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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咸阳发布《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方案》指出,强化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运行。采暖季期间,已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站稳定运行,暂不具备清洁化改造条件的燃煤集中供热站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鼓励采取地热能、污水源热泵、储能式电锅炉等清洁能源供暖技术。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
全文如下:
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贯彻实施《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咸阳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领域为重点,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施治,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四大结构,强化夏季、秋冬季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力冲刺省政府下达的优良天数不少于270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3微克/立方米等考核指标(各县市区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工业污染综合治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1.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配合省上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包含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管委会、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以下任务中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的,不再列出;如仅涉及部分县市区(管委会)的,明确具体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名称)
新、改、扩建化工、石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面落实《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作方案》,按期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任务,逾期未退城的予以停产。加快橡胶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在按期完成水泥行业60万吨产能压减任务基础上,深入排查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按照国、省政策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3.动态清零管理“散乱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散乱污”长效监管机制,新发现一户,整治到位一户,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动态清零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4.强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年底前,完成环保设施用电监管项目第二批试点及涉气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安装联网运行工作。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登记工作。完成长武县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深度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5.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建材、水泥、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年底前,完成陕西华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6.稳步推进产业集群升级发展。针对特色企业集群,明确发展定位、规模及布局,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开展工业企业应急绩效提升行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争年底前实现1-2家B级以下企业提升至A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7.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方面,实施《咸阳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10月底前,完成泾阳县安兴玻璃工业炉窑清洁化替代。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方面,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方式实施替代。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污染深度治理方面,积极开展石化、化工、水泥、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确保工业炉窑达标排放。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年底前,完成51家工业企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8.深化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系统推进污染整治方面,按照《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依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建立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存储、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对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载有气态或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12月底前,完成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VOCs综合整治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参与)
源头替代方面,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大力推广使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年底前,武功县6家钢构企业完成源头替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执法。完善台账管理,加强配电监管系统运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查因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不正常运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标排放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
加强汽修行业执法监管,鼓励引导汽修企业落实夏防错时生产,严查违规作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二)突出抓好煤炭削减,持续改善能源结构。
9.严格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省上下达的煤炭消费削减任务,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现煤炭消费较2015年负增长。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较2015年明显提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非电减煤,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有资产委员会、市统计局等参与)
10.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按期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第二年度任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参与)
11.加大煤质监管力度。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确保生产、流通的洁净煤符合标准。加大散煤场点排查整治力度,严查流动销售劣质煤行为。强化秋冬季期间散煤监管,在交通干道、超限站设卡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严防劣质煤流入。在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组织有偿回收民用剩余煤炭,严防散煤复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工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12.加快火电企业供热改造。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进行技术改造,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实施中长距离供热。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供热改造(含高背压改造),有效释放机组供热能力。原则上热电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已实现供热能力替代的燃煤等化石能源供热锅炉全部关停或转为调峰备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13.强化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运行。采暖季期间,已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站稳定运行,暂不具备清洁化改造条件的燃煤集中供热站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鼓励采取地热能、污水源热泵、储能式电锅炉等清洁能源供暖技术。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等参与)
14.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持续加大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力度,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对不具备拆改条件且长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锅炉和已实施“煤改气”改造但天然气供应暂不稳定保留应急备用的燃煤锅炉,须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军分区后勤保障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等参与)
15.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期间实行“压非保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三)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治理,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6.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对标对表《陕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制定我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攻坚行动计划。加快中信公铁联运、华阳货运站等项目建设投运,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电力、化工、煤炭、粮食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申报建设,并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有效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重点企业铁路货运比例达到50%以上,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1300万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煤炭工业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17.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18.深入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持续巩固“油改气”老旧车淘汰工作成效,加大路面缉查力度,按期完成省上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19.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负责登记环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销售和检验环节)
20.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使用比例达到80%。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年底前,完成建成区100辆公交车更新任务,市区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汽车办等参与)
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换环卫、绿化、市政等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
推进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式充电桩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地电咸阳分公司等参与)
21.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动执法机制。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年底前,市区新增4个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卡口。(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参与)
