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十二五”时期以前,我国主要采用行政指令式和经济补贴式的政策工具推动节能减碳工作,虽然立竿见影、成效显著,但是管理成本高、财政负担重,确保减排成效及政策的可持续性面临巨大挑战。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城市能源周刊”作者:李俊峰 张昕)
碳交易实质上是碳排放权(配额)买卖,碳交易体系是在设定强制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允许进行碳排放配额交易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发现合理的排放配额价格,并以此优化配置碳排放空间资源的体系,为排放实体碳减排提供经济激励。碳是指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碳交易体系为探索低成本、可持续的碳减排政策工具提供了可能性,排放实体和社会管理者共赢的可能途径。
建设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碳交易体系不仅能够成本效益较优地实现温室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协同削减污染物排放,还可以倒逼产业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实现低碳化、绿色化,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碳交易体系建设
“十二五”时期以来,“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五中全会决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碳市场)均做出了安排部署。
党的十九大要求,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落实好减排承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2019年7月召开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要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政策、法规标准等手段,加快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2020年9月,中国向世界作出的“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诺,更将推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提速。为此,生态环境部已于2020年12月底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碳交易试点
是全国碳交易体系建设的起跑线
(1)试点碳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初显减排成效
2011年,国家发改委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省市开展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试点碳市场)建设。2013年6月,深圳试点碳市场率先启动,之后上海、北京、广东、湖北、广东、重庆试点碳市场相继启动。
目前,试点地区已经建成制度要素基本齐全且具地方特色、初具规模、运行基本稳定、初显减排成效的试点碳市场。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以试点为基础,自2013年7个试点碳市场启动以来,现已成长为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截至2020年8月末,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92.8亿元,共有2837家重点排放单位、1082家非履约机构和11169个自然人参与交易。
例如,深圳试点碳市场2013履约年度纳入635家工业企业,2013年较2010年碳排放量下降383万吨CO2e,降幅11.7%。同时,其中621家制造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051亿元,增幅42.6%。与2014年相比,2015、2016、2017年湖北试点碳市场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分别下降了3.14%、6.05%、2.59%,完成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2017年上海试点碳市场纳管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总量比2013年下降了7%,煤炭总量下降了11.7%。
这些实例表明,制度合理、市场有效、监管有力的碳市场不仅可以减少纳管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还可以推动经济增长。
(2)依托试点碳市场创新发展碳普惠机制
广东省依托试点碳市场积极构建碳普惠机制,针对社区居民、普通市民、消费者、游客等不同活动主体设置减碳、节能、节水、低碳出行、低碳旅游、低碳消费等绿色低碳活动,开发相应的碳减排量核证方法学,创建经济激励模式,并允许活动碳减排量参与广东试点碳市场履约抵消。
又如,北京试点碳市场开发的“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碳普惠活动,旨在借助北京试点碳市场充分调动公众自愿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截至2019年4月(停止受理停驶申请),累计注册约14万人,停驶产生碳减排量约3.5万吨CO2e,单日形成减排量约50吨CO2e,交易金额约130万元。
依托试点碳市场发展碳普惠制,不仅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提供了经济激励机制,同时还增加了试点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形成了强制减排与自愿减排相结合,生产减排和生活减排相互促进的格局。
目前,碳普惠机制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建立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为此必须因地制宜地不断创新碳普惠活动与产品,构建实用性强、易用性好的碳普惠活动记录和减排量量化技术体系,依托碳交易体系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和激励模式,此外,主管部门还应通过舆论引导、政策激励等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氛围。
(3)碳交易试点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经过9年多大量细致探索性的工作,碳交易试点为建设全国碳市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了企业和公众实施碳管理、参与碳交易的理念和行动能力,锻炼培养了人才队伍,推动逐渐形成碳管理产业,更重要的是逐渐摸索出建设符合中国特色的碳交易体系的模式和路径,为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全国碳市场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是强化碳交易立法,完善管理机制。碳交易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减排成效显著的地区通常是碳交易立法层级较高、碳市场建设工作管理有力的地区。碳交易立法是碳市场建设的难点和重点,高层级、强有力的碳交易立法为实现碳市场减排目标提供法律保障,不仅确保了碳交易政策的稳定性,使碳市场建设有法可依,还有利于加强对碳交易活动的监管,加强对违规和未履约重点排放单位的处罚力度。另外,碳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覆盖行业广。各级领导,特别是高层领导应高度重视碳市场建设,建立高效的碳市场建设管理及其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及其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和联动,将有力地推进碳市场建设和稳定发展。
二是强化排放监测,严格排放核查。碳交易的前提是碳排放的准确量化,因此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是碳交易体系的内在要求和生命力的保障,而强化排放监测,严格排放核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强化排放监测应构建分行业、分层级的排放监测技术体系,明确排放监测技术、设备和频率等要求,规范监测工作流程。严格排放核查首先必须建章立制,即制定出台严格细化的核查员、核查机构、核查活动管理规范;其次是必须建立核查全流程监管机制,即建立核查机构内部审核制度,建立核查评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核查机构、核查员、核查活动的长效化、全流程、标准化监管。特别是,严格限制核查机构的经营范围,加强核查行业自律,提高核查机构违规、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杜绝关联交易,再次是落实核查资金保障,持续开展核查能力建设。
