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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现货市场是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的基础性核心部分,是“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关键一步;8个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前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性工作,为后续其他地区开展现货运行奠定了基础。
(来源:微信公众号“远光能源互联网”ID:ygnyhlw 作者:远光能源互联网)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要求,除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市)应综合考虑本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送受电情况、市场化基础等条件,因地制宜研究编制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也可考虑若干个地区联合建立现货市场的方案。
那么,截止当前,8个试点之外,其他省份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及计划究竟如何?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发布进程一览表
国网区域
一
新疆
2020年9月16日,新疆发改委印发实施《新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行方案》,方案明确,新疆电力市场建设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起步阶段:选择以“集中式+节点边际电价+单边市场+新能源报量报价”,逐步过渡至“集中式+节点边际电价+双边市场+新能源报量报价+容量市场”的现货市场方案,初步建立以集中式为核心的现货市场机制,最大化消纳新能源,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中期阶段:进一步完善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
远期阶段:建成电力金融市场,形成电力金融市场+容量市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完整电力市场体系。
二
安徽
12月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意见的函,称安徽省现货市场建设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至2021年6月):建立发电侧单边、集中竞价的日前、实时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
第二阶段(至2022年底):逐步过渡到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双边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现调峰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的联合运行,研究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和市场化的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
第三阶段(2023年以后)逐步过渡到大用户报量又报价的双边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待技术及管理条件成熟后,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最终建立所有市场用户报量又报价的双边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科学研究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建立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和容量市场,实现多种辅助服务与电能量市场的有机结合。
三
江苏
2020年12月1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推动用户侧调节能力发展,通过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参与电网调节的市场化机制,激发用户侧调节潜力,促进储能等用户侧调节能力的发展。
根据《方案》,江苏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分为两个阶段,在此期间,现货分时电价和峰谷目录电价的相关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第一阶段为2021年-2023年:现货市场初步建立阶段,建立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相衔接的辅助服务市场,包括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备用辅助服务市场等。推动用户侧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允许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用户及辅助服务提供者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初步建立现货分时电价与峰谷目录电价间的衔接机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成本补偿机制。现货市场起步阶段,省内可再生能源机组暂不参与现货市场,但参与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允许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用户及辅助服务提供者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第二阶段为2024年以后,现货市场完善提升阶段,不断丰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实现现货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联合优化运行,促进辅助服务市场与电能量市场深度融合。健全现货分时分区电价机制,推动目录电价的峰谷价差及执行时段的动态调整。根据现货市场建设情况,推动燃气机组、可再生能源机组等优先发电机组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根据《方案》,江苏电力现货市场将逐步形成分时电能量价格,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通过集中优化形成分区电价。现货市场起步阶段,根据发电侧单边报价形成分时电能价格,逐步推进发、用两侧报量报价形成分时电能价格。
四
江西
2020年12月15日,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江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意见的函》方案中称,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江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为试点建设期和中远期两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建设期(2021-2022年)
试点建设阶段选择“集中式+节点边际电价+发电侧报量报价”的市场模式,主要建设目标和实施路线为:一是建立中长期合约“曲线化”交易机制。二是建立日前、实时电能量交易机制。三是建立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相匹配的辅助服务机制。四是建立燃煤发电机组竞争、新能源和用户侧参与交易方式。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容量成本补偿机制。六是建立与现货市场相匹配的结算机制。七是建立现货市场配套机制。构建现货市场监管指标体系、市场力检测机制、信用评估和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作。
(二)中远期(2023年及以后)
试点建设阶段目标基本达成后,开始中远期阶段建设。包括探索输电权、容量市场等交易机制;引入新能源和用户“报量报价”,扩大发电侧竞价范围,实行发用两侧双边竞价;丰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建设备用辅助服务市场,实现电能、备用、调频辅助服务一体优化、联合出清等。
五
陕西
12月17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明确将积极稳妥、分阶段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相辅相成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
第一阶段:现货市场建设期(2020年1月~2021年6月):研究现货市场建设相关问题,编制完成陕西电力现货市场方案与交易规则,建设完成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2021年6月底前省内现货市场具备模拟运行条件。初步建成省间、省内交易有效协调以及中长期、现货交易有序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
