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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菱镁产业链
提升镁质耐火材料质量稳定性,重点发展含铬产品的替代制品、无碳低碳镁质耐火制品和军工、航天航空用耐材涂料。研发和生产高性能、高附加值镁质建筑材料和化工材料,加快推广二氧化碳回收及提纯、电熔镁砂能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到2025年,菱镁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新字号”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紧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培育新发展动能,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自主软件生态建设,鼓励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平台软件创新发展,支持重大场景应用。加快建设辽宁省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高端研发与应用平台。支持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和区块链产业孵化中心,形成全产业链生态。开展北斗卫星导航资源应用,在智慧交通、气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领域,构建北斗导航产业链。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扩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规模,加快在各行业普及应用,建设特定行业、区域、场景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燃气轮机、高端IC装备、现代医学诊疗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民用航空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轻型电动飞机等通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机载设备等,提升航空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率。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全产业链发展,推进集成电路优势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提高SOI硅片、大尺寸抛光片、单晶硅棒/片等特色材料配套能力,提升信息化学品研发、生产、检测、应用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集成电路专用气体纯化系统生产线,建成集成电路行业使用大宗气体PPB级别分析检测实验室。
推进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完善链式研发创新产业化体系,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构建绿色高技术生物制造产业体系,培育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面向重大疾病、进口替代药物、优质医疗服务等新需求,重点发展单克隆抗体、新型疫苗等生物技术药物,开发化药新药,以经典名方验方为基础,推动中药新药和中药健康产品发展,加快老品种二次开发。发展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等先进医疗器械,加快高压发生器、超导磁体等器械核心部件的国产化进程。支持本溪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基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推进专业技术研发和国际贸易,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中西医结合高品质康养康复训练基地。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冶金、石化、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技术,做优节能产业。围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需求,重点支持加快改善环境质量、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及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建设,做深环保产业。以废钢铁、废塑料、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构建废弃物循环高效利用模式,做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进零部件、机电产品、工业装备等的再制造,做精再制造产业。做强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积极发展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集成系统,支持大连建设氢燃料发动机生产基地和燃料电池应用示范区。推进氢能商业化、产业化、集群化,先行先试。开展公交、物流、海运以及储能等领域规模化场景应用。支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葫芦岛兴城等地区建设氢能产业应用示范区,推进大连、沈阳、鞍山、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地区氢能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
超前布局未来产业。聚焦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技术、氢能与储能、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石墨烯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加快布局。创建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全球未来产业趋势论坛。孵化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计划,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和标志产品,形成新的产业梯队。
专栏14 “新字号”重点产业链培育工程
(一)机器人产业链
突破高精度减速器、电机、伺服驱动、激光器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和“卡脖子”关键技术,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移动机器人、洁净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标志性产品,做强深海、深空、手术等新一代机器人产品。支持沈阳建设“机器人未来城”。到2025年,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80亿元,本地配套率达到45%。
(二)航空装备产业链
做大做强通用航空装备产业,积极培育优势企业,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民用飞机大部件国际转包,支持电动飞机、无人机和低空通航产业化发展,支持航空产业集群发展。到2025年,民用航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20亿元,通用飞机本地配套率达到70%以上。
(三)集成电路产业链
做大做强集成电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特色产业,壮大集成电路制造,培育集成电路设计、封测等环节,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集成电路产业营业收入超800亿元,规上企业不少于60家。
(四)生物医药产业链
着力发展壮大抗体、基因工程等生物药产业规模,巩固提升疫苗大省地位。大力推进化学药新药高端化和原料药绿色化,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培育开发中药经典名方验方及民族药,拓展“辽药六宝”品牌,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
(五)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链
研制完成3.0T超导磁共振等一批新产品,补齐关键部件制造能力短板,巩固提升医学检测、大型医疗设备、生物医药装备等方面核心竞争力,加大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先进医疗装备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0亿元。
(六)氢能产业链
重点发展制氢装备、储运氢装备、氢燃料电池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整机成套装备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质子交换膜、催化剂、膜电极等一批核心技术,支持氢能在热电联供、微电网、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推广应用。到2025年,氢能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第四节 做精做优消费品工业
适应消费升级需求,集聚创意设计要素资源,推动消费类产品进一步品牌化、时尚化,向高端、健康、智能方向发展。加快提升消费品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优质企业向国际化品牌发起冲刺。
加快发展智能家电产业。重点发展智能冰箱、空调、高效照明等中高端产品,培育提供家电控制、全屋信息、智慧场景、耗材提醒等智慧化全屋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覆盖创意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产业生态链。
促进家装包装等产业发展。发展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品、可降解生物质包装材料及制品、生态环保型生活用纸及纸制品产业。培育个性化定制新模式,发展全屋定制家具等富有文化创意含量的家具家居家装产业。