三是合理确定总量,从紧分配配额。配额分配是碳市场建设的核心问题和难点,是重点排放单位最关注的问题。制定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和开展配额分配工作时,应坚持“效果好、效率高、全透明、相对公平”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碳市场总量更适合我国国情,有助于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碳减排之间的矛盾。配额总量应适度从紧,有助于确保配额的稀缺性。配额分配尽可能采用比较合理的基准线法,初期配额分配应以免费分配为主,在经济相对发达、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紧迫的地区可尝试部分配额有偿拍卖的方式,有助于推动重点排放单位碳减排以及与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有利于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有助于防止过多发放排放配额和活跃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可以结合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变化和市场建设需求进行调整,但要注意调整的节奏和幅度,需要保持配额分配技术方案的稳定性。
四是构建预警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碳市场政策性强,且与能源、钢铁、石化等基础产业及其市场相关度高,一旦碳市场发生风险,极容易被放大,并引发系统性风险。试点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但也暴露出潜在的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操纵风险、舆情风险等。部分试点碳市场虽然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但在具体实施中仍面临着合规使用财政资金、部门协调、实施方责权匹配等问题。碳市场必须建立各部门协同的风险预警机制,持续跟踪市场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准确评估风险、及时预警风险,建立风险处置预案库并及时有效处置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将市场风险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构建成效评估机制。构建能力建设长效机制,编制统一培训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针对管理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持续开展能力培训,加强培训成效考核评估,不断加强各部门、重点排放单位和核查机构的基础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估碳市场顶层设计的合理性,评估碳市场运行的有效性,评估碳市场的减排成效。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碳市场基础制度设计与建设、支撑系统建设与运维管理、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导向,有的放矢,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不断完善碳交易体系。
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新要求与进展
2017年12月,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宣布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这是我国碳交易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2018年4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由国家发改委转隶至生态环境部,也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要统一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探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通过碳交易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环境治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地方碳交易主管部门和支撑机构转隶情况不同,从事碳市场建设的能力不同,因此,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重构和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管理体系,加大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建设力度不减。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协调和机制协同。用能权交易体系、绿证交易体系、排污权交易体系与碳交易体系同属于环境权益交易体系,它们既有交叉又各具特色,亟需开展政策协调和机制协同探索,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等统筹、协同、增效。
转隶后,生态环境部从推动碳交易立法、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基础框架、以各类配套规章为支撑的“1+N”型法律法规体系,为全国碳市场建章立制。在碳排放数据管理方面,持续强化排放数据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数据报告和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碳排放监测工作的要求,为开展排放配额分配奠定基础。在摸清碳排放数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技术指南。此外,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安排部署对各省区市碳交易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重点排放单位人员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提升各方建设碳市场、参与碳交易的能力。
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正式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国环规气候〔2020〕3号)。根据方案安排,生态环境部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
紧随其后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月1日起施行,并印发配套的配额分配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这意味着自今年元旦起,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2225家发电企业将分到碳排放配额。
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建议
未来几年,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目标任务,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聚焦关键问题,探索解决方案,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法律法规体系、基础制度和支撑系统建设,努力打好全国碳市场建设攻坚战,建成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全国碳市场。
结合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需求,针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以全国碳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细化建设方案,制定清晰的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明晰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主管部门、企业以及支撑机构的任务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抓好各项建设任务责任落实。
