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产业报道正文

生态环境部:我国可再生能源投资连续五年超过1000亿美元

2020-09-25 16:30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生态环境部可再生能源能源转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霍传林: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我国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筹备进展与相关举措,中国政府致力于将COP15办成一次引领人类共同解决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历史性会议。此次缔约方大会主题确定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是“生态文明”第一次写入联合国系统的会议主题,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世界意义。

9月23日,我部黄润秋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凝聚共识 携手共进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我部赵英民副部长也在最近出席G20环境部长视频会议时表示,中方作为COP15东道国,将与与会各方共同推进大会达成积极成果,为未来10年乃至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置目标、采取行动。黄部长和赵部长都向各方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海洋生物多样性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所发现的34个动物门中,海洋占了33个门,而且其中有15个门的生物只能生活在海洋环境中。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迄今我国海洋生物共记录到28000余种,约占世界已知海洋生物物种总数的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建立了海洋保护地体系。机构改革以来,我部在配合做好海洋保护区工作基础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职责:一是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监测结果通过《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各级各类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及海洋保护区监测评价报告等发布,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聚焦海洋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珍稀濒危海洋物种、海洋自然遗迹与景观、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滨海湿地,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三是组织开展海洋保护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保护对象和违法行为的监管。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还有两个方面短板:一是我们对海洋的了解还没有像陆地那么深入;二是能力上还有欠缺。我们将借助机构改革释放的红利,进一步加大基础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监管,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

中国海警局部署海区内各级海警机构落实渤海综合治理各项攻坚任务

北京青年报:谢谢发言人,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我想问一下中国海警局的新闻发言人,海警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谢谢。

张钧:好的,谢谢你的提问。渤海综合治理是环渤海三省一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包括中国海警局的共同责任。中国海警局部署海区内各级海警机构,全面履行执法职权,坚决落实各项攻坚任务。

一是坚持综合整治,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依托“碧海2020”专项执法行动平台,全面强化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各项要求,组织各属地海警机构开展围填海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占用岸线、侵占湿地等违法行为,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密防范突发环境风险,严密组织海上石油平台、油气管线,陆域终端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溢油风险隐患。今年以来,环渤海各级海警机构共检查各类涉海项目95个(次)、海洋自然保护地65个(次)、海岛77个(次)、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设施81个(次)。侦办非法采矿案26起,查获非法开采(运输)海砂船舶44艘、海砂约28.5万吨;查处非法倾废案件2起、非法占用海域案1起,有力维护了渤海海域管理秩序和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坚持联管严控,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综合运用港内巡查、海上巡航和渔船船位监控等手段,对港口、码头和主要渔场海域开展常态执法,密切与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协同配合,加强底拖网禁渔区线内线外联动执法,共同维护渔业生产作业秩序。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掌握渔船作业动态,及时发现了解违规作业线索,妥善处理各类渔业纠纷。联合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亮剑2020”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伏季休渔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今年以来,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5起,查获违法违规作业渔船600余艘,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3艘。

三是坚持打防并举,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指导各级海警机构主动与驻地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沟通对接,推动建立驻海警检察官办公室,推进信息共享、加强案件协商、诉源治理等机制建设,深化检警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涉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海上治安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部署开展“信息大会战、辖区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基础信息,主动向驻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通报情况,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我要说的就是这些,谢谢。

我国采取切实举措推进海洋垃圾和微塑料防治

路透社:在很多地方出台了一些政策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商务部也发布了时间表。我想问一下,中国一次性塑料在海洋废弃物里面占多少比例,新的政策会不会缓解海洋塑料污染的问题,谢谢。

霍传林:谢谢记者。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也是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关注的重点。首先,我还是想澄清一个概念,海洋废弃物和海洋垃圾是不一样的。通常讲的海洋废弃物是疏浚物等八类允许倾倒的物质,主要以清洁疏浚物为主。我们有一个宣传页,包括去年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跟大家报告这个情况,海洋废弃物是“来自于海洋、倾倒于海洋”,与海洋垃圾截然不同,不可混为一谈。如果从海洋垃圾的角度来讲,塑料垃圾确确实实是海洋垃圾里面占比最大的,大概在80%左右。这也是我们一直关注塑料垃圾的原因。

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来源是非常复杂的事情,世界各国都在研究,诸多的问题仍待我们解决。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防治工作。2007年正式启动海洋垃圾监测工作,2016年将海洋微塑料纳入监测范围。2019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海洋表层水体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4027个/平方千米,与北大西洋沿岸等近海区域处于同一水平(低于北大西洋中部环流区热带区域、东北太平洋和黑潮区域)。我国渤海和东海近海海域表层水体微塑料的平均密度为0.82个/立方米和0.25个/立方米,与近年来国际同类调查结果相比,我国近海表层水体微塑料含量处于中低水平。

微塑料和海洋垃圾确实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我们也高度重视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治理,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源头减量,对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及今年7月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禁限期限;二是替代使用,推广使用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可降解地膜等;三是加强回收,回收利用和处置塑料废弃物,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四是开展清理,开展生活垃圾清理、港湾塑料垃圾清理、清洁海滩行动。您所说的禁止和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政策,配合其他的减塑限塑和清理整治,肯定会对微塑料污染治理产生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拟结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立足自身职责,研究微塑料污染方面强化监管措施和治理途径,从减存量、控增量、强监管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海洋微塑料污染监管和源头治理,减少微塑料源头产生量,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减塑限塑;不断提升海洋微塑料长期监测和研究水平,为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治和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正如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和联合国秘书长的会见中谈到的,我们要努力呵护好人类共有的地球家园。我想,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防治也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谢谢!

我国近海表层水体微塑料含量处于中低水平

南方都市报:请问刚才霍司长已经提到了针对海洋微塑料的治理措施。请问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另外中国海洋垃圾污染的情况如何?有何防治举措?谢谢。

霍传林:谢谢记者的提问,看来大家对海洋垃圾和微塑料还是非常关注的。对于海洋垃圾,我已经做了一些阐述,包括监测结果。下面可以就微塑料方面再给大家通报一下。海洋垃圾污染是世界的问题,海洋微塑料也是国际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就像我说的,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的来源和危害十分复杂,我们仍然需要认真地开展研究、持续地开展监测,比如从2007年开展海洋垃圾监测,2016年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这里有两组数据,对渤海、东海15个点开展的监测结果表明,表层水体微塑料的平均密度为0.82个/立方米和0.25个/立方米,与近年来国际同类调查结果相比,我国近海表层水体微塑料含量处于中低水平。这也印证了中国虽然是塑料生产大国,但不是塑料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污染大国。

为什么说海洋微塑料这个事情比较复杂?因为它从来源上就有不同。海洋微塑料按来源可分为原生微塑料和次生微塑料,原生微塑料是以微小粒径形态直接释放到环境中的塑料颗粒,次生微塑料是进入环境中的大尺寸塑料垃圾在紫外线、波浪等作用下逐步破碎分解形成的塑料颗粒。针对不同类型,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针对这个方面,我们面临的情况跟其他国家是差不多的。我们从源头防控、替代使用、加强回收、开展治理等等方面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海洋微塑料跟海洋垃圾既要协同治理,又要作为全球的问题一起来解决,所以我们和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到全球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污染防治国际进程中。比如在G20、中欧、中日韩、“一带一路”等多边、双多边合作,都在共同推进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治理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部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能源转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