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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狠抓小水电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

2021-03-26 11:53来源: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网站关键词:小水电水电站水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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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面小康 决胜脱贫攻坚奋力开创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1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2021年3月

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行业深入贯彻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健全制度机制,全力加快农村水利水电工程补短板进程,全方位推动行业强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以更加精准务实的作风,高质量完成了农村水利水电各项任务。

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要求,实现“十四五”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一、2020年及“十三五”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回顾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农村水利水电工程短板

1.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是决胜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

坚决把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底线任务,会同相关部门、相关地区党委政府,合力攻坚,到2019年底,西藏等23个省份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仅剩新疆伽师县和四川凉山州7个县的2.5万贫困人口未解决。

2020年,按照部党组要求,两手抓、两手硬,全力攻坚。

一手决战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对特殊地区挂牌督战,指导伽师县优化方案、调整工序、多开工作面,部领导亲临一线指导督导,制定《凉山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推进方案》,实施清单化管理,按周调度,田学斌副部长6次主持调度。会同四川省水利厅组织300多人的督战队伍长驻凉山州7县,联合会战。2020年6月底,在现行标准下全面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一手狠抓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印发《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若干事项的通知》,指导有关地方严密监测,全面排查,动态清零。部领导深入贫困地区抽查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7个流域管理机构对832个贫困县分片包干联系,相关单位对贫困县进行“回头看”暗访,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颠覆性的问题。

2020年8月21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田学斌副部长向全社会宣布在现行标准下全面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

2020年,各地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充分利用地方债券、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积极整合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巩固提升了4233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2019—2020年累计提升9713万人,超额完成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两年提升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的目标。

“十三五”期间,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累计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96.06亿元,各地共完成投资2093亿元,提高了2.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达到50%,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

江苏、安徽、福建、江西等省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河南濮阳市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得到了国办表扬。宁夏彭阳县推行“互联网+人饮”,大力推进城乡供水均等化服务,自来水入户率达99.8%。

三是妥善解决高氟水和苦咸水问题。

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解决氟超标水、苦咸水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中央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卫生健康委,指导地方全面开展水质检测,摸清底数,以县为单元编制改水方案,建立到县到工程台账。与甘肃、宁夏等6省区建立苦咸水分片包干联系机制,综合采取合格水源置换、净化处理和易地搬迁等方式,加快推进改水任务。

截至2020年底,解决了975万农村人口饮水型氟超标问题、120万农村居民饮用苦咸水问题。河北省八成以上氟超标人口的饮水问题通过江水置换水源彻底解决。

四是狠抓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运行管护。

水利部召开现场会专项部署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促进工程长效运行工作。印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导则》《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水费收缴台账,按月调度,暗访督查,逐级压实责任,逐一解决问题。

截至2020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实现了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比例95%、水费收缴率达到90%的目标。水利部、财政部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力度,2019—2020年共下达39.6亿元,建立补助资金安排与各地水费收缴情况挂钩机制,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近27亿元。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国万人工程水源保护区已全面划定。

遴选首批100个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推动对标达标;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2.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完成“十三五”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十三五”期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河北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9处大型灌区和南疆5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6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26.8亿元。水利部、财政部印发《全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0年)》,安排水利发展资金116.79亿元支持687个灌区节水改造。全国大中型灌区累计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70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亿亩,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由22%提高到了27%,亩均增产135公斤,亩均节水100立方米。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基本完成规划内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大力推进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方案》,2009—2019年,共投入资金180亿元,其中安排中央投资117亿元实行分省定额补助,对251处大型灌排泵站实施更新改造,共更新改造泵站1936座,总装机12100台套,装机功率298.1万千瓦,全面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689万亩;新增(恢复)排涝面积644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74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8.17亿公斤,每年节约电能7.5亿多度,年减灾效益约77.5亿元。

三是探索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水利部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培训宣贯,加强典型示范和经验交流,指导各地深入推进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出台省级实施细则,150处大型灌区、160多处泵站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首批8处灌区区域水效领跑者,组织开展第二批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

持续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2019年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9,提前实现2020年0.55的预期性目标。

四是提早谋划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

组织灌排中心等单位完成320多处已完成规划投资大型灌区实施效果评估。各地以灌区为单元开展“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部级技术复核并分析汇总形成了全国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确定461处灌区改造任务,提前下达2021年度资金。