加快发展纺织工业。改造提升纺织业,大力发展高档精梳及多种纤维混纺纱线、精品面料及定制家纺产品,产业用纺织品、柞蚕丝绸等特色纺织品。培育新型绿色化纤业,发展差别化功能性纤维和再生聚酯纤维,推动生物基尼龙56纤维研制生产,支持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应用。发展高端服装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数字技术的应用,引导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和智能制造,提高文化创意能力,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需求。提升“中国防护纺织品名城”等名城名镇影响力,推动丹东运动户外、兴城泳装等重点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积极发展特色轻工日用品产业。推动轻工日用品业向功能型、绿色化、高品质方向发展。加快手表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提升陀飞轮工艺水平和专业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发展高端机械手表、智能手表,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化妆品等日化产品向谱系化高级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发展乐器产业,重点发展精品钢琴、手工提琴以及乐器配套产品。
传承与发展工艺美术业。加强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传承与发展,依托3D打印、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创意设计,重点发展玉石、琥珀、玛瑙、煤精、辽砚、紫砂、贝雕、版画、芦苇画等特色产业区和现代工艺产品。
第五节 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
坚持产业为民,更好增进人民福祉。系统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产业结构、质量和效益,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产业体系。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深度变革和优化升级,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调优产品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服务经济规模能级,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链布局,构建基础能力强、附加值高、安全高效的产业链生态,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培育先进生产供应能力,扩大优质农产品、工业品和现代服务供给,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模式深刻变革,在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更多新增长点。
优化产业发展制度环境。加快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以智能制造为牵引,适应“深度工业化”趋势,围绕产业链韧性、供应链弹性和价值链增值性,加强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和配套体系建设,构建法治化制度环境和更加完善的市场决定机制,塑造要素体系、产业组织、市场需求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制定符合实际的产业政策,挖掘先进制造、石化和精细化工、汽车、机械、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潜能,积极培育以新一代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文创文娱文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物流等为引领的新兴产业集群,构建创新引领、新旧并举、供需匹配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
优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和各方联动,更好发挥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支撑作用,加强大规模生产系统、柔性制造系统、可重构生产系统和工业互联网系统的战略部署,构建以我为主的供应链组织网络,促进三次产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信息交互和智能协作,提升研发制造、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落实支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消除不利于数字经济以及医疗、教育、养老、设计、物流等领域优质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促进产业政策与财税支持、金融服务良性互动。通过财税、金融、投融资、户籍制度等方面改革,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生产力布局。
第八章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住“三农”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推进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持续改善,推动欠发达地区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改善民生福祉。支持欠发达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进一步提升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选择15个省级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完善省内外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发挥再贷款、小额信贷等金融扶持政策作用,加大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第二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产能、提质量、延链条、增效益同步推进。坚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塑造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化粮食品质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专用玉米、优质大豆、特色杂粮,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提高粮食生产质量效益。加强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
推进“菜篮子”产品扩容提质。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品和优势产区集中、果蔬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确保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做优做强设施农业,鼓励经济作物种植,推进特色果蔬全产业链发展。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稳定猪、禽养殖,大力发展牛、羊、驴草食畜牧业。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推进种养结合。科学确定区域养殖规模,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发展近海立体养殖,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加强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合理确定沿海和内陆养殖规模,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全链条全过程监测检测,继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强化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和恶意损害农产品食品安全行为。
专栏15 农业提质增效工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农业地方标准达到1200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
(二)设施农业提升工程
到2025年,设施农业达到230万亩,种植设施蔬菜200万亩,设施水果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
(三)畜禽特色养殖
发展辽宁绒山羊、辽西驴、西丰梅花鹿、中华蜜蜂、柞蚕等特色品种养殖业,做强辽育白牛、草原肉羊、黑山蛋鸡、黑猪产业。
(四)精品渔业
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0个,年新建人工鱼礁区50万亩以上。建设大连远洋渔业基地,丹东、营口、葫芦岛渔港经济区,丹东、锦州、营口海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基地。
