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加大宏观经济政策力度,涵盖电力体制改革领域的多个重磅文件相继发布,电力领域市场化改革持续多点发力、稳健推进。
市场化改革的基础正在逐步夯实,“十三五”以来,我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10.3万亿千瓦时。北京、广州2家区域交易机构和33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组建并实施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结构。
多元化的能源市场主体正在大力培育,“十三五”以来,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已有483个,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超过4500家。
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正在不断形成,全面推广中长期交易,在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试点,在5个区域电网、27个省级电网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可以预见,随着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主体参与意识逐步增强,“十四五”期间,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不断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红利将进一步释放。
改革迈入“实战期”
加强协调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
2020年新年伊始,《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直接提出一份量化的持股比例和工作时间表,对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运行提出具体要求。
2020年上半年,北京、广州2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交易机构“人、财、物”独立运行,并引入第三方监管,对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这是一个重要信号,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从‘过渡期’迈入‘实战期’,不再局限于试点地区的‘小打小闹’,而是要切实推动市场机制完善落实。”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表示。
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同时,涉及市场化交易的多个重磅文件相继发布。其中,2020年3月印发的《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应与发电企业在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分时结算规则,同时不得设置不平衡资金池,每项结算科目均需独立记录,分类明确疏导。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作为我国电力市场体系的“试验田”,是电力系统最为复杂的设计,承担着价格发现职能,也承担着暴露和解决各种问题的责任和义务。当下,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作为新一轮电改重要的工作,正在以持久的决心和耐心坚定推进。
数据显示,自2019年6月底,8个省级现货市场试点全面启动模拟试运行后,截至2020年5月,山西、甘肃、山东、福建等省份已完成第3次结算试运行,其中甘肃省于2020年4月实现了我国首次完整月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与此同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续开展跨区域省(区、市)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2019年累计完成交易电量52.45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发电49.36亿千瓦时,新能源消纳率提高1.1个百分点。
2020年7月,修订后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印发,对2016年底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的暂行版规则进行了较多改进和补充,包括完善准入与退出规则、改进电力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在价格机制部分新增和修改关键规则等内容。
距离《基本规则》印发不到半年,《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布,与一年前的《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相比,增加了“推动分时段签约”“拉大峰谷差价”等内容。
事实上,截至2020年7月,全国29个地区和北京、广州2个区域交易机构已经出台了中长期交易细则,我国电力中长期交易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已实现单一的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向多品种、规范化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转变。
随着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与启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将得以进一步推进。
“应加强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协调,合理确定中长期合同在现货市场的交割方式及中长期交易曲线,促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有效衔接。”针对下一步的工作,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指出。
市场主体多元化
进一步理顺市场电价形成机制
越是长期和渐进的改革过程,越是需要厘清改革环境的变与不变、明确改革任务的机遇和挑战。作为改革的“关键一环”,输配电价一向颇受关注。
2018年以来,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已经形成完整闭环,输配电价改革已从“建机制”转向“强监管”新阶段,监管政策正递次循环趋紧。2019年,输配电价监管开始第二个周期的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
2020年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完善定价制度、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了第二监管周期5个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并印发了《关于核定2020~2022年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通知》《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至此,我国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已完成,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制定的指导意见已出台。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认为,下一步,应以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为契机,理顺市场电价形成机制,将“价差”模式过渡到“顺价”模式。总结市场电价结算经验,研究相关措施扩大市场峰谷价差,引入容量补偿机制,促进不同类型机组进入市场,使价格机制满足现货市场要求。
“十三五”以来,我国推进了483个增量配电网试点。2020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参与和推动增量配电改革,提出将积极配合试点申报、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增量配电网规划、合理划分配电区域、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网试点等一些具体措施意见。
“支持、参与、推动”这一明确表态后,已对18家试点项目业主核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南方能监局表示,将加速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对未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进行摸底调研。南方电网也称,将在增量配电、售电等竞争性业务环节积极稳妥开展混改。
一系列表态之后的落地执行效果尚待观察,可以预见的是,各地增量配电区域的困境将有所突破,改革试点工作也将更稳妥推进。
同样,自2018年5月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进入试运行以来,甘肃、新疆、西北区域、青海和陕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相继开展。
2020年12月28日,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启动试运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从原来的广东全省和广西部分水电厂扩展到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这也是全国首个进入试运行的区域调频市场,标志着“十四五”电力辅助服务创新发展正在展开。
时隔三天,陕西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从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标志着陕西电力辅助服务进入市场化阶段,也标志着西北区域“1+5”(1个区域市场+5个省级市场)两级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现全覆盖。
“交易品种会越来越多样化,参与主体会越来越多元化,定价机制和分摊机制也会合理化,资源配置范围也会越来越大。”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对于辅助服务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以上预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编者按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
1-3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42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12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8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其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271笔,成交电量1.4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28.6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4月30日,发改委发布第19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划分确定。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次结算试运行)中提出,关口电能计量设备管理以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管理为基础,以统一归口管理为原则开展。电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提到,实施第三监管周期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调整,逐步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价。完善钢铁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加价标准。同时,开展风电光伏攻坚行动,实施抽水蓄能项目,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印发后,新型储能、调峰电锅炉等市场主体对行业阶段性发展前景十分关切。为持续有效发挥调节性资源促进电力保供和清洁能源消纳作用,进一步推动西北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近期,西北能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三次结算试运行)中提出,中长期市场根据中长期合约的分解电量,按照合约约定价格进行结算。现货市场结算时,对于发电企业,采用机组所在节点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江苏电力市场月内连续挂牌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部门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313笔,成交电量27.8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41.40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进一步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价格机制,激励电力调节价值更好发挥作用,是继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政策激发电力容量价值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情况,解读有关政策,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能源监管机构在国家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进一步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价格机制,激励电力调节价值更好发挥作用,是继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政策激发电力容量价值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
4月2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电力市场建设运营情况,审议市场交易规则,交流讨论市场建设关键问题。会议肯定了管委会和各成员单位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
为深入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推动长江中游电力市场建设,4月22日至2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在湖北宜昌组织研究完善长江中游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监管办,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章》),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补充,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交易方式方面,《专章》明确
4月18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自5月1日起执行。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2021年12月1日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经过两年多的不间断试运行,市场发现价格作用明显,源荷两侧共同参与电网调节,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山东电力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
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解读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加权平均购电价、新增损益、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解读】根据1439号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湖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蒙西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206号)进行解读,新规将主要在调整中长期交易机制、优化现货市场结算、适度放宽结算考核等方面发生变化,进一步夯实中长期交易稳定预期的“压舱石”地位,确保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西北区域跨省中长期交易是指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北外送直流配套火电和新能源所属控制区在西北电网区域内通过省间联络线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西北跨省中长期交易严格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