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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配储能”AB面

2020-08-14 09:34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作者:陈敏曦关键词:风电储能新能源储能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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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在2020年又火了一把,只不过这次的火,把储能烧成了烫手的山芋。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ID:zgdlqygl

随着十余个省份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加装储能作为新能源竞争性配置中优先并网条件的“潜台词”,已经从2018年的坊间耳语成为2020年业内盛行的“潜规则”。而这一模式的兴起,则要追溯到更早的2017年——青海省总计33万千瓦的强制配套储能建设规模,只不过那一时期,无论是文件出台的背景、施加口吻,还是实施效果,都与现今大有不同。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此轮配储能热潮与2017年“青海事件”出现了戏剧性反差——在涉事双方中反应更为激烈的,并不是投资的追加方;本可以借此扩大规模,扶摇直上的储能,却因低价中标事件的发生,险些将近三年来产业努力维护的秩序和未来发展前景白白断送。

新能源和储能,这两个出身、使命都不尽相同的两兄弟,在能源转型的大潮中本应相互搀扶,抱团取暖。在新能源凭借储能技术争相“变友好”以争取并网权的角逐中,储能却在发展路径、市场预期和价值取向都不明确的前提下,难寻由技术特性勾勒的“无处不在”的价值发生,似乎成为引发双方龃龉的根源所在。但是,找不到“位置”的,又何止储能一家?

一位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人士在非公开场合表示,“先不说配备的储能是否能够接受调度,这样激进的、简单的‘一刀切’做法,在标准不齐,安防不到位的情况下,会导致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和安全隐患,更不要说配置的储能有没有经济性。这是我们不愿看到且不能接受的。”

从系统运行安全的角度,“弊大于利”的结论似乎已经给事态的发展定了调子,然而围绕着“新+储”事件背后隐匿的现象,却引发业内争论的持续发酵。

显然,在故事的A面,是学界和业界更为关注的新能源与储能,如何在塑造系统灵活生态中探索分散与集中式的发展路径,以更好地担当起能源转型的角色重任;在故事的B面,则是被资本赋予“光环”的新生市场主体,在政策和技术储备都不宽裕的情况下,难以在发、输、用已经固化的利益格局中,分食到抚育产业壮大的那“一杯羹”。

如果说在现阶段,受制于储能的技术性与经济性劣势,使其还无法上升到系统决策的层面,那么作为系统的“颠覆性”技术,在好消息不多、坏消息不断的尴尬境遇中,将在何时迎来“颠覆系统”的愿景?同样,隐匿在“新储”事件背后高成本机组如何与低电价预期适配的问题,恐怕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全行业都在迫切寻找的答案。

故事的A面:“新+储”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但称为趋势还为时尚早

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新能源,让世人看到了产业发展壮大带给我国能源转型的强大动能,出于对地方产业发展和经济带动的需求,全国大多数省份对新能源的发展依然保持强烈的热情与诉求。

根据中电联统计数据,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并网容量4.1亿千瓦,占电源总装机20.3%,其中青海、甘肃两省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占比50%和42%,成为全国新能源装机占比第一、第二省份;超过21个省份的新能源发电已成为省内第一、二大电源;同时,全国28个省份基本完成新能源利用率95%以上的目标。随着陆上风电、光伏有望在2021年实现同步平价上网,在摆脱了补贴对规模的限制后,预计“十四五”时期,新能源仍将延续“十三五”的发展态势。

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伴生的,是系统调控复杂程度指数级的上升和调节能力的频频告急。根据“十三五”规划,抽蓄、火电灵活性改造的目标分别为4000万千瓦和2.2亿千瓦,从项目工程进展情况来看,截至目前,两项指标的完成度均相对滞后于“十三五”发展目标。借用业内人士的描述,“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已经到了与系统灵活性调节资源不协调的阶段。”

“再调整就是原则上的调整了。”

作为能源转型的尖兵,山西省的一举一动都备受业内瞩目。4月22日,国网山西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开展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改造工作的通知》,涉及一次调频改造的新能源场站为接入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改造的技术指标则应满足《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中“新能源一次调频技术指标”相关要求。对于技术改造路线并没有进行明确约束。

由此,针对新的考核办法,摆在新能源企业面前有两条出路——要么是像常规电源一样,限电其容量的6%~10%以备不时之需;要么对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其中就包括追加储能投资。

“通过近几年的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发电的产业技术、工艺,以及成本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提升,新能源也已经从‘新型’能源逐步转为‘新技术’能源。在由‘配角’向主力军转变的过程中,自然要求其具备与身份相当的责任和义务。好比说当初是‘开着拖拉机上路’,现在是时候该配‘驾驶舱’、配‘刹车灯’和‘转向灯’了。”国网山西调控中心水电新能源处处长赵俊屹在接受本刊采访时向记者表示,“在新能源走向主力电源的时候,它不但要适应电网、适应电力系统,它还要支撑电力系统的发展需要。这不仅是能量上的平衡,对于无功调节、电压支撑、系统稳定,都是它慢慢要去承担的责任。”

无论是使命使然,还是本着“谁的短板谁克服”的公平市场竞争原则,对新能源提出结合自身特质“对标”火电的要求似乎并不有违常理。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提出“新能源场站应提高调节能力,必要时应配置燃气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储能电站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及调相机、静止同步补偿器、静止无功补偿器等动态无功调节设备”,该标准也已经从电力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GB 38755-2019),并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但是一次调频改造政策的出台,却引起了山西省内舆论的强烈反弹——在新能源平价上网之初,对于并不掌握技术成本主动权的项目运营方而言,技术改造无疑预示着收益的进一步缩水,配储能带来的“额外”负担,也引发了新能源企业与电网企业间的矛盾升级。

根据相关测算,以100兆瓦的风电场为例,如果预留备用容量10%,年经济损失将达到2500万元,如果加装储能,相关投资约为2650万元,约合风电场投资的2%~3%。不少企业建议,“加装储能的项目应给予一定的电价加成和补贴,以提高新能源企业安装储能的积极性”。

“如果为了保护某一个群体而‘量身定制’地创造条件,不从统筹兼顾的角度出发,是对其他主体的不尊重和伤害。”赵俊屹表示,“山西省新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装机目标是2800万千瓦,配套160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但是目前只完成了300万千瓦的改造工作;而目前省内日最大功率波动已经超过1000万千瓦,从灵活性改造的需求和改造质量上来说都有不小差距。”

“在目前的市场建设和供需关系中,新能源的并网本质上是挤占了其他电源的发电空间,而火电参与辅助服务在现阶段更像是承担一种调节系统和市场的双重义务。从技术的角度上来说,山西省的灵活性资源远没有挖掘殆尽,而再深挖,就需要涉及到原则上的调整,比如安全性的原则,比如各个主体间的利益,甚至各省间的利益。”赵俊屹补充道。

在山西,调节成本的疏导困局犹如囚徒困境。如果将视线转向中部地区的湖南,选择配储能是“殊途同归”,原因却莫衷一是。

7月13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7月内风电“减弃扩供”专场交易的公告,由电网企业组织省内67家风电场、600余家企业用户和4家燃煤自备电厂共同参与交易,专场交易的目的则是针对性地缓解湖南省内的风电消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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