江苏提早布置灌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早审查早批复早招标,确保今年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即可全面开工建设。

山东2020年发行专项债券120亿元,整合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财政资金40亿元,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

五是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按照国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会同地方各级政府,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完成了2000多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稳步开展骨干工程水价调整。

2018—2020年共安排水利发展资金45亿元,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建设,巩固扩大改革成效。到2020年年底,全国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约4亿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天津、陕西实施改革面积基本覆盖了耕地灌溉面积。

3.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是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

2018年年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决定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坚决纠正小水电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

截至2020年底,长江经济带25000多座小水电站中,共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消除减脱水河段9万余公里。

江苏、江西已率先完成验收销号并报7部委备案,浙江、江西以清理整改为契机,同步建立了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长效机制,湖南浏阳等地在清理整改工作中同步开展标准化建设,修复河流生态成效显著。

二是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调查摸底。

组织黄河流域8省区(不含四川)调查小水电基本信息、涉及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情况、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情况、大坝安全鉴定等情况,明确省级重要河流名录,初步分析掌握了小水电过度开发的基本情况,建立小水电信息平台,培训技术人员,形成了黄河流域小水电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初步方案。

三是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

水利部、财政部通过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6.04亿元,支持河北等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河流为单元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改造1300条河流的1900多座电站,修复减脱水河段近3000公里,首批兑现了河北等7个省的奖励资金,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目标任务。

广东在“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中,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提升电站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是如期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任务。

2016年起,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江西等7省份水能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增强贫困地区电力保障、促进贫困地区发展为重点,开展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

经过5年的努力,至2020年底,如期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任务,新增或改善71.9万千瓦装机容量,累计按协议上缴扶贫收益2.52亿元,精准帮扶9.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是不断提升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工作影响力。

健全完善绿色小水电标准和管理办法,提高了生态保护和标准化建设等基本条件,严格了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硬性要求,明确了技术现代化、管理规范化要求,投运了绿色水电管理信息系统,精简各类评审证明材料十余项,组建了部级和省级绿色小水电建设专家库。

“十三五”期间,23个省份累计创建了616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辽宁、山西、江西、福建等省出台了绿色小水电奖励政策,示范创建工作日益成为引领、带动全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监管

1.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构建强监管制度体系。

按照“2+N”监督制度体系框架,水利部印发了《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等,逐步细化监管范围、内容、标准等。

江西、甘肃颁布农村供水条例,湖南、云南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立法,广西等省区出台农村供水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甘肃印发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文件,山东出台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问责细则,黑龙江绥滨县印发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等,行业强监管制度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

二是完善强监管体制机制。

水利部推动将面上监督考核转变为以暗访为主、明察暗访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流域管理机构与832个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对口分片包干联系督导监管机制、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督导机制等,促进行业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北京组建163人农村供水监督队伍,建立“重点监督、专业监督、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

吉林建立“部门排查+群众监督+专班暗访+厅局长直通车”农村饮水安全督查推进机制。重庆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

广西成立饮水安全战役指挥部,由自治区领导担任指挥长,高位推进。“十三五”以来,各地创新应用“四不两直”、第三方评估等,深入监督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监督主体责任、管护机制及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抓问题整改、抓责任落实,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广大农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规模监督检查。

组织对500多个县7000多个村2.3万多户农户开展了大规模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印发“一省一单”,安排专人紧盯整改。

吉林、四川、贵州等省加强暗访检查,层层压实责任。

山西开展“治水百日监管行动”,做到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市县全覆盖、问题全清零。

安徽、福建、江西等省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突出问题大排查、再排查。

广东、山东等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抽查、绩效评价。

二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监管。

疫情发生以来,水利部强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电话询问8400多处千人以上水厂责任人、500余名县级水利部门责任人,对2800多个市县农村饮水监督电话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要求各级加强值班值守、封闭管理和安全巡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效保障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正常供水。

3.强化灌区和农田水利运行维护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的大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情况暗访调研。

组织灌排中心、水科院、南科院、流域机构等对10个省的20处大型灌区、黄河流域4省(区)的8处高扬程大型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暗访调研,以查促建,有效指导和促进全国大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稳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辽宁省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交叉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考评重要依据,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配挂钩。