第三节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构建农业全产业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采用间套轮作、粮草轮作等方式,推进耕地保护与提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扩大有机肥、种植绿肥应用,扩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使用。鼓励生态健康养殖,优化种养结构。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创建30个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统筹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带动更多农民参与收益、增加收入。加强质量监管,培育盘锦大米、朝阳小米、丹东草莓、鞍山南果梨、绥中白梨、沟帮子烧鸡等原产地特色品牌。鼓励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发展,发掘工艺技艺,培育乡村特色产品。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借助“互联网+”提升特色农业供应链水平。依托原生态生产生活方式,利用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休闲农业专业村镇、休闲农业园、休闲旅游合作社。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强做优粮油、果蔬、畜牧、渔业、林业等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引导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深化现代畜禽及肉制品产业链,做精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培育壮大“药食同源”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特色食品产业基地,推动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水平。支持盘锦建设东北粮食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支持朝阳建设辽冀蒙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经验。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精致农业、功能农业等。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支持铁岭建设东北智慧农业协作中心和农业物流枢纽中心。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壮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政府公益性服务和市场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力。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生产性服务,创新农业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测检验认证平台。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
专栏16 乡村产业振兴工程
(一)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
区域公用品牌200个,辽宁特产之乡300个。培育65个特色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二)智慧农业建设行动
建设农业资源大数据体系、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体系、“互联网+”农机作业、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渔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智能手机新农具系统和数字化产地市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线上销售的品牌农产品展销中心。
(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行动
新建24个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基本实现每个农业大县建设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培育4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行动
在城市毗邻区、城市副中心和卫星城、生态功能区、少数民族地区分别挖掘资源、文化等元素,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建8个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4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开辟35个全国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
(五)乡村产业提升行动
新认定35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达到68个。建设5个国家级、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第四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乡村。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四种主要类型,分类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推广新型农房设计和建设经验,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推广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全面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实现乡村5G网络覆盖。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优化农村快递网络。推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深入持久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卫生厕所。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实现生产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依托乡村地区森林、沟壑、水系、渔村渔港、农耕文化、特色产品等资源,培育乡村旅游网络。到2025年,创建美丽宜居村5000个,其中美丽乡村示范村1000个,8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提升农村社会事业水平。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强化乡村医疗和卫生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医联体、医共体、家庭医生组成的分级医疗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省农村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
加强乡风文明和社会治理。开展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史馆建设工程,保护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百镇千村文明村镇样板工程和百万志愿者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推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入实施“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工程,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巩固壮大乡村专职调解员队伍,完善“村民评理说事点”基础性建设。抓好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试点乡镇、示范村建设。
第五节 深化农村改革
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更多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稳步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服务和保障农民利益。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增强村集体致富带动能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深化农垦、集体林权等改革。盘活农业农村资源,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巩固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成果,到2025年,实现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第六节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以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为方向,加快补齐县域经济短板。统筹规划县域产业园区,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和现代农业强县。
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谋划、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发展乡村普惠金融,探索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发挥好省级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建立城乡人才交流机制,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第九章 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
优化发展布局,建设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现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生产性服务体系。
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重点推进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实现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和能力。引导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赋能,鼓励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应用场景建设,培育高技术服务业集群。
积极发展现代金融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机构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支持设立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推动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法律、会计等相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引进域外资金、人才等资源,促进金融双向开放。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优化全域物流服务网络,提升生产、运输、仓储、配送全产业链水平。加快构建“两主三辅”物流枢纽体系和“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推动物流全链条降本增效。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冷链物流、应急物流水平,推进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发展,努力实现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加强大连、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陆港网络建设。支持朝阳承担贯通东北、华北地区的综合物流枢纽功能,支持丹东建设面向东北纵深和东北亚经济走廊的综合物流中心。