第二阶段:现货市场运行初期(2021年6月~2022年底):2021年6月~12月,开展陕西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运行,适时开展调电试运行,依据市场出清结果进行生产调度,不进行电费结算。2022年,开展陕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按照现货市场相关规则进行电费结算。
第三阶段:现货市场成熟期(2023年~):结合现货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完善现货市场体系,丰富现货市场交易品种,推动用户侧报量报价参与市场,探索开展容量市场、金融输电权、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完善价格机制,由分区边际电价过渡至节点电价,反映电力商品的时空价值。
六
青海
12月25日,青海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青海电力现货市场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市场初期以“新能源全电量参与的单边集中式市场”为基本框架,按照“中长期差价合约+全电量集中竞价”模式,建立日前、实时电能量市场,引入分区电价机制,发电侧新能源报量报价、用户侧不参与。
第二阶段:探索容量补偿机制,建设容量市场,构建“容量市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电力市场体系,并逐步引导火电、水电参与现货市场。
第三阶段:引入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构建发用两侧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双边现货市场,建立发用两侧互动、双边集中竞价的现货市场竞争机制。
除上述6个已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或征求意见稿的省份外,其他一些省份也都在陆续试运行的前期技术准备,如:
上海市经信委于2019年3月,发布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规范本市电费结算表电能计量和抄表周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持续推进电费结算表更新升级,为下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等提前做好技术准备;9月29日,上海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
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发电专委会于2020年9月10日至12日,邀请省内主要发电集团一同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研讨会。研讨会上,发电专委通报了试点省份电力现货市场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关专家做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几个基本问题和部分试点省份的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各试点省份的电力现货市场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对现货市场几个关键性概念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对有关问题的思考建议。更好地了解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原理和机制,为即将到来的现货交易做好充分的储备。
南网区域
2019年8月,广东起步现货市场建设,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据了解,南方电网公司以建立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为基本目标,围绕区域统一市场、辅助服务、跨省区交易等出台了多项顶层设计方案。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以广东为起步,分三步实施:
2018年底南方(以广东起步)具备开展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试点条件;其余省区提前开展现货市场建设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底具备开展集中式现货市场交易的条件;推动跨省区电力市场与省内电力市场融合;
2020年后具备开展南方区域统一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条件。
为确保第二步的如期完成,南网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下发了一份加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旨在有序、稳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这是继国家调度中心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规则(试行)》后发布的又一与区域现货交易相关的文件。
按照“统一模式、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思路,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现货市场均纳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框架内实施。据悉,目前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已完成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及市场关键问题梳理,并积极配合推进省级配套技术系统建设。
海南
2019年1月,海南电网公司印发《海南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现货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组织机构及实施计划等,并提出2020年底具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条件的目标。
按照《方案》,2019年底,海南电网公司完成集中式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制定;编制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和现货技术支持系统需求方案;完成技术支持系统设计。2020年底,完成海南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具备开展现货市场交易的条件。
贵州
2019年3月底,贵州电网公司召开电力现货市场启动大会暨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要争做“电力市场建设者”,确保2020年底前具备开展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条件,通过市场改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总体安排,贵州电网公司将逐一落实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所必需的交易规则、配套政策、支持系统、人力资源等7个方面基本条件,认真分析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为公司改革发展营造有利条件。
云南
南网云南和国网江苏作为在本轮电改中成绩斐然的两个省份,已经具备了较好的电力现货市场条件。2020年11月23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云南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文件意见的函》,其中称,稳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研究制定云南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和交易规则。2020年12月17日,云南省完成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交互系统的中标公示。
广西
2020年9月22日,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明确将深化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活动:
北极星电力网联合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于2021年3月11-12日在山西举办“2021年电力现货市场实务研讨会(第一期)”,会议期间将带领发电企业、售电企业深度解读电力市场改革、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报价策略、负荷预测、电力辅助服务等内容。
报名联系:
乔老师电话/微信同号:133836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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