二是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暗访调研。

综合考虑灌区类型、工程代表性等因素,组织对117个县(市、区)883个行政村、2630户用水户和2576处工程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基本摸清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现状和管护情况。

部分地区探索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湖北、山东等省份的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指导意见,强化行业监管。

内蒙古部分旗县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海南等省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专业公司统一管理管护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

三是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河北、山西、山东、河南4省选取9个县开展典型调研,现场摸排机井1605眼,摸清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管理责任,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灌溉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4.狠抓小水电安全监管和生态流量保障监管

一是聚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开展监管。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派出30人次,督导调研长江经济带17个县57座电站,组织系统内单位随机暗访了9个省市20个县市312座小水电站,下发“一省一单”督促整改,倒逼长江经济带小水电逐站落实生态流量及相关设施设备。

浙江、湖南、四川等省和安徽的部分市县出台了生态流量监管长效机制。长江经济带以外地区也按要求积极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陕西、甘肃、青海等省逐站落实了水电站生态流量,并实现生态流量动态化监管。

二是不断提升小水电安全监管水平。

水利部年初印发做好防疫条件下小水电安全度汛有关工作的通知,布置地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全力保障安全度汛。同时要求对蓄水不足10万方但水库或前池等位置较高、存在头顶“一盆水”情况的小水电站进行重点排查并建立台账。

组织对河北等7个省44座小水电站及其水库大坝安全度汛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

各地累计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近3300座,保持了近几年小水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较低发生率的良好态势。

广东推进“互联网+绿色小水电”平台建设,上线“广东平安小水电”微信小程序,实现小水电实时监管。

5.全面强化社会监督

指导所有省、市、县全面开通了农村饮水监督举报电话,宣传引导农村居民通过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平台监督工作。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等新闻发布会,开展12314监督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的系列宣传,引导社会监督。围绕农村水利水电战疫情保春灌、决战决胜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小水电绿色发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在国新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编制政务信息10余篇报送中办、国办;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旗帜杂志等媒体20余次采访报道,向中国水利微信客户端推送50余篇优秀宣传稿件,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也通过报刊、微信群等途径告知监督电话,科普常识,宣传成效。北京市统一设计并制作全市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公示牌样式,设置于供水设施显著位置,便于农村居民随时监督、举报和咨询。

6.严格结果应用

一是推进问题整改。

对各个渠道反映的问题全部建立台账,逐项销号,特别是针对12314收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人盯办、重点督办、“回头看”和跟踪问效工作机制,每周通报12314监督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每月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为农村水利水电暗访督查提供线索,定向解决农村群众饮水、灌溉问题1045个,靶向效果明显。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

综合督查、稽察、暗访、群众反映问题严重程度等,2020年水利部约谈省级部门及相关单位33次、通报10次,倒逼落实责任。湖北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湖南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了脱贫攻坚考核、政府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全面小康社会考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等五项考核评价;广西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对水利厅和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勤政务实,强化行业作风和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谋划中心工作。

立足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浇上舒心地、住在清水边,坚持把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作为脱贫攻坚战的政治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底线任务,把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首要任务,把灌区建设和管理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任务,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为民办实事。

全行业讲政治、强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的供水、灌溉问题。

农村供水方面,通过一对一核查、“回头看”、大排查等方式,精准掌握人口、工程、问题底数,建立清单台账,整改清零;督促各地加强值班值守、封闭管理和安全巡查,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春灌供水保障方面,指导督促各地优化灌区灌溉供水计划,建立春灌供水进展台账,压实责任人,大型灌区累计灌溉农田1.56亿亩,灌溉供水226亿立方米,有力保障了春耕生产和夏粮丰收。

小水电扶贫方面,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重点项目挂牌督战,指导帮助地方解决各类“疑难杂症”,如期完成“十三五”建设任务,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9.8万多户。

三是高度重视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示精神,2020年11月在湖南益阳市成功举办第八届全国水利行业泵站运行工技能竞赛决赛,水利部田学斌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江广平副主席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通过技能竞赛,激发了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学技术、增技能、比才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人才岗位练兵、技能成才,建设高素质农村水利水电技能人才队伍。注重提高农村供水人员技能水平,每年组织开展建设管理政策、技术等培训班,培训名额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全系统年培训人员10万人次。