加快发展会展业。支持城市承接区域性展会,培育一批会展名城、名展、名企,提升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支持沈阳、大连发展国际性论坛和国际品牌展会。巩固提升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百年汽车论坛、中国丹东边境贸易博览会、中国(盘锦)国际石油与海洋工程装备博览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数字化运营,培育智慧会展生态。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培育会展业产业集群。
专栏17 陆海物流大通道
(一)“两主三辅”物流枢纽
两主:沈阳东北亚国际物流枢纽;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三辅:营口、锦州、丹东物流枢纽。
(二)“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
三纵:大连—营口—鞍山—沈阳—长春—哈尔滨—满洲里;锦州(葫芦岛、盘锦)—阜新—通辽;丹东(大连)—通化—牡丹江纵向物流大通道。
一横:长春—铁岭—沈阳—山海关(含长春—阜新—朝阳—承德)进出关横向物流大通道。
第二节 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突出民生导向,着力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品质化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服务消费需求。
持续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健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推动各类商品流通专业市场改造升级、差异化发展。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步行街,优化城市商圈。发展新零售,推进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实施餐饮、住宿和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工程。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上下游资源,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推动传统大型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突出居家社区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服务供给。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提质扩容家政服务业。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促进居民享有便利快捷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融合发展。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提升家政服务智能化水平。
专栏18 养老服务保障工程
(一)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
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照护型特困服务机构。
(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到2025年,力争80%街道建有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
(三)扩大养老机构规模
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四)提升养老服务应急救援能力
每个县(市、区)建设1-2所应急储备养老服务设施。
第三节 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增强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鼓励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促进各种形式的商业模式、产业形态创新。
大力培育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处方流转等数字化服务。深入发展在线文娱,支持建设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创新无接触式服务场景。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
加快发展服务新模式。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业态延伸拓展,推动上下游全链条一体化发展。鼓励建设“智慧超市”“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引导实体企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云逛街”“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推进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支持商务咨询、法律服务、安全环保等服务机构发展。塑造“辽宁服务”品牌,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快完善适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认证和监管体系。发展多样化服务模式和支付方式,方便各类人群消费。
壮大冰雪经济。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协调、相关产业融合的冰雪产业体系,推动冰雪产业项目化、集群化、品质化发展。建设高品质冰雪休闲度假小镇、冰雪温泉度假区和冰雪运动文旅产业带。支持冰雪场地、场馆设施建设,完善周边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促进温泉康养等业态与冰雪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辽宁冰雪品牌,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
第十章 扩大有效需求畅通双循环
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把积极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扩消费、强投资、优供给,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使命中挖掘市场潜力、改善供给质量,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贡献辽宁力量。
第一节 全面促进消费
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挖掘新兴消费潜力,加快服务消费提质,促进实物消费升级,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充分激发城乡消费活力。
提升传统消费。提升商业街区风貌,形成一批特色步行街。鼓励建设社区便利店。支持平台企业建设线下优选产品体验店,培育“一刻钟”便民消费商圈。支持高品质“夜经济”,发展特色夜经济示范街(区)。鼓励“老字号”开设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快闪店等,培育“老字号”新零售集聚区。加快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开展家用名品惠农促销活动,完善耐用品购置补贴机制,鼓励康养、医疗消费服务向农村延伸。
培育新型消费。建设高品质消费集聚区,培育通用航空、邮轮游艇等新兴消费。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鼓励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消费模式。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实体体验馆。鼓励老旧厂区等工业遗存和闲置厂房向集商业、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消费综合体转型。
发展服务消费。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文旅体育等方面消费提质扩容。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发展经济型、连锁型酒店,结合地方特色引导开发民宿饭店和家庭旅馆。鼓励发展假日经济,开展假日文旅消费季系列活动,支持开设假日集市和文旅休闲专区等消费场所。
优化公共消费。聚焦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大政府购买产品和服务力度,促进公共消费。加大养老服务、生态环境等基层民生保障力度。
改善消费环境。完善农村交通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打通优质商品进入农村渠道。完善商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降低服务品质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保障良好的安全消费体验。
第二节 拓展投资空间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强化“项目为王”观念,以高质量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质量发展。
补齐民生等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进城区、社区智慧升级和宜居化改造等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质量和运维水平。支持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安全预警和防控系统投入,强化物资储备设施建设。