二是尽快推动碳交易立法。碳交易立法是关系到碳市场建设成败的核心因素,应加强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列入立法优先工作事项,集中力量推动条例尽快出台。
三是尽快出台配额分配方案。在配额分配试算和广泛听取重点排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性和行业差异性,统筹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和碳减排要求,尽快出台适于我国国情的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以免影响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削弱碳市场的减排成效。处理好配额发分配中地区差异性和行业差异性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政策和技术挑战,必须坚持全国碳市场“一个方法、一个标准”的原则,必须不断探索政策和技术,要综合运用政策、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成效与效率兼顾、公平性与差异性兼顾。同时,还要防止出现新的差异化,防止割裂全国碳市场,防止增加管理成本。
四是加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是全国碳市场的核心支撑系统。加强对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联建9省市建设任务统筹协调,加快制定出台系统管理办法,尽快建成两系统及其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中要注重功能协调和软硬件相互匹配,运维管理两系统以及两系统用于监管碳市场时要注重环节压茬对接,实现统一监管。
五是确保试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平稳过渡。为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不仅应推动试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平稳过渡,还应深化试点碳市场建设,持续发挥试点碳市场的作用。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尽快明确试点碳市场的定位和作用,明确全国碳市建设任务和时间表,为试点碳市场平稳过渡到全国碳市场提供清晰的目标、路径和时间指引;应在坚持充分尊重碳交易试点省市首创精神、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对试点碳市场评估结果,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尽快制定出既因地制宜,又与全国碳市场建设规划一致的试点碳市场平稳过渡方案。
六是尽快完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管理改革。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已经上线交易4年有余,相对于试点碳市场排放配额交易,中国核证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相对活跃,并积极参与试点碳市场碳排放权履约,在推动项目级碳减排、降低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成本、倡导低碳生活等已方面已发挥重要作用,可以预见CCER及交易体系可能是全国碳市场重要的补充机制。2017年3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开展管理改革,应在确保CCER质量的前提下,简化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证程序,应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尽快推动重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受理。
七是充分调动大型企业积极性,发挥其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型企业是全国碳市场重要参与主体,碳交易主管部门要使企业深刻认识到,建立全国碳市场是企业低成本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企业低碳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是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碳交易主管部门应与大型企业及其管理部门建立互动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大型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大型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
总之,建设碳交易体系是大力推进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碳交易体系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机制体制的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以减排为核心定位,以市场机制为核心手段,更好利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的优势,以大量扎实的工作为基础,积极稳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导语2024年以来,从国家发布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可以核减碳排放,到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再将电力间接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行业上对电碳市场协同的预期变化可谓是“过山车式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此次扩容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体系,预计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增加约30亿吨,使碳市场管控范围扩大至全国工业领域碳排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提到,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了发电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积极稳妥有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工作进入操作实施阶段。《方案》明确,分两个阶段做好
3月2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共299家。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重庆碳市场纳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此次扩围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预计新增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将达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257家。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有关区生态环境局,各重点排放单位:为加强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
