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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电改以来,电力中长期交易一直备受行业关注。2015年,《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目标是“现货交易发现价格,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现货和中长期交易相结合模式。
此次《通知》旨在更好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保障电力市场高效运行,促进形成“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能源网络格局,构建中长期交易为主的市场制度。
六类签订要求保障高质量签约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详细描述了“计划调度+直接交易为主的中长期”交易模式操作方法及流程,意在规范以开展直接交易为主的中长期交易。
今年7月,修订后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印发,对暂行版规则进行了较多改进和补充,包括完善准入与退出规则、改进电力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在价格机制部分新增和修改关键规则等内容。
此次《通知》发布在修订版《基本规则》印发后,与一年前的《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相比,增加了“推动分时段签约”“拉大峰谷差价”等内容。
《通知》鼓励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提高分时段签约服务水平,赋予中小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合同的权利,明确优先发电计划分时段电量。
同时,《通知》鼓励拉大峰谷差价。交易双方签订分时段合同时,可约定峰谷时段交易价格或峰谷电价浮动机制,在发用电两侧共同施行。
整体来说,《通知》对高质量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可概括为“六签”:全量签约,即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力争达到90%~95%;长签,即鼓励签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分时段签,即区分峰、平、谷等时段,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拉大峰谷差价;规范签,即参考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协商签约;见签,即引入信用机构见签中长期合同;电子签,即鼓励签订电子合同,提高工作效率。
推动多品种、规范化电力中长期交易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20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其中,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为96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8.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
中长期市场是我国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电力中长期交易组织日渐完善,中长期交易将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保障电力市场高效有序运行。
《通知》在签约时限及数量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应抓紧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通知》指出,应保障足量签约。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保障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用电。
此外,《通知》鼓励签订多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对一年期以上长期交易合同予以优先安排、优先组织落实、优先执行。在加强电力信用监督方面,《通知》要求实现信用机构见签和信用信息共享,引入信用机构见签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并将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通知》要求规范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并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要求合同各方应根据推荐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做到规范签约,电力交易机构和有关企业抓紧完成交易平台的适应性技术改造。并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截至今年7月,全国29个地区和北京、广州2个区域交易机构出台了中长期交易细则,电力中长期交易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实现了单一的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向多品种、规范化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转变。
可以预见,随着电力中长期交易的进一步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将得以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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