提升产业投资强度。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质量品牌提升、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技术改造投入。鼓励产业链企业协同提升、集聚化改造,推动产业整体向中高端升级。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育壮大新动能,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灾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核电、高压输变电通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流域治理等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城际轨道交通等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
有效吸引社会资本。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电、铁路、港口、机场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第三节 扩大高质量供给
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中高端技术和产品在总供给中的比重,以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促进国内大循环。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超过90%。
完善质量提升机制。优化质量治理体系、协同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开展省长质量奖等质量评选表彰活动,建设质量人才培养基地。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创建一批卓越质量管理示范基地。加强和完善政府质量考核,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推动辽宁品牌升级。培育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高端品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区域品牌。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创建服务业“百强企业”品牌,新开拓一批“辽宁精品”。设立辽宁品牌日,实施辽宁品牌全域营销策略,健全辽宁品牌管理机制,实施品牌价值评价工程,加强质量品牌宣传,提升辽宁品牌国内外知名度。
加强质量标准化。强化标准化战略,建立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将内外销产品实施范围向消费品等领域拓展。完善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绿色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每年新增国家标准80项、地方标准120项。到2025年,各类有效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到7.5万张。
专栏19 品牌升级行动
(一)品牌培育工程
扶持辽宁省百强农产品品牌、“辽宁丝路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品牌、“辽菜”品牌,制定专项政策,丰富辽宁品牌体系。
(二)细分领域评选活动
邀请领域专家和企业代表,组建评选委员会,以“辽宁服务”“辽宁老字号”“辽宁人才”“辽宁胜地”“辽宁百道名菜”为主题,制定奖励办法,举办年度细分领域评选活动。
(三)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指导各地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开展质量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
第四节 培育合作竞争新优势
立足国内大循环,吸引国内和国际资源要素,增强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内外贸、进出口、引资与投资协调发展。
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拓展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的新兴市场,优化货物进出口结构,形成以品牌、质量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资源性产品和重要原料进口。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促进数字服务出口。全面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加快培育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外贸企业。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海城西柳等推进内外贸结合市场工作,鼓励葫芦岛海洋时尚产业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进丹东国门湾边民互市贸易区创新发展。支持大连建设国际油气现货交易中心。
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境外资本、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对外合作产业园区,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支持,推动一批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
第十一章 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板块支撑和动力系统。巩固沈阳、大连要地要领地位,形成“双核”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一圈”即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带”即辽宁沿海经济带,“两区”即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
第一节 突出沈阳大连双引擎作用
加强沈阳、大连两市协调联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成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家产业安全的战略承载区,东北亚高水平开放合作先行区。
强化“双核”联动发展。合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增强沈阳、大连协同联动效能,提升沈大经济走廊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引领推动“一圈一带两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赋予沈阳、大连更大自主权,鼓励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开拓创新,在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生产力布局等方面作出表率。
沈阳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城市功能定位,提高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率先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实现突破,在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中作出示范。充分发挥科教和人才资源优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提升,建设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地标和文化创意集聚区,形成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大力发展枢纽经济和总部经济,建设国家现代综合枢纽。
大连建设海洋强市。对标国际水准,突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带动作用,建设“国际性活力湾区”和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建设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东北领先的新一代信息产业技术基地,形成高素质产业、高品质生活、高质量环境,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亚太对流枢纽、创新策源中心、蔚蓝时尚滨城”,加快迈向“开放创新之都、浪漫海湾名城”。
专栏20 沈阳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
(一)改造升级“老字号”
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通用石化重矿装备、电力装备和机床制造等产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汽车产业中心和机床制造产业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石化重矿装备产业基地和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
(二)深度开发“原字号”
推动化工产业向精细化发展,冶金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建材、建筑产业向绿色现代化发展,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产业转型发展。
(三)培育壮大“新字号”
重点发展机器人、航空、IC装备、生物医药、医疗装备和新材料等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建成国家机器人产业基地,国际一流的航空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IC整机设备产业基地和全球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及系统配套集聚地,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基地、医疗健康装备产业基地和新材料产业基地。
专栏21 大连市构建高能级现代产业体系
(一)数字经济工程
1.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2.集成电路产业“强芯”工程;3.工业互联网赋能工程;4.智能装备高端化工程;5.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工程;6.现代化农业体系培育工程;7.智慧海洋建设工程。
(二)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程
