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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回应煤炭价格上涨:市场供需总体平衡 今冬明春有保障 八成以上执行中长期合同

2020-12-16 12:00来源:中国网关键词:煤价煤炭市场煤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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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刚才发言人介绍了新修订的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这项制度已经实施了三年,请问总体运行情况如何?

2020-12-16 10:20:44

孟玮:

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通过三年落地实施,已经在全国范围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总体来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对全社会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府行为得到更好规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逐步实现更好结合。

一是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伊始,就明确了每年动态修订的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的呼声。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当然,负面清单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作为修订和发布单位,坚持严格合法依规增减,及时依法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准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

二是“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得到巩固和维护。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点就是突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近三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清理和规范违规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有效杜绝了“负面清单满天飞”的情况,可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都在不断增强。

三是清单使用透明度和清单修订参与度不断提升。通过三年的推广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全社会的知晓面越来越宽,知晓的人越来越多,市场主体在自觉使用清单的过程中,对于年度修订清单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有更多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积极投身于清单修订工作,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两部门在修订完善负面清单过程中,也注意积极吸纳和体现有关方面意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清单的结构持续优化,表述更加清晰明了,清单修订质量不断提升。谢谢!

2020-12-16 10:24:55

中新社记者:

今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出现回升态势,请问您如何评价?下一步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会有什么新举措?

2020-12-16 10:25:32

孟玮: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成效显著,汽车产销量一直保持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发展位居世界前列。

今年以来,针对汽车产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较大冲击和影响,国家及时出台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随着政策效应不断释放,4月以来汽车产业呈现快速恢复、持续增长的态势,1—11月,汽车产销同比降幅已收窄至3%左右,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增加值同比实现正增长。新能源汽车上半年降幅较大,7月份开始呈现持续回升态势,11月产销分别完成19.8万辆和2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5%。预计今年全年汽车产业总体可恢复到上年水平,其中,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好于去年,产销达到2500万辆左右,与上年相当,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超过上年。

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20%左右等发展目标,要求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深化开放合作。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增强发展优势,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汽车产业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谢谢!

2020-12-16 10:31:10

封面新闻记者:

近期CPI涨幅出现回落趋势,请问下一步走势如何?对于元旦和春节期间的保供稳价方面,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哪些措施?

2020-12-16 10:31:32

孟玮:

刚才已经介绍过,近期我国CPI涨幅有所回落,主要是前期推动物价上涨的食品价格高位下跌所致。以扣除食品、能源价格影响的核心CPI来看,同比上涨0.5%,保持稳定。1—11月份,CPI累计上涨2.7%,处于合理运行区间,也符合预期。

关于记者朋友关心的下一步价格走势,初步判断是:当前,我国主要工农业产品供应充裕,物价保持总体稳定运行的基础较为坚实,受前期高基数效应影响,预计短期内物价涨幅仍将处于较低水平,总体上将保持平稳运行。

元旦、春节是重要民生商品的传统消费旺季,受“节日效应”影响,物价可能出现阶段性上涨,但由于生猪生产供应持续恢复、蔬菜整体供应充足,预计节假日期间的价格涨幅不大。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抓好4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持续密切监测粮、油、肉、蛋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情况,在节假日期间启动应急监测,对市场供需情况及时作出反应。二是加强储备调节。结合市场形势,精准开展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指导地方加大猪肉、冬春蔬菜等储备投放力度,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三是开展市场巡查。指导各地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重要民生领域市场的巡查和倡议告诫,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四是兜住民生底线。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一次性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谢谢!

2020-12-16 10:32:00

中国日报社记者:

近日,RCEP签署后,请问发改委将从哪些方面落实?RCEP将会给外商投资带来哪些积极作用?

2020-12-16 10:32:49

孟玮: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这不仅是近20年来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最重要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整合了区域内的27个自由贸易协定和44个双边投资协定,提高了各成员国市场准入、投资便利化水平和政策透明度,将进一步促进成员国的投资合作。生效实施后,域内货物、服务、投资和商务人员将基本实现自由流动,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具有重大经贸意义。

我国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重要成员,市场规模巨大、产业配套齐全、人力资源丰富、创新活力增强、营商环境改善,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吸引外商投资,也将促进我国对其他成员国的投资,为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参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规定,清理与其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区域内各国尽早实现共同利益。谢谢!

2020-12-16 10:34:02

上海证券报记者:

刚才发言人介绍了关于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城市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国高铁和地铁、轻轨发展较快,请问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建设与高铁、地铁等有何区别?如何实现错位发展?

2020-12-16 10:34:32

孟玮:

谢谢。高铁主要服务于区际出行,新建高铁时速一般在250公里及以上;地铁主要服务于中心城区的通勤出行,时速一般在80至100公里。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干线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19年底,三大区域干线铁路营业里程约2.4万公里,路网密度达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近3400公里,占全国的61.2%。但相比较而言,市域(郊)等铁路发展还比较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效率。关于记者朋友关心的错位发展问题,关键是要准确把握好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定位和路网功能,在建设中把握好两个方面:

在规划设计上,重点是加强统筹谋划和方案论证,避免功能错配导致效率低下。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连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卫星城、微中心等城镇组团,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线路尽可能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

在建设标准上,城际铁路主要承担城市间经常性、大容量客运需求,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要突出对沿线重要经济据点、人口较多城镇的覆盖,建设中技术标准要避免“两头化”现象。一方面,避免把城际铁路建成高铁。城际铁路设计速度宜为160—200公里/小时,如果按时速350公里标准建设,将使城际铁路承担干线通道功能,难以满足对沿线重要节点的更好覆盖。另一方面,避免把城际铁路建成地铁。城际铁路穿越城区路段如果大量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和较小站间距,既大幅增加工程造价,又降低运行效率,难以满足城际快速出行需求。谢谢!

2020-12-16 10:38:36

时代周报记者: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近半年来,从国家发改委的角度,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2020-12-16 10:39:23

孟玮: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近半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方面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压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总体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责任分工、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是推动早期政策有序落地。制定出台了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出台了离岛免税购物调整政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第七航权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

三是组建专班赴一线开展工作。会同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每月赴海南一线办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政策落地。

在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6月1日至11月30日,海南新增市场主体19.1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5.9万户,其中新设企业同比增长169.5%;引进人才超过10.3万人,相当于过去两年引进人才的总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3.9亿元,同比增长18.3%。自7月1日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实施以来至11月30日,海南离岛旅客累计免税购物296.3万人次、购物总额15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9%、204%。入籍“中国洋浦港”的国际船舶达到21艘,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先行区可用的国内未上市临床急需特许药械超过110种,可用抗肿瘤新药、罕见病药达100多种。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抓好《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抓紧研究提出明年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推动早期政策落地,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集聚优质生产要素,大力培育产业链、产业集群,不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新成效。

谢谢!

2020-12-16 10:43:06

红星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中有一块涉及“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目前全国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进展情况如何?

2020-12-16 10:47:30

孟玮:

这个问题社会十分关注。“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首批开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已达86.6%,生活垃圾平均回收利用率为30.4%,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2019年的每天3.47万吨提升到目前的每天6.28万吨,成绩初步显现。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动补齐短板弱项,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近日,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这两个文件的落实,重点开展好4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全流程管理。在推动源头减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和运输系统,设置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升分类处理能力,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同时,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项目及运营,健全收费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工作成效评估。

三是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协同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强化学校教育,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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