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维修、检验机构(企业)执法监管,严查销售不达标车辆、维修造假、检测不规范及数据造假等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维修企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机动车销售市场及检验机构监管,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22.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黑加油站点”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持续整顿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监督检查,严查不正常使用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持续加大油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国家标准车用燃油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2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禁止在本市划定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机管理中心等参与)
(四)突出抓好扬尘精细化管控,切实改善用地结构。
24.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市、县两级建立房建、拆迁、水利、交通、供热、市政施工项目全口径统计台账,每月动态更新。城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实现扬尘在线及视频监控全覆盖;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砂浆、灰土;严格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其他施工工地参照制定扬尘管控标准并严格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参与)
严格渣土运输公司化、规范化管理考核,渣土车全封闭运输并达到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持续开展渣土运输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查违规运输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2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参照市区作业标准,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城乡结合部、西咸交界、城西快速干道、马庄街道办等重点区域清扫保洁。建立国、省、县、乡干道常态化清扫保洁机制。(市创建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市主城区道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干线道路,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城区道路和辖区县乡公路及国省公路、县乡公路的城镇过境段)
建立裸露地块动态管理清单,实施绿化、硬化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
对城市规划区、国省公路两侧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路面实施硬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物流园区周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公路两侧)
26.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以城乡接合部、建设项目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对商混站、白灰场、砂石场、二灰石拌合场、砖瓦场、矿山开采、煤矿、储煤场、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以及火电、水泥、玻璃、陶瓷和燃煤锅炉等开展摸排,建立管理台账。对违法违规企业(摊点)依法查处整治;对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监督落实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加强高铁配套料场、拌合站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围挡、场地硬化、封闭料仓、喷淋、车辆冲洗、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煤炭工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7.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监督砖瓦行业结合实际升级改造治污设施,配套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并联网运行,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落实《陕西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咸阳市采石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三年规划(2018-2020年)》,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快北部矿山修复治理及违规关闭砖厂复垦复绿,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8.有效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29.全面加强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和果树枝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力争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参与)
30.严控生物质露天焚烧。夯实市、县、镇、村四级网格管理责任,实行线上热成像视频监控与线下网格员巡查联动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有效解决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依据《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31.严格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市区(含两区三管委会)范围全时段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全面加强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宣传、巡查,加大违法案例查处曝光力度。各县市逐步将建成区周边及重点镇办纳入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范围。(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参与)
(五)突出抓好差异化减排,坚决打好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32.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以明显减低PM2.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数为目标,以“工、煤、车、尘、燃”为重点治理领域,以任务分工清单化、管理措施精细化、监管手段信息化为抓手,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调度指挥、分析研判、排名通报、预警督办机制,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参与)
33.加强应急响应联防联控。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准确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加强与西安、西咸联动,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预警标准,统一应急等级,统一响应措施)。市气象局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与)
34.夯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标对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坚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原则,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到企业各生产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工业企业用电量调度,分析预警前后企业电力负荷变化情况,监督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地电咸阳分公司参与)
9月底前,完善水泥、商混、煤炭、化学品、陶瓷、玻璃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理台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清洁运输”。应急响应期间,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应急运输措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35.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市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根据本方案任务分工,制定配套专项实施方案,明晰责任、强化措施,督导各县市区落实本部门主管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参与)
36.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大气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散煤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37.强化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强化持证排污管理,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38.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热点网格污染源排查、问题整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健全网格员培训、考核、激励管理制度,完善“1+4”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推行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参与)
39.织密环境监测监管网络体系。将国、省、市、县、镇五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部纳入考核管理,实现辖区镇办全覆盖,每月对县市区及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建设重点工业园区及工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40.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按期完成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工作。完善“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机制,以夏季臭氧、秋冬季PM2.5、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为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提供科学决策建议。深入开展污染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应急管控措施效果评估,推动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推广“一县(区)一策”试点经验。开展气象条件、大气污染扩散、空气质量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参与)
41.全力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推进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度,对整改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的部门及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及联合督查,倒逼责任措施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等参与)
42.严格考核问责。将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估。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运用通报、约谈、追责等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规范化、制度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等参与)
43.加强信息公开。加大省、市空气质量管理系统手机APP推广应用,公布城市(含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44.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充分融合官网、官微、电台、报纸、网络新媒体等资源,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等。建立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消息,组织专家团队公开发声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参与)
45.构建全民共治格局。加大环境有奖举报力度,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完善第三方暗访机制,扩大环保志愿者阵营,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倡导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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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节能承担设计的西安热电“地热+”减碳互补清洁供热一期工程项目成功并网投运。这是国内首个采用地热能集中替代传统供热的示范项目,也是国内单站换热规模最大的地热能热源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采用地热井工厂模式。项目在厂区内群式布设20口中深层地热井,运用