四是强化小水电国际合作。

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协同推进小水电国际标准合作谅解备忘录,组织开展小水电技术导则等国际标准编制,相关成果已列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制定《国际小水电基地发展方案》,新增湖北兴山、浙江丽水2个示范基地。实施中国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增值项目(GEF项目)建设,在全球推广应用中国小水电技术与管理经验。

“十三五”期间,组织对81个国家和地区1181名政府官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小水电技术培训,成立中尼小水电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中巴小型水电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小水电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在肯定2020年及“十三五”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农村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许多短板,部分地区农村供水保障程度和水质达标率不高,农村供水工程及灌排设施运行管护不到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不牢,农田水利工程监管体制不顺,小水电绿色发展引导政策还没有建立,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监管还需进一步深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工作思路及2021年重点工作

(一)“十四五”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是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作出了系统安排,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水、电等基础设施等任务,对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提出新要求。

水利部党组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明确了农村水利水电下一步工作思路、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要求从讲政治和践行根本宗旨的高度,保证长期稳定安全的农村供水;

从保障粮食安全和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灌区建设谋划的更深更细;

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度,推动农村水电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

从提升工作的超前性、预测性、预演性、预案性的高度,强化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建设。

总体思路:“十四五”时期,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全力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小水电绿色发展,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

一要坚守底线任务,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紧盯脱贫地区特别是“三区”等特殊地区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强化运行管护和供水监测,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衔接;

紧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补齐灌排工程设施短板;紧盯小水电生态流量,坚决消除过度开发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防范小水电清理整改社会风险。

二要提升标准质量,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打造一批农村规范化水厂,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

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打造一批现代化灌区,提升灌区服务保障水平和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小水电生态流量,巩固拓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打造一批示范样板。

三要创新体制机制,按照提升水利行业治理整体效能的要求,完善监督制度体系,通过暗访督导、蹲点调研、督促整改、严格追责问责等手段,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守住底线任务。

以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农村供水工程、灌区规范化管理,健全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机制,破解运行管护难题,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

农村供水方面: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加快划定千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水质达标率与县城供水水平接近或基本相当。其中到2022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方面:落实深度节水控水要求,以黄河流域和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筛选一批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大中型灌区,实施现代化改造,在东部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优先建成一批“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到2025年,纳入“十四五”改造范围的大型灌区灌溉保证率达到设计以上水平,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灌区信息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灌溉和排涝能力明显提高。对三分之一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涉及灌溉面积约7000万亩,以两年为周期滚动推进、对单个灌区进行整体性改造,改造一个成一个。

农村水电方面: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省市与黄河流域省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全面落实,重点区域、重要河流的小水电治理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再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电站,初步实现小水电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调度运行安全高效、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标准化、现代化、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2021年重点工作

1.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一是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密切跟踪和动态监测脱贫地区、供水条件薄弱地区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村民饮水状况,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将农村供水保障地方主体责任压实至乡镇政府,督促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颠覆性农村供水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排查和行业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动态清零,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强力推进水费收缴。指导农村供水单位努力压减成本,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成本测算、合理定价,因地制宜推广两部制水价、阶梯式水价制度,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紧紧抓住水费收缴这个“牛鼻子”,通过按月调度、明察暗访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

抽取180个县,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运行状况暗访督导,对进度慢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破解工程运行管护薄弱的难题。

三是实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稳定水源为基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补齐水源短板。积极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对于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分散供水工程,通过维修养护和强化管理,辅以必要的应急供水措施,守住农村供水底线。

在现有中央补助资金渠道的基础上,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协调落实地方各级财政资金,积极利用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保障建设和运行管理资金需求。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化决策、动态管理支持。

推进万人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和千人以上工程取用水计量监测,实现有偿用水。

四是强化工程管理管护。

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明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明确运行管护职责,确保每处供水工程有人管。

完善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推行千人以上工程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

遴选100个规范化水厂,促进对标达标。

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监管,确保发挥实效。

通过水费收缴、财政补助、公益性岗位支持等渠道,落实基层管水人员队伍。

分级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培训,提升基层管水员的管护知识和技能,推进每处工程都有专业人员管。

推进千人以上工程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万人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千人工程配备消毒设备,规范设施设备运行,着力提高供水水质。