1.烯烃产业链;2.芳烃产业链;3.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4.高端轴承产业链;5.高技术船舶产业链;6.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7.汽车产业链;8.集成电路产业链;9.人工智能产业链;10.纺织服装产业链;11.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链;12.生命安全产业链。
(三)消费场景工程
1.无接触消费;2.新零售消费;3.电商平台消费;4.体验式消费;5.“夜经济”消费。(四)都市型现代农业重点工程
1.粮食生产安全建设工程;2.“菜篮子”主要产品保障工程;3.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工程;4.智慧农业建设工程;5.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6.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
第二节 加快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以沈阳为中心,以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为支撑,形成先进完善的轨道交通圈、产业协作圈、就业通勤圈、统一市场圈和品质生活圈,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增长极。
加强产业体系协同创新。统筹区域产业布局,创新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都市圈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创新产业园区协作模式,支持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价值水平,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深化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协力构建全球先进制造中心。
建设智慧都市圈。着力建设高水平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推进智能驾驶、无人物流和车联网先导区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合力建设数字产业高地,共建国际工业互联网发展合作示范区。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统筹推进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市界“断头路”和“瓶颈路”,强化枢纽和运输通道建设,完善综合立体城际交通运输网。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互济互保的区域能源体系。加快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共建互联互通水网,推进水系综合整治和一体化管理。
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政策协同,实现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立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公共体育、文化旅游等一体化发展机制,健全一体化社会保障网络。促进区域协同推进公共事务治理,加强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和各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同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大气污染和河流协同治理,深化辽河流域、大伙房水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区域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
积极发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作用。聚焦先行先试,推出更多首创经验,探索绿色低碳、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的面向未来的先导性产业体系,为未来产业孵化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专栏22 协力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鞍山市。重点发展钢铁及深加工产业、菱镁产业、装备制造产业、高新技术和数字经济产业,建设有国际水平的菱镁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国家新型原材料产业安全战略保障基地,培育形成现代工业经济示范区和全域工业原力保护区,强化作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特色科创中心、文旅服务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新材料中心功能。
抚顺市。提升壮大高端精细化工、冶金高端新材料、新型清洁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新型煤化工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等产业,建设“油页岩开采—油页岩炼油—页岩油化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加速推进沈抚同城化,建设高附加值新型原材料基地和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和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基地。
本溪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提升钢铁产业附加值和文旅产业综合竞争力,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和现代医药产业基础,深度融入东北亚国际合作,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山城、美丽本溪。
阜新市。积极建设先进装备制造和绿色制造体系,提升精细化工品质,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率先探索碳排放峰值、碳中和试点,建设国家北方农牧交错带现代农业发展试点市、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
辽阳市。建设有国际水平的精细化工和铝合金精深加工基地,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文博文旅、冬季时装、时装轻纺、直播经济等特色产业,培育精品文旅康养产业带,发展成为工业先进、人文富集的东北名城。
铁岭市。依托东北大农业资源,巩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争创全国重要的商品粮供应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先进制造和现代物流业,建设全域黑土地综合保护利用示范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第三节 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
以大连为龙头,以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城市为支撑,高质量创建辽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统筹推动“渤海翼”与“黄海翼”协同发展,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
培育现代海洋城市群。向海而兴,统筹辽东半岛陆海空间、发展要素、交通物流、生态建设等,加快智能制造、精致农业、食品深加工、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沿海布局。做强海洋船舶制造业,发展海工装备业集群,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构建海洋运输服务体系,严格保护生态系统,全面融入亚太地区沿海地带分工协作和市场循环,培育世界海洋名城,实现陆海产业结构优化和联动发展。
释放港口整合效能。统筹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发挥大连“中心港”效应,加快畅通陆海通道,推进智能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航运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建设智慧、绿色、高效国际性枢纽港。大力发展公海铁多式联运,拓展港口腹地纵深,开辟融入东北亚经贸格局的陆海物流新通道。加快推进太平湾开发建设,推进“港产城融创”一体化模式发展。
提升临港产业能级。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整体规模和竞争力。开展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培育现代渔港经济区,发展临港石化、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海洋生物制药等产业,以及港航信息、船舶代理、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完善港口产业链,构建高端化、现代化临港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未来海洋科技学院。
建设海洋强省。坚持陆海统筹、经略海洋,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精品水产养殖,加快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进“现代海洋牧场”计划。扶持远洋渔业,培育建设高端远洋渔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业和涉海金融、保险服务、海洋信息服务业,推进智慧海洋工程。积极培育涉海总部经济。实施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促进科创要素向海洋产业集聚。科学统筹海岸带、近海海域、深海海域等海洋保护开发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建成一批集中集约用海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和滨海经济区。
强化金普新区开放引领作用。依托国家级平台推进先行先试,实施“港产城融创”一体化发展。加强产业、经贸、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培育新兴前沿产业,做优高品质现代服务业,构建智造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创新区,建成国家营商环境新标杆。