近日,从中国华电获悉,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首个“煤改电”供暖项目——四川阿坝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红原供暖一期工程成功投运,标志着困扰高原藏地的冬季供暖难题得到根本性解决,“绿电”供暖成为该地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新名片”。红原县地处青藏高原东部,平均海拔3600米,冬季漫长严寒,传统的采
为保障“温暖工程”顺利实施,内蒙古电力集团将“煤改电”接网列为全年“一号工程”。截至目前,内蒙古电力集团已完成约25.7万户“煤改电”接入。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卓资山镇六苏木村幸福院,居民家中新安装的清洁能源电采暖炉设备正常运行,操作起来十分方便。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工业区街道办事处东南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4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54号您提出的关于在高寒地区因地制宜有序推广“煤改电”清洁取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北方各省份因地制宜、积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79号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截至2023年底,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开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进兰考县屋顶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特色工程。科学谋划布局地热开发利用项目,建设
双碳目标、循环经济、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依然是多位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中的高评词。政策方面将大力发展清洁供热能源,推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热泵技术提升,环保节能方面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深度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提升到83%节能标准(超低能耗标准),对建筑保温材料、设
据清洁供热产业委员会(CHIC)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北方地区供热总面积245亿平方米(城镇供热面积175亿平方米,农村供热面积70亿平方米),其中,清洁供热面积186亿平方米,清洁供热率为76%。全国涉及清洁供热企业8350家,产业总产值9200亿元,从业人员达125万人,清洁供热产业正加速向新型智慧供
近日,随着最后一口地热井建成投运,吉林省首个中深层地热供暖项目——大安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8口地热井全部投入供热运行。“现在,我们家里室温能达到23至27℃,比之前自己烧煤供暖更干净、更暖和!”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岗子镇居民孙东梅说。该项目是三峡集团首个地热供暖项目,由三峡集团所属
11月24日,走在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北沟村的村道上,迎面刮来阵阵刺骨寒风,冻得人直哆嗦。冬日,群山环抱的小村一片静谧,只有晴空下树上几片摇摇欲坠的银杏叶,在风中沙沙作响。这是小雪节气后的第二天,北京迎来了今冬的第二次大规模寒潮。位于京东密云山区的北沟村,受地形影响,室外温度比城区要
10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明确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已享受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3年及以上的气代煤电代煤用户(以房屋地址列入年度运行补贴台账的时间计算),自2023—2024年采暖季起,连续两个采暖季每户最高补贴900元,之后两个采暖季每户最高补贴600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2日,四川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序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争取开展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降碳三年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促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提出,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绿色技术装备应用,开展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能源方面提到,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海南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80%,规模以上工业清洁能源发电量257.5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1%,占规上工业发电总量的55.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当地时间1月20日,世界经济论坛2025年年会在瑞士达沃斯开幕,汇聚来自130多个国家的近3,000名领袖、杰出创业创新者和专家学者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天合光能董事长兼CEO高纪凡,天合光能联席董事长高海纯受邀参会,围绕“智能时代的合作”与全球各界深入探讨,推进清洁能
1月20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江苏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与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天合光能副董事长高纪庆与江苏邮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俞泽昕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会上,双方就合作的具体方向和实施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未来,天合光能与江苏邮政将携手共进,在零碳能源、绿色物
近日,从三峡集团所属长江电力获悉,由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六座梯级水电站构成的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2024年发电量达2959.04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7.11%,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892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2.4亿吨。2024年是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全面建成的第二个完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5年青海省政府工作报告于近日发布,回顾2024年,青海出台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规划,生产钾肥749万吨、碳酸锂13.5万吨,分别增长4.8%、22.3%,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青海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第一批大型风电
1月16日至17日,国家电投集团在京召开二届二次职代会暨2025年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部署研究2025年重点任务,聚焦均衡增长,深化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国家电投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国家电投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明胜出席会议并作题为《聚焦均衡增长深化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新
1月11日,由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联盟和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联合主办;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和深圳市智慧城市建设协会承办的“2025迈向AI时代智慧城市建设与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联盟12周年新年团拜会”在深圳隆重举行。大会得到了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直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海南州发改委(能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关于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一定要将光伏产业做好”的重大指示要求,稳步实施“生态立州、清洁能源强州、农牧业稳州”战略,坚持所有发展都赋予保护生态和实现绿色发展的意义、所有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启动资格预审,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库区场地平整、库底防渗系统、渗滤液及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垃圾坝等。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240万元,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白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5年1月1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陕西省省长赵刚做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突出“稳控转”狠抓能源工业稳产释能,新增煤矿产能2420万吨,年产38.8亿方的延安气田增产项目全面投产,陕电送皖、陕北至关中第三条输电通道等加快推进,绿电装机规模突破5500万千瓦
本文为《陕西2025年1月日滚动交易机会探析》。(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林岚)日滚动交易规则概述●交易主体:市场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大用户●交易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进行,上午9:00-11:30新能源与售电公司展开交易,下午14:30-17:00火电与售电公司进行交易●交易标的:T+2至T+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2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通报天津安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有关情况。近期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对天津安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力交易过程中违反市场规则事件开展调查处置。2024年12月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接到用户反馈,天津安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用户不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及年度自主公示的通知,首注地为陕西的售电公司在注册信息变更审核生效后,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年度自主公示(公示期1个月)。省外推送的售电公司应按首注地电力交易中心的要求,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省内批发侧电力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12月,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开展月度及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5.8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12.83元/兆瓦时。2024年累计开展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电力直接交易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陕西省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陕西华宝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咸阳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524.88万元,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ZBZC-眉县-2024-001-02二、项目名称: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第二次)三、采
1月20日,陕西氢能与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座谈交流。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院长任晓光,陕西氢能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晔出席座谈会。黄晔对任晓光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公司发展思路、科技创新、产业布局、2024年重点项目进展及下一步计划安排等。黄晔表示,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拥
1月20日,陕西省安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拟废止大唐石泉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安康宁陕5万千瓦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两个保障性光伏项目,总装机合计100MW。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5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原文如下: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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