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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2020-07-30 14:31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关键词:5G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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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

1.培育集聚龙头企业。着力突破平台经济短板,重点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共享经济、5G应用等领域培育一批数字经济平台型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建设生态型开源开放平台,围绕产业价值网络构建生态体系。支持引进平台型企业或其他综合型、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按照市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产业资源并购重组,依托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数字经济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对重大兼并重组采取“一企一策”予以重点政策支持。鼓励传统行业转型发展,加速龙头企业云化、平台化、服务化转型,支持其面向新兴产业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孵化器,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培育自主信息技术产品品牌,带动本地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加快培育数字经济上市企业,每年遴选一批经营状况好、竞争力强的数字经济重点拟上市企业入库,推动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加大对经认定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资金奖励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紫金集团)

2.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创新企业孵化,围绕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专业孵化器,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产业数字化转型领域和数字化治理领域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数字经济专精特新企业,根据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精准施策、分类扶持。对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孵化的数字经济企业,根据孵化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或独角兽企业的数量,给予双创载体一定标准奖励。建立数字经济瞪羚企业培育库,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上市和并购。鼓励企业围绕核心业务开发微信小程序,利用社交网络用户规模优势加强网络营销与用户导流,提升行业影响力。积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和技术沙龙活动,加强各类投资基金对创业项目的支撑,促进科研成果留宁转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紫金集团)

(六)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1.优化空间布局。以江北新区、雨花台区为核心,“双核引领、板块联动”,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相互支撑的数字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江北新区围绕“两城一中心”定位,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数字金融、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卫星应用、区块链等领域,打造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区;雨花台区聚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通信、云计算和大数据、信息安全、虚拟现实、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建邺区发挥中新合作国际化平台以及互联网头部企业集聚优势,聚焦人工智能、数字金融、数字会展、数字文创和智慧城市等领域,打造数字经济总部及国际合作先导区。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栖霞区等区重点聚焦物联网、数字文创、数字旅游、新零售、智慧城市、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积极推进城市硅巷建设,打造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示范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南京开发区、江宁开发区、麒麟科创园等板块重点发展智能电网、智能网联汽车、5G、新型显示、高端智能装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未来网络等产业,打造我市特色数字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高新园区管委会)

表2 南京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一览表

2.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各类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集成电路、软件、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南京集成电路产业服务中心等一批省、市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打造高水平产业交流平台,高标准举办创新周、中国(南京)软博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展会,支持腾讯、华为等行业龙头企业的生态伙伴大会、开发者大会等活动在我市举办,打造有重大影响的数字经济活动品牌。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抢抓“一带一路”和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探索建立跨地区“数字经济产业飞地”,开展区域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周组委会)

3.营造市场环境。加强新产品推广和采购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自主创新产品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给予产品采购人一定的风险补贴和保险补贴,对决策者建立数字经济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行政容错免责机制。在政府项目采购招投标中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重大创新产品的示范应用和首购首用。积极发展数字消费,推广智能电视、智能安防、家庭物联网等数字家庭产品,扩大消费级无人机、车载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数字产品消费,扩大数字产品市场规模。充分利用“我的南京”和各类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开辟数字经济专栏专题,宣传成功模式和典型案例,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在中小学开设数字经济相关课程,通过科普、培训等手段持续提升市民数字技能,弥合“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4.优化监管机制。建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加强符合创新规律的地方制度建设,破除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行业壁垒,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新数字经济新业态监管模式,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快速响应监管反馈机制。对从业者(企业)探索建立非主审要件容缺受理兑现政策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强化互联网监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主体参与的网络生态治理体系,构建网络空间监管快速反应与紧急处理机制,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与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江北新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政务办、大数据局、统计局、金融监管局,市紫金集团等有关部门、国有企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副主任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南京通管办,建立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建立数字经济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和评价机制,制定科学严密、系统完整、符合数字经济形态的指标体系。建立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南京高新区和市直属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联合国内权威智库机构及行业专家、高校学者、企业高管,组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团队,提供智力支撑。

(二)强化政策支持。深入宣传和解读国家、省、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创新名城建设市委一号文、民营经济30条等政策。统筹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对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扶持。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以及针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化产融合作,为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发展提供信贷优惠和多元化资本支持。

(三)培养集聚人才。做好数字经济专项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服务,编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人才地图,在全球范围引进高端数字经济人才,加强海外柔性引才,鼓励企业在国外建设“人才飞地”。加快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协同创新学院建设,支持高校、龙头企业加强应用型人才培训,构建产教融合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各类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培养数字思维,提高数字素养。对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给予科技贡献奖补、住房实物供给、子女就学、文体消费优惠、就医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对行业一线急需人才适当放宽人才认定标准。

(四)强化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加强自主可控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建设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形成网络安全态势动态感知、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舆情管控引导、应急指挥响应、网络溯源取证、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监管等能力。开展网络攻防演练,支持建设网络攻防实验室,搭建网络安全攻防靶场、模拟仿真环境,开展教学研究以及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竞赛。加强各类数字金融平台的安全技术、安全产品和安全方案研发,确保交易数据安全、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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