专栏23 协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丹东市。发展精密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产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深加工业,培育壮大手表、服装纺织等特色轻工业品牌,发展出口加工制造基地,建设开放合作先导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
锦州市。提升精细化工、冶金及金属新材料、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技术水平和质量效益,发展现代文旅产业,整合红色文化主题和滨海旅游资源,建设环渤海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和智慧化港口城市。
营口市。发展冶金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做优现代食品工业、汽车后市场、精品乐器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科技服务、商贸物流、保税加工、文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东北先进制造基地、区域性国际物流和环渤海休闲旅游中心。
盘锦市。巩固提升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光学电子、碳素材料、氢能等产业,完善能源储备基地网络,提升现代农业品质,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推进北方海陆联运大通道,建设宜居宜业城乡融合的现代生态文明范例城市。
葫芦岛市。拓展与环渤海地区的合作协作关系,加快推进精细化工、有色金属产业升级,做强做大先进制造和信息技术产业,推进船舶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氢能源产业、核电产业,建设东北亚航运节点城市和现代化滨海名城。
第四节 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
支持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构建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
深化与京津冀对接协作。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通道、产业、平台、市场等方面合作,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资本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建设环京津冀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朝阳“科技自由港”,布局联合科技创新平台,对接京津冀科创资源,建设高水平中试基地和科技园区,推进区域技术市场一体化。积极发展面向京津冀的产品服务供给,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依托精品文旅资源,建设北方现代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带。
加强区域生态共同治理。推进与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筑牢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加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农业和草原生态项目。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推进流域海域综合治理,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筑牢辽西陆海生态屏障。
专栏24 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阜新市。依托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快速联动京津冀的区位优势,结合新能源、高端装备、绿色食品、精细化工等产业基础,承接京津冀通用航空、电子信息(大数据)、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产业。推进新能源生产和储能一体化、草原生态恢复、生态及农业声波技术、智能装备等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朝阳市。充分依托快速接入京津冀的区位优势和人文禀赋深厚的综合优势,积极发展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绿色建筑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现代物流和精品文旅产业,大力建设面向北方内陆地区的物流中心和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飞行家”通用航空示范区,加快成为北方新兴交通枢纽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红山文化核心文旅带和历史文化名城。
葫芦岛市。立足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业,推进医疗康养、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建设滨海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区域性商贸物流集散地、特色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成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
第五节 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
全面落实国家建设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部署,依托岫岩县、凤城市、宽甸县、本溪县、桓仁县、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西丰县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协同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巩固提升生态功能。大力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等重大生态工程,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减轻生态环境压力,推动辽东绿色可持续发展,形成保障全省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发展生态经济。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食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等产业,大力发展参茸、辽五味等道地药材,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推动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建设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加工基地。
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冰雪游”“沿边游”“民俗游”“红色游”“温泉游”“枫叶游”等特色文旅品牌建设,培养旅游新业态,开发特色观光和文化体验项目,建设集自然生态和民族风情于一体的全国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六节 支持民族、边境等地区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各区域共同发展。
推进民族地区共同繁荣。扎实推进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喀左、阜蒙、凤城、北镇等民族地区振兴发展,依托当地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等优势,鼓励发展民族医药、文化旅游、手工艺品等民族特色产业,促进增收致富。
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将兴边富民与守边固边有机结合,建设沿边开放合作先导区。支持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加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改善抵边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环境监测等重要设施建设。推动沿边地区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加快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贸易点和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区,建设出口加工制造基地和产业园。
加快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建设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推动城市动能转型、产业转型、功能转型、生态空间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专栏25 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区
(一)资源深加工产业集聚区
1.盘锦辽东湾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2.本溪钢铁加工配送基地;3.鞍山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4.营口大石桥市镁制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5.阜新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6.朝阳钢铁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吸纳就业产业集聚区
1.鞍山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区;2.阜新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3.铁岭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4.丹东时装纺织产业集聚区。
(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
