全壳内大气监测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安全壳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主控室可拘留区空调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

外委试验范围详见招标附件《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附录1主要试验项目清单与附录3主要核空气净化机组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其他要求: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9日10:00 — 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报告厅。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12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编:222042

联系人:李芳

电话:0518-82206189

电子邮件:lifang01@cnnp.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核电站支行

账号:4845 5820 91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2020年5月1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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