项目概况:深圳碳市场2024履约年碳排放核查服务项目A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要求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50003392.项目名称:深圳碳市场2024履约年碳排放核查服务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文件提出,上海市建立完善碳普惠机制,基于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相应的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将单位或者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运用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上海市实行碳排放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出台一批重点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初步建立全省重点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及分级管理制度,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省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进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来源:《中国电力》2025年第2期引文:许文俊,马刚,姚云婷,等.考虑绿证-碳交易机制与混氢天然气的工业园区多能优化调度[J].中国电力,2025,58(2):154-163.编者按目前,全球变暖和能源短缺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中国为此提出“双碳”目标。工业生产作为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实现工业园区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此次扩围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预计新增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将达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
3月18日,深圳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温室气体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
3月13日,甘肃省首家绿电绿证“一站式”服务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米祥仁绿电绿证服务站正式揭牌运营。据了解,近年来,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先后促成了省内首笔国际绿色碳交易,牵头推进西北首个“碳普惠制”城市,建成西北首个经权威认证的“零碳”供电所和“零碳”变电站,打造西北首个“碳服务营业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
就在刚刚,万众期待的新CCER终于迎来的首次签发!预计快的话,今天就能实现交易,新一轮碳交易市场热点即将来袭!(来源:老汪聊碳中和)恭喜三峡新能源,成为首个完成CCER最终签发的公司。该项目为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6(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签发的总CCER量为1,499,094吨。后续还有近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双碳”目标的背景下,高耗能行业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减排压力。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等行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碳减排的主战场。高耗能企业对待碳减排的态度、进展、技术难点是当前的行业关注的重点,而碳交易市场则成为高耗能行业跃跃欲试的主战
一、培训项目背景近年来,中国在双碳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成功启动,为碳减排提供了新的经济工具和市场机制。随着碳市场的逐步完善,覆盖的行业范围不断扩大,交易活跃度逐渐提升。这不仅推动了企业的碳资产管理意识,还通过碳交易优化了碳排放配置,促进了节能减排。然而,双碳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招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4月2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优化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综合考虑能耗、环保水平等因素,完善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
3月28日,2025中国企业碳中和峰会暨第四届碳中和行动联盟成员大会在杭州召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国能源研究会三方共建的碳管理体系(电力行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大会上正式成立。据了解,服务中心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授权成立、中国能源研究会统筹指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1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发布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的节能改造项目,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投用(投产)的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国际能源署(IEA)发布分析报告《2005全球能源评论》,主要内容如下:#x2022;nbsp;全球能源需求在2024年增长了2.2%,增速快于过去十年的平均水平。所有燃料和技术的需求在2024年均有所增长。增长主要由电力行业引领,电力需求激增了4.3%,远高于全球GDP3.2%的增长速度,这一增长主要受到创纪录的高温天
导语2024年以来,从国家发布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可以核减碳排放,到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再将电力间接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行业上对电碳市场协同的预期变化可谓是“过山车式
记者31日从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获悉,4月1日起,18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批标准涵盖多个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包括铸造、有色、化工、建材、矿山、机械、交通、农业、电工电子、食品、废弃处置等。此批国家标准重点针对以往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不清、难以互认”的问题,对“算什么、
3月23日,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研发设计并制造的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全球首台3000吨/天水煤浆气化废锅设备顺利发运,标志着我国在大型煤气化装备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据了解,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不仅被生态环境部列为煤化工行业碳评价试点示范项目,同时也是化工领域半废锅流程煤
在全球绿色转型浪潮中,碳排放成为国际贸易的关键考量因素,碳壁垒逐渐兴起。在此背景下,绿电直供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力供应方式,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广泛关注与探讨。绿电直供,简单来说,是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的模式。其核心在于电力的绿色属性,通过建设专用线路或借助智能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此次扩容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体系,预计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增加约30亿吨,使碳市场管控范围扩大至全国工业领域碳排放
近日,中化能源旗下中化石油通过下属荷兰公司自有碳配额交易账户,从供应商采购并向招商轮船销售3000个欧盟碳排放权配额(简称碳配额),用于其欧盟航线的碳排放履约。这标志着中化石油通过自有欧盟碳配额交易账户顺利完成首单碳配额贸易和交割。中化石油积极落实中国中化与招商局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挖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