2.启动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一是启动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尽早下达2021年度项目投资计划,选择东部和基础条件较好的中西部地区灌区率先开展现代化试点,将信息化作为灌区现代化改造的重点内容之一,鼓励有条件的灌区建设包括天气预测、作物需求、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功能的数字灌区系统,打造一批现代化灌区样板。

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组织对已实施的中型灌区项目进行评估,研究制定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指导地方在改造过程中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衔接,统筹灌排骨干和田间工程建设,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形成完整的灌排体系,提升灌区供水保障和防汛抗旱能力。

二是推进黄河流域大中型灌区深度节水控水。

组织对黄河流域85处大型灌区逐一进行用水现状和深度节水分析,对700多处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潜力分析,研究提出黄河流域灌区深度节水控水的思路和举措。

在黄河流域优先筛选一批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大中型灌区,有序启动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特别是先期纳入“十四五”规划的34处大型灌区、纳入今后两年改造计划的60多处中型灌区,要把灌区深度节水控水作为实施现代化改造的主要内容,合理控制灌溉规模,因水施种,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把用水效率提上去、总量省出来。

三是深入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各地要大力推动落实水利部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指导灌区泵站管理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创建内容,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水利部组织对36处大型灌区标准化管理、现代化改造等进行督查调研,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管理示范灌区考核评价,建设一批示范灌区,提升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发挥23处古灌溉工程遗产示范作用,引导各地加强古灌溉工程遗产挖掘和保护。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是加快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在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骨干工程供水价格调整,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一般中型灌区开展供水成本核算。

编制省级大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完善灌区渠首、干支渠口门以及斗口的供水计量设施。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改革验收办法,对基本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区有序推进改革验收工作,力争2021年底累计实施改革面积达到5亿亩。总结改革经验,在更大范围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五是强化农业用水管理。

组织开展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发布第二批灌区区域水效领跑者名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升灌区节水意识。

在完成灌区取水口核查登记的基础上,督促未办理取水许可的灌区及时申领取水许可证,以取水许可水量为基础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支持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完善灌溉用水定额,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灌区用水计量和信息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落实县级政府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成灌溉井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

3.持续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

一是狠抓小水电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10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验收销号,立即退出类电站全部完成退出,整改类电站全部落实生态流量;会同清理整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对不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严肃追责问责。

启动实施黄河流域省区小水电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任务、要求和组织实施安排,力争2021年完成问题核查并建立整改台账,摸清黄河干支流流经的县以及国家公园、重要水源涵养区、珍稀濒危生物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的小水电开发利用情况及过度开发问题。加快推进其他地区小水电清理整改。

二是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

加强调研和沟通,进一步明确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措施、实施步骤,确定资金规模,积极落实资金渠道,2021年选取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试点。

商财政部兑现“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的剩余奖励资金。

做好农村水电扶贫项目的扫尾工作。

再创建100座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抽取1000座小水电站进行暗访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生态安全。

充分利用小水电清理整改管理平台和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农村水电统计信息系统等数据成果,协调对接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监控平台,建立完善小水电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同时,要加大小水电站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小水电站集控管理,降低现场人员需求,为实现监管手段创新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三是再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严格标准程序,组织做好省级初验和水利部审核,新增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同时做好示范电站的期满复核。

加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监督检查,督促做好电站自查、省级抽查等工作,组织对180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标准,督促其持续发挥示范作用。

宣贯新修订的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再创建50座以上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4.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把不断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工作目标,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表对标 “十四五”目标任务和农村群众的新期盼,锻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以扎实的工作业绩体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

二要切实转变思路。

要深入把握“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建立清单台账,多方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受益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运营和管护,把行业的事作成社会的事。

三要保持良好作风。

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要以迎难而上的锐气、啃硬骨头的狠劲、钉钉子的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解决广大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四要敢于动真碰硬。

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农村供水工程使用维护中安全隐患整改处置不力、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纳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督查范围,水利部党组把农村供水安全隐患处置不力、重建设轻管理、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作为水利纪检监察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全面推行以暗访为主的监督机制,加大暗访力度和覆盖面。特别是对于涉及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河流生态环境等问题,要勇于动真,敢于碰硬,充分应用暗访、回头看、约谈、问责等手段,层层夯实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行业强监管全面深入,管出成果、督出实效。

“十四五”时期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农村水利水电领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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