1.鞍山磁应用产业集聚区;2.本溪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新型材料产业集聚区;3.阜新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集聚区;4.葫芦岛南票区临港产业园区;5.营口金属制造产业集聚区;6.朝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
1.鞍山煤焦油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2.阜新新材料产业集聚区;3.葫芦岛南票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4.辽阳弓长岭区渣岩一体化建材产业基地;5.营口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专栏26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一)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1.抚顺市;2.本溪市;3.阜新市;4.辽阳灯塔市;5.朝阳北票市;6.铁岭调兵山市;7.葫芦岛南票区;8.锦州市义县。
(二)大型露天矿坑综合治理工程
1.抚顺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2.阜新市海州露天矿及周边综合治理和整合利用工程。
第十二章 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
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科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第一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促进产城融合、文城融合,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
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公园城市、海绵城市,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吸纳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增加城市活力,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向活力中心转型。综合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无障碍改造。发展覆盖城乡的快递物流业。实践完整社区理念,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加快推动沈阳、大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提升城市文明。支持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实施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环卫提升、社区共建,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零填埋”。建设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的城市特色片区,彰显城市人文精神和时代特色。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分类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更新、保护和活化利用。
强化城市治理。加强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城市风险预测和应急机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治理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建设韧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完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租购同权,逐步使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支持沈阳、大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
专栏27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行动
(一)宜居城市
建设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创建绿色社区,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效率。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人文城市
建设一批公园城市和文化特色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和小镇,展现老城新貌。推进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典型示范,支持大连、朝阳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三)智慧城市
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智慧灯杆”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推进城市数字生态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业态有机融合。
(四)韧性城市
建设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主要城市间相互支援的生命线支撑体系,推进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应急平台间互联互通。
第二节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落实和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城市发展划定战略“留白、留璞、增绿”,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承载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布局,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发展。加快辽中南城市群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升重点城市能级,科学设置开发强度,推动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倾斜,防止无序蔓延,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
激发新城新区活力。科学评估各级各类新城新区,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分类引导、分类施策。重点扶持型的新城新区,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综合承载力,发展新兴优势产业,营造科技创新、先行先试的发展环境;优化引导型的新城新区,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绿色快捷交通,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生活休闲环境,吸引人口聚集;控制整合型的新城新区,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管理,合理控制规模。
优化城镇布局。统筹推进重点县市培育和收缩型城市瘦身强体,在城市群范围内、重要中心城市周边地区培育县级市。提升边境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特大镇和县有序改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建立特色小镇管理清单,推动特色小镇梯队滚动发展。按照区位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差异,分类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第三节 推进县城建设
提升县城城镇化水平,聚焦补齐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发展短板,加大要素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加强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适应农民到城镇就业安家需求。支持桓仁县、黑山县、盘山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和军人公墓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及社会治理水平,强化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县城公共厕所建设,重点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配建补建公共厕所。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稳定运行。
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着眼满足群众改善生活品质需求,推进市政交通和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县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推进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推动智能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农贸市场建设。
第四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完善户籍制度相关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居住或合法就业为条件,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已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5年基本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户籍限制。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培训,强化就业援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畅通“三权”自愿有偿市场化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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